關于縱向知識,我們考察的則是我們可在時間長流中的何處獲取需要的證據。另一個難題立即出現了。就某方面來說,我們所要的證據乃出于此時此地,否則就不明顯。然而就如先前所見,證據乃是從往昔留傳至今日,否則它就不能構成證據。然而它究竟始見于往昔的哪一時刻?它究竟是往昔的何種事件的證據?在歷史的“輔助科學”(auxiliary sciences)之中,就有許多特殊技巧可用來確立日期。一般人或許感覺乏味,然而每位嚴謹的歷史學家都承認它的至關重要性。技巧的種類繁多,可是都包含三個共同規(guī)則。第一,它必須能十分精確地辨識眼前之物。第二,它必須能追溯眼前之物從古至今的流變。第三,它必能說明該物因何及如何出現,同時也能明示該物出現的地點,以及最終的,該物出現的時間。我們需要對以上三個規(guī)則稍加說明。
辨識證據
我們對一個文獻的第一反應可能是“這是甲(寫信人)給乙(收信人)的一封信”。然而這是直接跳躍至第三個規(guī)則之下的工作。其實第一個任務應該是確定它為何物。它是寫在紙上,還是寫在羊皮或牛皮之上?當時書寫所用的是什么樣的墨汁?書法如何,又出自何人之手?還有其他問題等。我們不可被偽造物欺騙。至于第二個規(guī)則,影響歷史學家思考的證據,多半出自書本--二手著作或一手資料的匯編。后者乃經多人之手,如謄寫人(也可能是譯者)、印刷者和編輯。大部分情況下,歷史學家必須依賴其他歷史學家的著述。她不能重復前輩歷史學家的所作所為。一旦對前輩的可靠性產生懷疑,歷史學家會立即對前輩們獲取資料的源頭加以研究?!八麄冞@樣說是憑借何種證據?”并研究他們有可能使用的是某個古代著述的現代版本,比如說馬基雅維利的《君主論》(The Prince)抑或17世紀40年代平等派(Leveller)的宣傳手冊。歷史學家或許對這種現代版本的學術性感到滿意。她也可能懷疑眼前這個堪稱精確的版本經過太多人手,轉而求助原始文獻。當然,原始文獻并不容易到手。假如她真能翻閱原始文獻(就是說她的語言能力足以勝任),她就可能感覺自己業(yè)已越過眾人之手直接訴諸原始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