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普構建了一個理想、簡練又不失別致的科學方法論體系。體系主要由三個要素和三項活動組成。三個要素指的是:初始條件、最終條件和普遍有效的歸納或者科學定律;三項活動則指的是:預測、解釋和驗證。當初始條件和科學定律相結合時,人們能夠進行預測。當最終條件和這些定律結合時,人們能夠提供解釋。從這種意義上來說,預測和解釋是對稱的。這個方法論唯一缺乏的就是對定律的驗證。這是卡爾·波普為我們理解科學方法作出的特殊貢獻。他斷言,科學定律是不能被證實的,只能被證偽。這時驗證便派上了用場。我們可以通過一一對比初始條件和最終條件來驗證科學定律。如果它們不符合正被驗證的科學定律,該定律則被證偽了。一次不符合就足以證偽一種歸納的有效性。毫無疑問,不管有多少符合的例子,都不足以證明其有效性。從這種意義上說,證實與證偽之間不是對稱的。預測和解釋之間的對稱性,以及證實與證偽之間的不對稱性是波普體系的兩大突出特點。
在我看來,“科學定律不能被證實”的觀點是波普對哲學的最大貢獻,它解決了其他方法所不能解決的歸納難題。就因為自人類記事起太陽每天從東方升起,我們就能斷定以后太陽都會從東方升起嗎?波普的理論解決了人們對確定性的需求。在科學定律被證偽之前,我們只能把它們看做暫時可靠的定律。這種說法強調了驗證在科學方法論中的核心作用。方法論體系建立了一種批判過程,這種過程有利于推動科學的成長和創(chuàng)新。
波普體系的一些特征受到了專業(yè)哲學家的批判。比如,波普認為,驗證越嚴格,通過驗證的歸納價值越高。專業(yè)哲學家則質疑,是否能對驗證的嚴格程度以及歸納的價值進行衡量。盡管如此,波普的觀點在我看來卻很有道理,因為我在金融市場中的經歷證明了觀點的有效性。我采用的投資假說和主流觀點分歧越大,如果假說被證實,我賺得就越多。正是基于這些原因,我才聲稱我心悅誠服地接受了波普的觀點,而不是其他專家的理論。
如前面所說的,我只在一個問題上與波普有分歧。他堅持自己所謂的科學方法統(tǒng)一性原則,即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研究方法和標準是一致的。請允許我表達不同的看法。人的不確定性為社會科學帶來了障礙,而且還導致了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分離。分界線位于何處?人們對此依舊爭論不下。那么生命科學,比如遺傳學又屬于哪一范疇?如果只是為了說明人的不確定性原則是社會科學而非自然科學的障礙,那么我們完全沒有必要把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硬生生地分開。
但是科學方法并不是主要的問題。問題在于,當參與者不能根據知識作決定時,他們怎樣才能作出最佳決策?這才是問題的核心所在。觀點與現(xiàn)實之間的分歧不可避免,同時分歧必定會導致結果與期望出現(xiàn)偏離。關鍵在于分歧的程度如何,出乎意料的不良后果有多嚴重。怎樣做才能將分歧和不良后果保持在最低限度?不論從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中,我都被這個問題深深困擾。
正是在這樣的困境之中,我發(fā)現(xiàn)波普的科學方法論體系異常地鼓舞人心。波普表明,在自然科學中,表述能夠與事實相符應;即使是這樣,我們也必須對它進行批判驗證,并時刻保持一種批判的態(tài)度。在不確定性更加強烈的領域,我們是否更應該采取批判性思維呢?在這個問題的引導下,我開始關注起開放社會的理念。沒有人能夠掌握根本真理,而開放社會的理念正是在這種認識的基礎上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