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慶原欲窮究陳德的主使、同謀、黨羽,但什么也審不出來,看起來,陳德就是個普通的愚民。嘉慶無奈地說:“天下之大,何所不有,譬如犬噬人,原無主使,鴟鸮食母,豈有同謀?……朕所慚懼者,風化不行,必有失德,始有此警予之事。”由此看來,嘉慶還是有些見識的,而且他性子比他的父祖溫和些,若是這事發(fā)生在雍乾時代,株連的人就會非常多。
多年后,有人認為陳德和天理教有勾連,他的犯駕,似有政治意圖。但那種聯(lián)系,并不確實。清當局對這種事,沒有更多辦法,只能盡量嚴處。按清律,大逆者凌遲處死,子孫十六歲以上的皆斬,十五歲以下的為奴。陳德的兒子,一個十五歲,一個十三歲,但“梟獍逆種,豈可復留人世?即照年已及歲律,一并駢斬,以快人心而伸眾忿”。這樣,他的兩個兒子,也都處死了。
此案并無深意,只是一個故事,一個鋌而走險者的故事。陳德當天出門,在街上見人墊道,方知道嘉慶要回宮;又聽說嘉慶要進神武門,這才臨時起意,不然,他的受害者大概會是街上的什么人,而這個本來平淡的故事,就更無出奇之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