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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西方領地(3)

羅馬人的故事6:羅馬統(tǒng)治下的和平 作者:(日)鹽野七生


此外,愷撒還要求這四個族群的首領必須一年一度召開全地區(qū)部族長會議,這是為了防止四個部族獨自為政、競相稱霸所采取的策略。就這樣愷撒成功地掌控了高盧的統(tǒng)治階層。他承認族群領袖一貫以來的權力和威信,授予他們羅馬公民權,一些可靠得力的族長甚至被授予元老院議員的席位,愷撒還很慷慨地將他的家族名“尤里烏斯”(Julius)贈給高盧人,高盧子弟作為“交換留學生”去羅馬留學。從史料上可以發(fā)現(xiàn),在愷撒遭暗殺之后,應該說在羅馬帝國建立以后,還是不斷出現(xiàn)叫尤里烏斯的高盧人, 這雖然有點滑稽,不過在古羅馬,被授予家族姓氏意味著一種被保護的關系(clientes),這和日本的店家允許別人使用其店名的行為有些類似。

愷撒的懷柔政策不僅僅如此。因為即使民眾不會自發(fā)性地組織反抗運動, 但不滿情緒的爆發(fā)是發(fā)自內(nèi)心的。而最容易引發(fā)人民不滿的導火線就是經(jīng)濟問題。

羅馬共和時期,按規(guī)定行省人必須繳納叫做“什一稅”的直接稅,即將收入的十分之一繳給羅馬,有點類似繳付保護費。行省人沒有服兵役的義務,羅馬軍團兵僅限于擁有羅馬公民權的人。

由于收入會有上下波動,所以愷撒將行省的什一稅改為固定金額,整個高盧地區(qū),一年上繳的行省稅為 4000萬塞斯特斯( sestertius)。這個金額在當時到底有多大,我在《羅馬人的故事 5?愷撒時代(下)》中曾經(jīng)有過敘述,總之,這不是一筆高額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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