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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1.混沌初開,“金融”露真容(1)

美國憑什么 作者:(美)龐忠甲


華爾街坐落在紐約市曼哈頓區(qū)南部從百老匯(Broadway)與東河(East River)之間,是英文名“Wall Street”的音譯,本意為“墻街”。全長不過500米,寬約11米,街道狹窄短小,僅占7個街段。最西邊是三一教堂(Trinity Church)和一片墓地,美國第一任財政部長、金融業(yè)的奠基人漢密爾頓就長眠于此。

1625年,來自荷蘭的早期殖民者,在北美東北岸哈德遜河口現在的紐約曼哈頓建立了一片領地,取名“新阿姆斯特丹(New Amsterdam)”。

新阿姆斯特丹是世界上最大的也是最優(yōu)良的天然海港之一,這時成了荷蘭人在北美對外貿易的前站,它的繁榮使得在新英格蘭的英國殖民者垂涎三尺。

新阿姆斯特丹市長彼得·史蒂文森,擔心新英格蘭的英國殖民者會從陸路進攻,決定建立一道700多米長的木柵欄防御墻。1664年,英國人并沒有像彼得擔心的那樣從北部的陸地發(fā)起進攻,相反,一支英國艦隊從南邊駛向這個港口,將全城置于炮火壓力之下。荷蘭人被迫投降。新阿姆斯特丹被重新命名為新約克(New York,簡稱紐約)郡,以獻給當時的英王查理二世的弟弟和繼承人約克公爵(Duke of York)。

1685年人們沿著原始柵欄鋪設了一條道路,自然而然被命名為“墻街”,也就是今天的華爾街。1699年英國當局拆除了那道無用的木柵欄防御墻。

小小“墻街”得益于荷蘭人濃重的商業(yè)傳統,以及種種歷史、人文、地理條件和機遇因素,最終發(fā)展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通衢之一。

歐洲宗教革命后,荷蘭是最早的新教國家,也是最早發(fā)展資本主義的國家。荷蘭人是現代商品經濟制度的開拓者,也是現代金融業(yè)的先驅者。

金融,顧名思義,就是資金融通,是人們基于獲利愿望,在信用與風險并存中展開的貨幣流動。金融的內容可概括為貨幣的發(fā)行與回籠,存款的吸收與付出,貸款的發(fā)放與回收,金銀、外匯買賣,有價證券的發(fā)行與轉讓,保險,信托,國內、國際的貨幣結算等。

資金,這個曾一度被稱為“罪惡之源”的東西,實際上和勞動力、資源、技術一樣,是國民經濟中所不可或缺的要素。沒有工人、原材料和工廠就不可能出產品,而工廠、原材料、工人的薪水,以及一個成功企業(yè)所必需的種種先決條件,都要有資金才能辦到。

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主要有證券(股票、債券、期貨、金銀、外匯等)交易所(公司)、商業(yè)銀行、投資銀行、信托公司、保險公司、財務公司、信用合作社和金融租賃公司等,以及金融分析、會計事務和產品評級等配套服務機構。其中以證券交易和銀行業(yè)者(尤指投資銀行——投資人和投資對象的中介機構)為核心,起著主導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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