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三八”婦女節(jié)來臨之際,革命隊伍里的知識女性在丁玲主持的《解放日報》副刊上,集中發(fā)表了一系列傾訴文章,言辭激烈地指控革命女青年在革命婚姻過程中所遭受的身心損傷與苦痛。
尤其是3月9日刊出的丁玲文章《三八節(jié)有感》,極其深刻而尖銳地揭示出延安革命隊伍里的知識女性,在戀愛、婚姻與家庭問題上所遭遇的陷阱和困境。這并非簡單的肉體或精神疼痛,而是進退兩難,動輒得咎的險惡生存環(huán)境。
在男女比例曾經30:1、18:1、8:1的延安革命隊伍里,一個女同志不想結婚似乎是不可能的?!安唤Y婚更有罪惡,她將更多地被作為制造謠言的對象,永遠被污蔑。”結婚以后,不要孩子不行;有了孩子,絕大多數母親只有自己領養(yǎng),又被譏諷為“回到家庭的娜拉”。離婚,更是她們遭受非議的談資。
她們在沒有結婚前都抱著有凌云的志向,和刻苦的斗爭生活,她們在生理的要求和“彼此幫助”的蜜語之下結婚了,于是她們被逼著做了操勞的回到家庭的娜拉。她們也唯恐有“落后”的危險,她們四方奔走,厚顏的要求托兒所收留她們的孩子,要求刮子宮,寧肯受一切處分而不得不冒著生命的危險悄悄的去吃著墮胎的藥。而她們聽著這樣的回答! “帶孩子不是工作嗎。你們只貪圖舒服,好高騖遠,你們到底做過一些什么了不起的政治工作。既然這樣怕生孩子,生了又不肯負責,誰叫你們結婚呢?!庇谑撬齻儾荒苊獬奥浜蟆钡拿\。
丁玲憑借自己對現實生活的敏于感受,通過對不同社會層次婦女的貼心觀察,感覺到“這同一切的理論都無關,同一切主義思想也無關,同一切開會演說也無關。然而這都是人人知道,人人不說,而且在做著的現實”。這就具備了鞭辟入里的藝術力量,從而揭示出中國革命進程中最初不為人們所料想得到的,以后又為人們所諱莫如深的深刻矛盾。
緊隨而來的整風搶救運動中,這些被揭示出來的問題,不但沒有被引起重視,反而被當做知識分子搶臺,造成整風運動“偏向”的證據,這終于使得丁玲公開表態(tài),對這篇“我灌注了血淚”、“安置了我多年的苦痛和寄與了熱切的希望”的文章加以否定:“這篇文章是篇壞文章”。文章中雖然“并沒有責備男子的語句,但的確有一種‘不要靠男子,自己爭氣吧’的味道。我想這是不對的”。[1]這樣,就得出一個讓人啼笑皆非的結論,只有依靠男人才能求得婦女的翻身解放。
[1] 丁玲《文藝界對王實味應有的態(tài)度及反省》(1942年6月),《解放日報》(延安),194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