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的動蕩往往體現為經濟的蕭條,而經濟的蕭條,又表現為失業(yè)人數的增加。羅馬人本來是農耕民族。農民的特點是勤勞并富于進取性,一種有定論的說法是,羅馬農民的勞動生產率,明顯優(yōu)于國境相鄰的高盧人。從事農業(yè),對當時的羅馬人而言,是個高尚的職業(yè)。據說公元前5世紀被推選為羅馬獨裁官的辛琪納圖斯打仗時放下鋤頭拿起權杖去指揮戰(zhàn)斗,得勝歸來放下權杖就拿起鋤頭務農。農業(yè)生產以家庭規(guī)模的自耕農為主要形態(tài),有的家庭即使擁有奴隸也就是一兩個。
其后農耕地和奴隸的數目略有增加,但自耕農的主流地位沒有改變。這些自耕農,按資產規(guī)模屬于第四、第五等級,他們以服兵役的形式向國家繳納直接稅,為羅馬成就霸權發(fā)揮了重要作用。除了“士”和“農”的區(qū)別不那么明確之外,那個時期的羅馬就已經有了士農工商各個階層。
然而,由于意大利中部地區(qū)經濟結構的變化,使這些中產階級受到了直接打擊。
在公元前240年第一次布匿戰(zhàn)爭結束后,西西里成為羅馬的一個新的行省,要向羅馬納稅。西西里以大量的小麥用于繳納直接稅,大量小麥流入市場對羅馬小規(guī)模農家的小麥生產造成嚴重沖擊。由于自耕農生產的小麥不具備價格競爭力,農民們轉為生產橄欖油、葡萄酒及從事畜牧業(yè)。在小規(guī)模自耕農為主要形態(tài)的時代,農家及時轉型是成功的。因為隨著羅馬國力不斷增強,社會資本充實,城市建設投資規(guī)模擴大,帶動了包括同盟城市在內的整個意大利地區(qū)生產水平的提高,對橄欖油、葡萄酒等消費品的需求增長強勁。
這一切,在公元前150年前后發(fā)生了變化。
首先公元前187年,羅馬政府將其在第二次布匿戰(zhàn)爭期間以戰(zhàn)爭國債形式向人民籌借的款項全部償還完畢。
繼而在公元前167年,上述這種實質上為向羅馬公民征收直接稅的籌集戰(zhàn)爭資金的做法被宣布廢止。
這是因為,羅馬屬下的西起西班牙、東至希臘的幅員遼闊國土上的各個行省都要向羅馬繳納十分之一的直接稅和礦山收益,再加上國有土地租金和港口使用費等等的間接稅入賬,沒有必要再向羅馬公民征收直接稅。
我把戰(zhàn)爭國債意譯為“直接稅”,是由于它是按公民所擁有資產的多少來課征的。這種稅全部取消,得益最大的是富裕階層。此時羅馬出現了資金過剩的“錢多狀態(tài)”(有點像現在經濟學家們常說的“流動性過剩”),取消直接稅是導致資金過剩的第一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