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光宇
有位記者在采訪馬未都時,提了一個很實際且有趣的問題:您是行家,買了這么多的寶貝,是如何跟賣家還價的呢?
馬未都回答說:我跟賣家還價的原則是讓做生意的人都有錢賺。比如我看中一個東西,賣家要價12萬,我還價10萬。他會說,好,成交。雖然他的要價是12萬,但我就知道,給10萬他就能賣。他多要兩萬,是等我還價呢。對此,我們彼此之間心里都是有數(shù)的。
記者又問:那您為什么不試試還價8萬或9萬?
馬未都回答說:人家的東西值10萬,如果非給8萬或9萬,那就離譜了。適當?shù)囟嘟o人家一點兒錢,不吃虧,只有好處,沒有壞處,因為這會給我打通一條進貨的路。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只要有低處,水一定會聚集在那兒。對吧?物質(zhì)永遠向最有價值的地方去流動,錢也是這樣。買古董的時候,要讓人家多掙一點兒錢。當人家再有古董的時候,想到的第一個買家,一定是歷史上讓他掙過錢的人。他可能說:“馬未都這個人不錯,讓我掙錢了,這古董我得先給他看?!蔽乙豢?,嘿!這東西我喜歡,就買了。這樣,就保持了一個進貨的通道。要是人家說,“我賣誰也不賣馬未都,這主兒一分錢沒讓我賺過,還老讓我賠錢,回回把我弄得半死,我才不給他呢!”這條進貨的路不就斷了嘛!我認識的古董商很多,可以說成百上千,每回我買東西都堅持這個原則。
記者又追問:搞收藏的人有的是,為什么您的機會比別人的機會多得多?
馬未都回答說:誰堅持讓人家有錢賺的原則,人家就會想著誰,誰的進貨機會自然就會多。雙贏比起單贏有個大好處,就是雙方都能贏得可持續(xù)發(fā)展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