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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治理變遷30年(1978-2008)(1)

大國戰(zhàn)略 作者:唐晉


    改革開放30年來中國治理變革的主要方向,是從一元治理到多元治理、從集權到分權、從人治到法治、從管制政府到服務政府、從黨內民主到社會民主。治理改革的重點內容,是生態(tài)平衡、社會公正、公共服務、社會和諧、官員廉潔、政府創(chuàng)新、黨內民主和基層民主。決定性地影響中國治理狀況的主要變量,是社會經濟的變化、政治發(fā)展的邏輯、新型政治文化的形成和全球化的沖擊。經過改革開放以來30年的探索,中國正在形成一種特殊的治理模式,其治理改革的目標已經十分清楚,這就是:民主、法治、公平、責任、透明、廉潔、高效、和諧。

  一、引論:改革開放與治理變遷

  從上個世紀90年代開始,治理(governance)一詞便成為西方社會科學的流行術語,21世紀后它也成為中國學術界的重要話語。在中國,治理一詞首先被經濟學家引入,“公司治理”(corporation governance)或“公司治理結構”(corporation governance structure)這類術語在討論公司轉型和企業(yè)改制中被廣泛使用。尓后,相繼被政治學家和社會學家采用,分別指政府治理或公共治理。從政治學意義上說,治理指的是公共權威為實現(xiàn)公共利益而進行的管理活動和管理過程。治理與統(tǒng)治(government )既有相通之處,也有實質性的區(qū)別。兩者的實質性區(qū)別之一在于,統(tǒng)治的主體只能是政府權力機關,而治理的主體可以是政府組織,也可以是非政府的其他組織,或政府與民間的聯(lián)合組織。統(tǒng)治的著眼點是政府自身,而治理的著眼點則是整個社會。正像政府的統(tǒng)治有“善政”(good government )與“惡政”(bad government )之分一樣,治理亦有“善治”(good governance)與“惡治”(bad governance)之分。善治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管理過程。

  追求善治是各國政府的共同目標。政府治理和公共治理屬于政治管理的范疇,治理行為是一種政治行為,它體現(xiàn)著一定的政治價值。因而,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內容,治理體制也是政治體制的重要內容。但與統(tǒng)治行為相比,治理行為的技術性因素要重于其價值性因素。在社會政治生活中,治理是一種偏重于技術性的政治行為。不同政治制度下的政府都希望有更高的行政效率,更低的行政成本,更好的公共服務,更多的公民支持。換言之,各國政府都希望有更好的治理。政府只有通過不斷地進行自身的改革和創(chuàng)新才能實現(xiàn)善治,因而,各國政府近年紛紛重視公共部門的創(chuàng)新,政府改革或政府創(chuàng)新便成為一種世界性的趨勢。例如,美國國務院專門成立了“行政創(chuàng)新中心”。②又如,為了推動世界各國政府的改革創(chuàng)新,改善各國的公共治理,聯(lián)合國還與其成員國共同發(fā)起了“全球政府創(chuàng)新論壇”(Global Forumon Reinventing Government),至今已經舉辦了七屆。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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