岡村寧次被送回戰(zhàn)犯監(jiān)獄,典獄長孫介君便帶著翻譯親往探問病情,問他生活上有何要求。并向他透露:
“先生從塘沽協(xié)定到日本投降,均未采取對中國不利的措施,中國有識之士均甚嘉許。
“蔣總統(tǒng)本無意使先生受審。然考慮國內(nèi)外影響,不得不這么做。但絕不會處以極刑。至于無期也好,有期也好,其實結果都一樣,請先生安心受審。不過希望先生在受審時對中國民眾所受的災難,要以表示痛心為宜。判決后可根據(jù)病情請求保釋監(jiān)外療養(yǎng)。無論是審理或入獄,都只是形式而已。”
1947年8月23日,軍事法庭終于對岡村寧次進行首次公審。
為了使這次公審在民眾中和國際社會產(chǎn)生較大的影響,軍事法庭有意像籌辦展覽會一樣做了準備,于會前發(fā)了近千張旁聽券,招待中外記者、外交使團和國內(nèi)民眾,為公審造成一定的聲勢。法庭上設通譯員四人,分譯中、日兩國語言。江一平、楊鵬、錢龍生三位律師出庭辯護。又從監(jiān)獄提出落合甚九郎等四名在押日本戰(zhàn)犯出庭作證。
上午8時,岡村寧次和四名證人由憲兵押上囚車,開往法庭所在地吳淞路原市商會禮堂。
9時30分,公審開始。前來參加聽審的中外人士與新聞記者達1000余人。禮堂內(nèi)座無虛席。開庭后,由檢查官宣讀起訴書,然后分別對被告人及證人進行庭審。候審室專門為岡村寧次準備了一把舒適的扶手椅,放在被告席一旁。審訊與岡村無直接關系時,允許他坐在旁邊休息。
中午休息三小時,午餐菜肴十分豐盛,使四位證人大為滿意,他們在監(jiān)獄里難以吃到如此豐盛菜肴,故開玩笑說,這是沾了岡村總司令的光。
下午3時,公審繼續(xù)進行。首先由江一平律師進行質(zhì)問,繼而由王檢查長宣讀罪證。隨后,江、錢、楊三位律師開始進行辯論。法庭的氣氛從而趨向緊張激烈。
值得一提的是江一平律師。他在出庭為岡村寧次辯護之前,其父曾極力反對,不想讓兒子遭世人唾罵。但江一平不但不顧父親阻攔,按時到庭,而且在辯護中編造了岡村寧次任華北方面軍司令官時期所采取的供給棉布、打擊奸商等“愛民”、“利民”之策,使聽審者不斷發(fā)出唏噓哂笑之聲。然而岡村寧次卻永銘肺腑,1961年6月,他去臺北訪問時,曾特意前往江一平、石美瑜府上拜謝。
下午6時30時,庭長宣布庭審結束。
此后,軍事法庭對岡村寧次戰(zhàn)犯案的審理便一再擱置,其原因有三:一是由于證據(jù)不足,經(jīng)費也不足,審判只得延期;二是國民黨軍政要人中多數(shù)認為,對岡村寧次的審判以等待遠東軍事法庭結束后再做處理較為有利;三是庭長石美瑜認為若判岡村寧次無罪,不僅在輿論上說不過去,自己也將為后世人唾罵,正多方請調(diào),試圖讓他人擔此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