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份相反的報告
5月16日,鐵路國有宣布后一周,川路公司董事局出手了!他們致電郵傳部,說鐵路國有政策傷害了四川人民的“急公之心”,懇請郵傳部繼續(xù)維持川路商辦的局面。22日,中央政府下發(fā)文件,明確提出:即日起立即停止四川和湖南兩省的鐵路租股——謄黃發(fā)布。所謂“謄黃”,就是將中央文件謄抄在黃紙上公布于眾。清末時,謄黃只適用于仁政恩詔,只有刊載喜訊的最高指示才符合此例。租股擾民,早已成為四川的一大弊政。一方面是農(nóng)民負擔(dān)沉重,另一方面是租股被大量浪費、挪用、貪污,成為把持鐵路公司的紳商們的小金庫,這實際上也是中央政府下決心將鐵路收歸國有的原因之一。沒有農(nóng)民是喜歡租股的,在中央政府明令廢除租股前兩天(5月20日),王人文致電中央政府,以四川人民的名義請求“將此項租股立行停止”,緩解“民困”,“以廣皇仁”。但是,在中央政府下令廢除九天后(5月31日),王人文卻應(yīng)川路公司管理層的請求,向北京發(fā)出了一個完全相反的電報:請求收回鐵路國有的成命,并緩刊停止租股的謄黃。王人文改口的理由是說川路公司的紳商們表示,四川人民“均不愿停止租股”,“以保路權(quán)”。川路公司高層在當(dāng)日提交給王人文的報告中再度高舉民意大旗,聲稱“川民以租股為川路命脈”,“萬眾協(xié)心”,不該廢除;而且,租股是在“先皇帝”光緒手上批準的“先朝成案”,誰廢止,就是對“先皇帝”不敬;甚至赤裸裸地威脅說,川路公司“人心固結(jié),股東過多,尤未便操切從事,致釀變端”,要求王人文立即請示朝廷,停止國有,維持租股。這篇洋洋千言的報告,通篇沒有一字提及租股擾民,沒有一字提及管理混亂。既得利益者們巧妙地將自己藏在了民意的石榴裙下,本是政府、紳商、民眾的三方博弈,被他們變成了政府與民眾的博弈,而他們則不僅是幕后操縱者,甚至還是裁判。在掌握了輿論權(quán)的既得利益者把持下,那些胼手胝足、真正承擔(dān)著改革成本的小民百姓,是沉默的一群,也是總能輕易“被代表”的一群。川路公司高管擔(dān)心“租股一停,生命立絕”(川路總公司致宜昌分公司電文),但那究竟是誰的“生命立絕”呢?數(shù)日后,川路公司再度向王人文遞交了請愿書,題目干脆就是《免刊停止租股謄黃以安人心》,增加的一條理由是租股乃股本,而非捐稅,如果謄黃,會引起百姓誤解,以為以前所收的是稅而不是股。毫無疑問這是睜眼說瞎話,所謂的租股就是以公權(quán)力保駕護航而強行征收的特殊捐稅,大多數(shù)百姓根本就沒把自己當(dāng)成今后或可分紅的股東。但在紳商集團的連哄帶蒙下,這些出了血汗錢的民眾,又將用自己的鮮血和生命去捍衛(wèi)那虛無的股權(quán)和既得利益者的利益……
在以“四川駐省各法團”(法人社團)名義提交的一封請愿書中,光緒皇帝被再度抬出來,證明租股的推行源于先帝爺?shù)摹斑h識深心”,“并非規(guī)劃未善,尤非不量民力”。這等于是給鐵路國有政策扣上了“大不敬”的高帽子。各方壓力之下,王人文在報告中央政府“川民希望盡快停止租股”的11天后(5月31日),再度發(fā)出電報,徹底改變口氣,請求緩?fù)W夤?。短?1天內(nèi),堂堂一省的最高領(lǐng)導(dǎo)居然發(fā)出了截然不同的兩份民情報告,中央政府“覽奏殊堪詫異”。攝政王載灃在6月2日的批文中嚴厲指出:“鐵路改歸國有,乃以商民集款艱難,路工無告成之望。川省較湘省為尤甚,且有虧倒巨款情事??⑾髦?,徒歸中飽;殃民誤國,人所共知。”因此,停止租股的政策絕不會更改。此時,年輕的載灃并不掩飾自己的盛氣鋒芒,尖銳地指出:川路公司要求繼續(xù)征收租股,甚至放棄國有,“是必所收路款,侵蝕已多,有不可告人之處。一經(jīng)宣布,此中底蘊恐不能始終掩飾”,而王人文在川為官,“目擊情形,一切弊竇,應(yīng)所深悉”,卻居然幫著代奏,“殊屬不合”,“著傳旨申斥”——也就是給予了王人文一次書面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