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認為教與學若不“著實”,不講求“真見”、“真行”,也就談不上學用一致,“經(jīng)世致用”了。
首先重視經(jīng)驗,注意“實行”。他認為人的學問來自于踏踏實實的學習過程,人從來沒有天生的“良知”。知識的多少、德行的好壞,不決定于先天的所謂“良知”,而取決于后天的勤奮學習。學習知識的過程就如同人們按一定的規(guī)矩去操作,天長日久就會自然而生巧,即“規(guī)矩則巧生,巧即在規(guī)矩之中,猶上達即在下學之中”,故學者的知識技能,完全是通過實踐學習而獲得的。
其次,他認為“天下之事,未有不由積累而成者”,“夫圣學之難,不特造之者難,知之者亦難,其微言大義,茍非功夫積久,不能見本體”。他要求學者不僅要注重“鑿礦求金,剖石取玉”的直接經(jīng)驗的積累,而且還要重視“無本可據(jù)”的間接經(jīng)驗的積累,并且要持之以恒地堅持不懈。
第三,他認為,在積累知識的基礎(chǔ)上,要想獲得真知,還必須深思窮源,即通過深思熟慮達到對知識的掌握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黃宗羲反對“生吞活剝”、“填壓空艙”和一味追求“聚斂”前人思想資料的學習態(tài)度。他認為,只有自己對學習材料的深思熟慮,才能掌握其“精髓”,從而獲得“不失其秩”的理。黃宗羲提倡“知疑”精神。他認為:“小疑則小悟,大疑則大悟,不疑則不悟”,“小疑則小進,大疑則大進”,疑為“覺悟之機”。他說,學習的過程本身就是一個由疑到不疑,由不知到知,由知之不切到知之真切的認識過程,因此善于治學者,多從闕疑開始,進而達到學有所得,學有所創(chuà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