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義軍紛起,陜西、山西、河南、湖北四地魚爛之時,四川相對平靜。然而,不知從什么時候起,一首不祥的歌謠在四川大地上悄悄地流傳開來:“流流賊,賊流流,上界差他斬人頭。若有一人斬不盡,行瘟使者在后頭?!惫?,不久之后,張獻忠就開始在四川大開殺戒了。
明朝皇帝朱由檢和李自成、張獻忠三個人都是年齡相仿的青年人,性格又都非常執(zhí)拗。他們幾乎是同時登上歷史舞臺:1628年,崇禎帝朱由檢登上帝位;同一年,因為陜西饑荒,流民四起,李自成、張獻忠在不同的地方起兵。這種偶然性加大了造成民族大悲劇的必然性。
成都三遭屠城
崇禎帝的執(zhí)拗造成了明廷兵力的重大損失,李自成與張獻忠的執(zhí)拗又造成了內(nèi)戰(zhàn)的一再延長。結(jié)果是明廷覆亡了,李張兩人也相繼敗死。
而張獻忠手上卻沾滿了農(nóng)民兄弟的鮮血?!包S巢殺人800萬,在劫難逃”在民間流傳已久,成為諺語。張獻忠究竟殺了多少人,則缺少數(shù)據(jù)。民間傳說他幾乎把四川人殺光了,所以后來才有“湖廣填四川”的說法。
成都作家流沙河考證,成都歷史上有3次大屠殺。第一次在西晉東晉之交:事起于公元301年,蜀西氐族豪強李特,糾合流民2萬余人,自稱鎮(zhèn)北大將軍,扯旗造反,陷廣漢,圍成都,入城大屠殺。其子李雄稱成都王,后又稱帝。播亂長達50年。第二次在宋元之交:公元1279年,元朝滅南宋,兩度陷成都,先后大屠殺,“城中骸骨140萬,城外者不計”,其作惡又勝過李特父子。元朝80余年,成都殘破,終無起色。第三次便是張獻忠那次空前絕后的屠城:明末崇禎十七年(1644年)陰歷八月初九,張獻忠陷成都。入城,張獻忠下令屠城3日。3日過了,停止大殺,只每日小殺百余人以樹威。
屠夫如何殺人
張獻忠,延安人,原在縣衙門當壯勇,升小隊長,粗識文字,雅號靜軒。
張獻忠在四川殺人如麻,并非他獨嗜,諸多殺人方法也并非全系他首創(chuàng),很多不過是對前人的借鑒而已,但照歷史記載,他似乎將諸多殺人方法匯總并發(fā)揚光大。
據(jù)史籍記載,張獻忠殺人的方式常見的有九大類:斬殺;草殺,即挨家挨戶殺;天殺,即在朝會時,放狗于諸宮,凡被狗聞過的人,即拖出殺掉;生剝?nèi)似しǎ伺?,即割手足;邊地,即分夾脊;雪鰍,即“槍其背于空中”;貫戲,即“以火城圍炙小兒”;其他尚有“抽善走之筋,斫婦人之足,碎人肝以飼馬,張人皮以懸市”等。斬殺等雖也殘酷,但不是張獻忠自創(chuàng),不過草殺、天殺、貫戲、張人皮以懸市,卻明顯帶有張獻忠作為屠夫的創(chuàng)造性。
張獻忠的軍隊每陷一方,對婦女除擄去少數(shù)年輕女子充當營妓外,其余的怕累及軍心,全部殺掉。后期兵敗潰退,糧草匱乏時,更是殺婦女腌漬后充軍糧。如遇上有孕者,剖腹驗其男女。
張獻忠對漂亮女人似乎有一種莫名其妙的報復(fù)心理,征戰(zhàn)途中,不時有部下向他進獻美女,他通常留宿幾次就借故殺掉。攻占黃州后,他集中全城的婦女,挑那些年老或者貌丑的放走,留下年輕漂亮的,強迫她們?nèi)ゲ鸪菈Α_@些女人平時沒有干過這樣的重活,許多人手指被磨得鮮血淋漓,昏厥在城下。城墻拆掉后,張獻忠又命令士兵把這些人全部殺死在城下。在攻打滁州戰(zhàn)役中,因久攻不下,張獻忠聽信一個陰陽先生的話,到周圍鄉(xiāng)村掠來婦女數(shù)百人,“盡斷其頭”,倒埋在城下,露出陰部對著城上,想以此來壓住城上的大炮。
對尚處于懷抱中的嬰幼兒,則將他們拋擲空中,下以刀尖接之,觀其手足飛舞而取樂。此命名為雪鰍。稍大一些的兒童,則數(shù)百人一群,用柴薪點火圍成圈,士兵圈外用矛戟刺殺,看其呼號亂走以助興致。此命名為貫戲。稍有反抗或語言不滿的人,捉來將背部皮從背溝分剝,揭至兩肩,反披于肩頭上,趕到郊外,嚴禁民間藏留給予飯食,月余而氣絕。如行刑者使人犯當時氣絕,未能遭此活罪,行刑者亦被剝皮。此命名為小剝皮。
“以火城圍炙小兒”的貫戲,是將殺人當成一門可以欣賞的、可恥而殘酷的“行為藝術(shù)”,對于毫無反抗能力的兒童也施行此種酷刑,在每個字縫里都沾滿無辜血跡的此類文字在中國史書里也是少見的。這說明張獻忠的殺人瘋狂、變態(tài)到了何種讓人不可思議的地步。而狗聞過即殺掉的“天殺”,其禍從天降的隨機性,沒有道理,沒有規(guī)律,讓每一個生活在張獻忠周圍的人朝不保夕。如此提心吊膽、日夜恐懼、防不勝防,沒有誰能夠通過人力幸免,除了身體可能被消滅,還有精神上的徹底投降,以至于就此被嚇死。
甲申年(1644年)陰歷十月十六日,張獻忠在成都登基做皇帝,國名大西,年號大順。蜀王府改稱皇宮,蜀宮城改稱皇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