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解密《投名狀》(1)

歷史不忍細讀 作者:《百家論壇》編輯部


根據(jù)“刺馬案”改編的影片《投名狀》的上映,使得流傳130多年的“清末四大奇案”之一的“刺馬案”再度被關注。“刺馬”緣何而起,誰是這一奇案的最大獲利者?史實漸被隱藏,坊間傳說不斷,眾多版本的“刺馬案”隨著時間流逝,皇朝內(nèi)部的政治色彩早被淡化,正史的記載更確信這是一場政治謀殺和權力之爭,在歷史的流光碎影中,真相似乎已顯得不那么重要。

但是,無論是現(xiàn)在的《投名狀》還是以前張徹版的《刺馬》,馬新貽總以“漁色負友”的形象出現(xiàn),使得這一“緋聞案”流傳更廣。馬氏后人則表示,馬新貽并不是“漁色負友”之徒,“馬新貽對妻子很專情”,一些史學家也認為“馬新貽是個清官”。直到現(xiàn)在,馬氏后人家中還收藏著一些當年清政府用來紀念馬新貽的石人、石馬。那么,歷史上的“刺馬案”究竟是怎樣的呢?

清朝同治九年,兩江總督、封疆大吏馬新貽被刺要案,就發(fā)生在清末的南京。南京市第一中學的校址原為清江寧府箭道和西花園,正是“刺馬”案發(fā)地點。這樁至今未解的晚清四大奇案之首的“刺馬案”,案情撲朔迷離,后來的文章、圖書及其他記載多以“情殺”視之。那么,《刺馬案》有怎樣的歷史背景?是情殺,還是政治謀殺?刺客為什么不逃走,還高喊:“刺客是我張文祥”?張文祥跟馬新貽之間有什么深仇大恨,他的“作案動機”到底是什么?為什么慈禧太后親自出面處理此案……

正史記載的“刺馬案”

正史上的“刺馬案”是兩江總督馬新貽被張汶祥(張文祥,應是刺客本名,舊時官府往往會在犯人名字上加三點水或者草字頭,以示山賊草寇)當街刺死的晚清要案。馬新貽,字谷山,進士出身,本書生,非驍將。咸豐三年,馬新貽在合肥、廬州連克太平軍,累軍功,升任廬州知府。咸豐七年,馬新貽在軍事不利的局面下攻克舒城,記名道員。但咸豐八年,陳玉成兵指廬州,馬新貽不敵,廬州易主,馬也因此被革職。4年后,同治元年,新君登基,馬新貽在老上司的舉薦下復官,后因在蒙城擊潰太平軍而遷至安徽布政使。此后,隨著太平天國的逐漸衰敗,馬新貽也累擢至浙江總督,后任福建總督,在同治七年改判兩江總督兼通商大臣。這是他一生中最高的官位,也是最后一個官位。

同治九年(1870年)七月二十六日,馬新貽赴署右箭道校閱操練,回署衙時被人攔在當街,攔路者假意呈狀,一擊而中。由于傷勢嚴重,馬新貽在遇刺第二日身亡。這一案件頓時轟動全國,慈禧太后命護督將軍魁玉與漕運總督張之萬會審,在審理過程中,張汶祥多次翻供,前后相差極多,無法定案。不得已,慈禧又派刑部尚書鄭敦謹會同新任兩江總督曾國藩復審。歷經(jīng)半年之久,最終以張汶祥潛通海盜圖謀報復定罪,張汶祥被凌遲處死,并追加剜心祭奠馬新貽。案發(fā)后,皇帝親賜祭文、碑文,特贈太子太保、預騎都尉兼云騎都尉世襲、謚“端愍”,敕令江寧、安慶、杭州、海塘、菏澤等地為其建造專祠。

民間三個版本的“刺馬案”

在清史、野史、小說當中,對馬新貽有截然不同的描述,于是產(chǎn)生了“刺馬”幕后故事的種種演繹。

第一種:好官論。按照清史中的記載,馬新貽在政務上頗有作為。同治三年,清軍擊潰浙江的太平軍勢力,重新控制浙江,馬新貽擢升至浙江巡撫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奏表請求免去稅賦。第二年,又再次奏表請求減去杭州、嘉興、湖州等七府縣的部分稅賦費用,朝廷不僅應允,還命令筑石碑于當?shù)?,以示相應稅費永久性免除。馬新貽當政期間,修建海寧石塘、紹興東塘,并修整了三江口。不僅如此,馬新貽還剿滅了當?shù)胤凑溲b、打擊黑社會,重視教育,提供獎學金。因為這一系列的政績,他被提升為閩浙總督。在同治七年他調(diào)兩江總督后,著力于軍事訓練及對反政府武裝力量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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