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我爸梁朝偉(2)

女少年 作者:秋微


用椰子糖消磨時光有一大好處是它很大,可以吃很長時間。設(shè)計這種糖的人好像很不情愿讓小孩子吃一樣,每次把它放進嘴里我都覺得我其實是往嘴里放了個鞋撐子。然而它味道又不錯,我只能一次又一次心含怨恨地渴望它。它總是成功地占滿我整個的嘴,迫使我只能不斷主動地去吸吮,就算這樣口水還是有可能隨時順著嘴角流出來,滴在我的衣服上,手臂上,或攤在膝蓋的那本書上面。

椰子糖是當時最流行的糖果之一,棕色的,有一種特別的香甜,我只是很奇怪它為什么叫椰子糖,因為它和我后來吃到的真正的椰子之間似乎沒有什么味道方面的關(guān)聯(lián)。那時候的糖大概是胡亂起名字的,另一種更普及的“高粱飴”和真正的高粱之間,似乎也沒什么關(guān)系。不過,這些都不妨礙童年因為這些沒心沒肺的糖果們的存在,就那么很容易的甜蜜起來。

除此之外我手里還仔細地攥著一個半青半紅的小桃子。午后,沈奶奶買菜回來,路過我面前,像布施一樣笑瞇瞇地從菜籃子里掏出那個小桃子給我。那小桃子在我手里被捂熱了,我不舍得吃,已經(jīng)小心翼翼攥了整整一下午,連去上廁所我都帶著它。

我常常會得到街坊鄰居的“布施”,別的小孩也一樣。是否能得到鄰居由衷的“布施”是衡量一個童年是否優(yōu)質(zhì)的標準之一。

就在我正在躊躇要不要咀嚼嘴巴里吮到最后的一點椰子糖的時候,我哥梁小飛忽然“從天而降”。

梁小飛在15歲之前經(jīng)常走“從天而降”路線。那時候的城市以平房為主,小男孩兒們當時“耍帥”的主要方式之一就是的從這家屋頂?shù)侥羌椅蓓?。我哥是這方面的強手,只要他愿意,基本上他可以幾公里之內(nèi)都腳不沾地。他那段時間放學的路線一般都是一出學校就上房,到家才落地,中間沒有房屋銜接的地方則是用各種樹作為過度,穿越房頂樹杈對少年的梁小飛來說如履平地。

那天也是那是,他像猴子猩猩等靈長類動物一樣,不知道是從哪棵樹還是哪家的房頂跳下來,“嗖”的一下就出現(xiàn)在我面前。

在我還沒完全搞清狀況的時候,梁小飛就已經(jīng)迅速地完成了和我打招呼的全過程:他先是輕輕一掌踢翻我膝蓋上的小人書,順便敏捷地一把搶走我手里的小桃子,并毫不猶豫地“吭哧”一口,又馬上“呸”地吐出來,說了句:“什么破桃,想酸倒老子的牙嗎?!”。邊罵邊飛起一腳把它踢上了沈奶奶家的房頂。小桃子從高空墜落的時候砸中了一只正在屋頂歇晌的野貓,隨著它“嗷”的一聲慘叫,宣告被我哆哆嗦嗦保護了一下午的那個半青半紅的小桃子一命歸西。

我哇的一聲大哭起來。我哥看見我哭,馬上熟練地一步上前,動作麻利地捂住我的嘴,嬉皮笑臉地用威脅哄我說:“別哭了,再哭!再哭我把妮妮也扔到房上去!”

“妮妮”是我的布娃娃,每天和我如影隨形,這通混亂發(fā)生的時候,它正無辜地端坐在我身旁的臺階上,通身充滿著我的口水味兒,用“相濡以沫”來形容特別貼切。

接下來,我跟我哥就屋里屋外地展開了每天例行的追跑打鬧。

那年我6歲,還沒上小學,梁小飛12歲,上小學5年級。

小學5年級大概是男人人生中第一個不懂得如何與異性相處的年齡段。我哥在不知道如何跟我相處的情況下,選擇了最簡單直接又能體現(xiàn)優(yōu)勢的一種: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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