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 治
美國政府對媒體的管治一直都保持著最低的水平,原因是對審查有所忌諱。審查(censorship)是一個含義十分寬廣的術語,意思是為禁止公開表達而采取的任何行動(詳見30-31頁的爭議聚焦專欄)。在一個民主國家中,盡管人們十分重視政治和藝術觀點的自由傳播,但是一些危險的言論如果通過大眾傳媒載體發(fā)布,則會形成現(xiàn)實的影響。例如杰拉爾德·里韋拉(Geraldo Rivera)在2003年伊拉克戰(zhàn)爭初期擔任??怂剐侣劊‵ox News)的戰(zhàn)地記者時,曾在沙地上畫了一幅圖,顯示出他的單位所在位置,并說明將如何與敵軍交火。美國軍方認為這種做法會威脅到戰(zhàn)場士兵的生命安全,因為敵方情報人員也能看到這個報道,因此該記者被命令離開伊拉克(不過后來又獲準重返戰(zhàn)地)。
敵對關系
雖然美國政府的確對媒體采取一定的管治措施,但是媒體仍扮演著政府行為監(jiān)察者的角色。美國的立國之父們,如托馬斯·杰斐遜(Thomas Jefferson)和本杰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就將美國的媒體看作是第四權力(fourth estate),或者是美國政府非官方的第四大部門,其功能是對行政、立法和司法部門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和報告。媒體應該確保公民了解他們選舉出來的代表的所作所為。在這個過程中,人們希望媒體與政府維持一種敵對關系(adversarial relationship),即新聞界與當權者應服務于不同的目標。一家敵對新聞機構不應成為政府的拉拉隊或是它的公關人員。亞歷山大·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是美國憲法的制定者之一,他認為仔細審查政府提議的每一項法律是新聞機構的職責。如果人們發(fā)現(xiàn)某個法律存在漏洞,漢密爾頓說:“我們必須看到,錯誤和有害的不僅是這一項法律,而讓這個法律的制定者留在我們自由和經(jīng)選舉產(chǎn)生的政府中同樣是有害的,因此應該撤銷其職權。”14
有些評論家認為今天新聞媒體在行使監(jiān)督時有些過度,在戰(zhàn)爭期間尤其如此。如喬治·W·布什(George W. Bush)總統(tǒng)就抱怨,新聞界在2003年政府宣布主要的沖突結束時,太過于關注暴力報道。但也有一些人認為媒體的監(jiān)督職能還遠遠不夠。許多批評家都認為新聞界在審核布什政府入侵伊拉克的首要動機時太過馬虎。15針對美軍虐囚,有些批評人士指出記者早就知道此事,但一直到2004年它成為丑聞之前都沒有進行報道。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