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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節(jié):夜店如此美麗(1)

像戀愛一樣去工作 作者:茅侃侃


夜店如此美麗

夜店,夜里開的店。

"夜店"一詞是從臺灣地區(qū)傳過來的,泛指在夜里經(jīng)營的娛樂場所,包括KTV、夜總會、迪廳、Club、酒吧等等。

夜店的特征很明顯,離不開酒精、音樂、活躍的氣氛、眼花繚亂的燈光,以及各種魅惑的演藝。

夜店前幾夜

必須承認我喜歡夜店,但不是無原則無選擇地喜歡。我喜歡KTV,喜歡在酒吧包間里唱歌,喜歡杰克·丹尼(Jack Daniels),喜歡龍舌蘭,喜歡喝得臉頰微微泛紅的朋友,也喜歡夜店里形形色色的帥哥和美女。

第一次正經(jīng)體驗夜店要追溯到九年以前。那時我剛剛得到一份月薪2500元的工作,相比之前的800,手頭十分闊綽。有位同事提出去夜店聚聚,我欣然應(yīng)邀,由此平生第一次見識了何謂夜店,而且一下子見識了兩家。

第一家,可能30歲往上的北京人都知道,叫唐人街,位于長安街的永安里路口往里,當(dāng)時是北京一個挺有名的綜合性KTV娛樂場所。至今記憶深刻的是一進門就是一條長長的寬大走廊,兩邊有無數(shù)小吃,需要等位的時候,可以在邊上打保齡球以及沙狐球。

只不過現(xiàn)在的唐人街KTV已經(jīng)不營業(yè)了,那個地方也被N多CBD的碩大寫字樓取而代之。

第二家在北京依然營業(yè),就是朝陽門外的東方斯卡拉,演藝、唱歌、洗浴一應(yīng)俱全吧。記得那里有個外號"西瓜太郎"的東北演員,有著深厚的二人轉(zhuǎn)功底,只可惜小沈陽混出來了,他卻沒有。

也可能是因為這兩家夜店都帶有明顯的KTV色彩,所以在我的概念里,夜店就應(yīng)該是這個樣子,既過癮又不失體面,像那些群魔亂舞的迪廳我就比較接受不了。

迄今為止,在北京,我去過的夜店不計其數(shù)。有的關(guān)張了,有的越來越火,有的新開張,有的半死不活。然而夜店文化在我腦海中烙下的印記,是無法抹去的。更何況我現(xiàn)在的女友,也是在夜店相識的。

夜店對于我來說,有兩個好處。首先,這種環(huán)境注定了曖昧,是個談情說愛的好地方;其次,夜店必然離不開酒,因此只要是能喝酒的客戶,大家在這里很容易"坦誠相見",達成某種共識,買賣不成仁義在;第三,對于我這種喜歡得瑟的人,夜店也給我提供了機會和場地。

專業(yè)的拼不過真誠的

2002年前后,西直門東南角國務(wù)院第二招待所南側(cè)的那條馬路上,有一個叫做"楓之園"的酒吧。這個酒吧我很愛去,第一是它便宜,可樂8塊錢一聽,絕對算得上工薪消費;第二就是那兒可以當(dāng)眾唱歌,每個卡座的客人輪流點,然后站在舞臺上對著大家唱。音響設(shè)備也還不錯,做個小的LIVE SHOW是綽綽有余的。

當(dāng)時我有一個同事兼好友叫朱曉雷,我倆都酷愛K歌,下班以后也常在一起廝混。當(dāng)我倆發(fā)現(xiàn)僅僅在KTV里跟自己人得瑟已經(jīng)不能滿足得瑟欲的時候,決定將這種里外透著騷的表達搬到酒吧中實現(xiàn),因此在那個階段,這家酒吧成了我倆業(yè)余文化生活的主要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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