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注這樣,在抵達廣州后兩天之內(nèi),并且未與兩名同事德庇時和羅賓臣商量 他把兩人留在澳門干等,律勞卑“在6個方面違反了中國人的規(guī)定:他沒有通行證就進入廣州;未經(jīng)允許便住了下來;企圖以書信代替稟貼與總督聯(lián)絡(luò);在信函中用了中文而不是英語;遞呈信件者人數(shù)超過兩人;企圖直接與滿清官員聯(lián)系,而不是通過行商居間轉(zhuǎn)達”。16
兩廣總督盧坤是個堅強的老軍人,19世紀20年代在新疆身經(jīng)百戰(zhàn),樹立起令人生畏的威望。與其說他盧坤對律勞卑的舉動感到憤怒,不如說是困惑不解。他在給皇帝的報告中寫道:“該夷目律勞卑有無官職,無從查其底里,即使實系該國官員,亦不能與天朝疆吏書信平行。70事關(guān)國體 ”雖然盧坤認為律勞卑“有心抗衡,不遵法度”,這位總督依然準備修好,“繼思化外愚蠢初入中華,未諳例禁,自宜先行開導,俾得知所遵循”。17
馬禮遜是基督新教第一位來華傳教士,也是英國漢學研究的先驅(qū),翻譯了第一部中文《圣經(jīng)》。律勞卑勛爵辜負了盧坤的善意,先是恣意違犯中國的法令,錯上加錯的是他還表現(xiàn)出侮慢的態(tài)度。兩廣總督派代表參加會議,雙方見面之后,律勞卑“嚴厲斥責”對方未在約定時間到達,把他們的延誤說成是“對不列顛國王陛下的侮辱”,還表示如果有必要,他完全做好了戰(zhàn)爭準備。此時,傳教士馬禮遜是惟一能夠挽回局勢的人,他接受了商務(wù)監(jiān)督的中文秘書之職,年薪1300英鎊。馬禮遜為人相當克制,這個新職位卻讓他興奮不已:“我將要穿上紐扣上帶有國王印記的副領(lǐng)事大衣 副領(lǐng)事制服替換了道袍!”18
他沒有活多長時間來享受那件大衣,與律勞卑一道工作兩天后,他就一病不起,一周之內(nèi)就死了。如此一來,律勞卑失去了惟 位具備足夠的知識、影響力和聲望,有可能改變律勞卑剛愎自用習性的人。
東印度公司艦隊巡洋艦“伊莫禁”號。
按照最初的安排,律勞卑并沒有任何軍隊來支持預定的和平使命,但很偶然地,除了仍停泊在澳門的“安德洛馬”號之外,律勞卑手頭又多了一艘巡洋艦“伊莫禁”號,這艘船屬于東印度公司艦隊的常規(guī)巡航艦只。首席商務(wù)監(jiān)督多次設(shè)法打動中國人,一方面向倫敦發(fā)出怒氣沖沖的公函,要求進行武裝干涉,同時勸說高級海軍軍官布萊克伍德上校把軍艦駛往上游的黃埔,“若他們到達那里后缺乏足夠的防護,就停泊在城墻下方的河道里”。事實上,他們無法抵達黃埔。本來,兩艘海船不可能逆流而上,強行通過兩岸有上百門海岸炮的狹窄71航道,但這兩艘巡洋艦沒費多少力氣就做到了,盡管有一些傷亡。這次行動被英國報刊稱作“虎門之戰(zhàn)”,它是來自律勞卑使團惟一聽起來可信的消息,英國各報刊無不大肆渲染。
對于這種愚蠢的冒險行徑,兩廣總督的對策是封艙停止通商,與忤逆的夷人斷絕一切貿(mào)易往來。這項措施幾乎取得了立竿見影的效果。士卒前去把守各條要道,不讓任何仆役接近英國商館,中國人禁止向英國人出售食品,違者處死。律勞卑勛爵本是以極大花費前來保障對華貿(mào)易的,現(xiàn)在卻成功地使之中斷。其他外國商人本來就對查頓-律勞卑聯(lián)盟疑慮重重,如今紛紛拒絕服從律勞卑,稟請戶部準許恢復貿(mào)易。
香港歷史博物館所藏英國首任駐華商務(wù)監(jiān)督律勞卑紀念碑。
律勞卑發(fā)現(xiàn)局勢完全失去控制。他甚至無法再次不顧英國政府的指令,憑借武力穿越中國人的封鎖線返回澳門,因為兩艘巡洋艦早已返回澳門,而中國人已經(jīng)徹底封鎖黃埔至廣州江面,就連小船也無法通過。3周后,律勞卑及其屬下不得不乞求廣州當局準許離開廣州,他們在兩岸中國人的嘲笑和譴責聲中回到澳門。5周后的10月11日,律勞卑死于熱病。既然這個釘子不復存在,廣州的貿(mào)易和平地恢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