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在這個系列里不是重要的人物,但他的結局非常戲劇化。
商鞅還是個年輕學者的時候,就有很多人看好他。他的老師公孫座是魏國的宰相,非常賞識他的才具和學識,認為他將來必會有大用,就跟魏國國君說,應該用衛(wèi)鞅來改革魏國。但是魏國國君認為衛(wèi)鞅太年輕了,不值得信任,而不想用他。沒想到宰相心一橫,說如果不用衛(wèi)鞅的話,就不如殺了他,免得為其他國家所用。宰相回頭告訴衛(wèi)鞅這件事,叫他快點逃命。衛(wèi)鞅卻說國君既然沒有眼力重用他,自然也不會殺他。直到公孫座死后,秦國招攬賢士時他才離開。
戰(zhàn)國時代有十幾個國家,其中有七國比較強大,史稱“戰(zhàn)國七雄”。當時列國競爭激烈,諸侯都想盡方法,充分調動資源,運用力量,來拓展國家版圖與政治勢力。
春秋戰(zhàn)國時代離古代的分封制度不遠。分封制度就是派給一個諸侯一個地方,而諸侯王除了收稅之外,并不管地方上的事。這種制度在資源調度上并不會很有效,中央拿到的資源并不多,也不能迅速動員。當時,討論改革的不止商鞅一人,許多人都想改革政治制度,讓它運作得更有效率。其實,戰(zhàn)國時代改革的速度與深度,并不亞于歐洲19世紀如俾斯麥在德國之類的改革,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最后,戰(zhàn)國時代這些國家的改革者互相學習,為他們累積成果,也為未來的帝國體制立下基礎。
總而言之,這一套帝國管理制度在秦孝公用商鞅主政的時代只是初試而已,到了秦朝大一統(tǒng)之后才告成熟。商鞅做起事來,所有的人情擺一邊。分封不能看情面,要有法律和制度的規(guī)范。也就是說,商鞅重法,而且重數字,一切都要有數據評估,賬面上清清楚楚。另外,他也重視戶籍,把每個戶籍列得仔仔細細。如此一來,原本各地的封君必須把領土分出來,散置各地的聚落也被加以整并,形成一套有層級、有監(jiān)督的行政制度。
為了有效實施這一套,他必須在開始實施之前有一個實踐機會,于是他從太子身上樹立威信。
當時王宮前有一條御道是國王才能走的,結果太子駕車經過,商鞅說必須懲罰,但因為不能殺太子,于是殺了駕車的御者。其后,太子又犯錯,商鞅便處罰了他的老師。太子對這幾件事非常憤怒,即位之后,就找了個罪名處罰商鞅。雖然商鞅逃走了,卻在投宿時,因為沒有身份證明被送官法辦,最后死在自己制定的法令之下,落得車裂的悲慘下場。
當時的中國,許多人都想做些改革,有的重視管理制度,有的注重用人,有的注重策略,而商鞅則是重法。他雖然使秦國國力強盛,奠定秦國大一統(tǒng)的基礎,但自己的下場卻相當悲慘。
商鞅變法
◎廢除世卿世祿制,以軍功而分等級,沒有軍功的貴族,取消其特權。
◎獎勵耕織,抑制工商業(yè)。
◎打擊游民,實行連坐法,互相監(jiān)管,規(guī)定五家為伍,十家為什,設伍什之長。
◎獎勵告奸,禁止私斗,以軍功為勇。
商鞅二度變法
◎承認土地私有,允許土地自由買賣。
◎廢封建,置郡縣,分秦為四十一縣,各縣設令、丞等官,管全縣政事,由國君任免。
◎把國都從雍遷到咸陽。
◎統(tǒng)一度量衡。
◎初設賦稅制度,按人口征稅。一家若有兩個成年兒子,必須分財分居,否則稅收加倍,以促進生產,提高勞動力。
令行于民期年,秦民之國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于是太子犯法。衛(wèi)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將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明日,秦人皆趨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于公戰(zhàn),怯于私斗,鄉(xiāng)邑大治。
——《史記?商君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