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分析到孝莊皇太后到底是否下嫁給了多爾袞的問題上面,介紹了以下三種說法:
第一種,孝莊皇太后嫁給了多爾袞;
第二種,孝莊皇太后沒有嫁給多爾袞;
第三種,孝莊皇太后與多爾袞是情人(或者說得難聽一點就叫偷情)的關系。
那么,上述三種回答,到底哪一種更加符合歷史的真實性呢?
一個寡婦,在自己的男人死后,嫁給了自己的小叔子,到底是中國的某些極為落后的少數民族特有的現象呢?還是中國絕大多數少數民族都具有的共同的現象呢?還是漢民族也有的現象呢?還是世界上很多民族共有的現象呢?
在分析這一問題的時候,我說經過我的考證,我得出了下列結論:
嫂子在自己的男人去世后嫁給小叔子是中國古代的少數民族普遍具有的現象。
為什么這么說呢?在介紹這一問題之前,我先給大家介紹一個詞匯:轉房婚!
轉房婚又稱收繼婚、升房婚、轉親婚、叔嫂婚!
一般而言,轉房婚是指父親死后某一特定的兒子收娶其后母,或者兄長死后弟弟收娶其嫂,或者弟弟死后兄長收娶其弟媳的現象!
現代人戲言,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此話倒也不差。因為據民族學家考證,這種婚俗起源于原始社會時期掠奪婚時人們所擁有的財產嗣承觀念。
原始社會,部落戰(zhàn)爭較多,掠奪來的婦女自然是財產,一旦男人死去,女人也要以財產的形式轉讓給本部落其他男子。
但是隨著家庭的出現,私有制的產生,這種轉讓范圍逐漸縮小,最后固定在家族范圍之內!也就是說,轉讓給與死者具有血緣關系的人。
這其中,除了女人是財產這一因素以外,還有另一因素,即子嗣的原因。
直到如今,鄉(xiāng)下孩子的父親死了,他的叔父或伯父,自然要把孩子當作自己的孩子來養(yǎng),至于那寡居的嫂子或弟媳,這個做弟或做哥的,理所當然地要對其負擔一定的經濟義務。
在中國的歷史上,這種現象曾經廣泛流行于很多少數民族中間。
西北羌族的婚俗:比如,中國最為古老的少數民族羌族長期以來就一直流行著這一風俗!他們的婚俗是“父子伯叔兄弟死后,即以繼母、世叔母及嫂、弟婦等為妻”。也就是說,轉房婚這種現象一直在羌族中承襲著,以至到了西夏時期,李元昊作為一代君王,把自己的兒媳婦也據為己有!對于漢族人而言,這種現象是很不合倫理道德的行為,但是在羌族而言,這是一種極為正常的現象!關于這些情況,建議大家看一看相關的電視劇《賀蘭雪》!
東北各個少數民族的婚俗:女真族10世紀興起于東北,《金史》稱女真舊俗,婦女寡居,宗族接續(xù)之;父死,則妻其母;兄死,則妻其嫂;叔伯死,則侄也如此。故無論貴賤,人有數妻。鄂溫克族中哥哥死后弟弟可以娶嫂嫂為妻,但弟弟死后哥哥不能娶弟媳為妻。
西南各個少數民族的婚俗:在四川的涼山彝族地區(qū),夫死后,寡妻須轉嫁夫家其他男子。先盡著同胞兄弟,如沒有同胞兄弟,按血統(tǒng)近遠順推。侄媳可以轉嫁給叔父,后母可以轉嫁給兒子,兒媳可以轉嫁給公公。轉房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防止家支財產外流。如果女方不同意轉房,要被索要身價錢。在云南的佤族、景頗族、怒族、普米族、拉祜族的婚姻習俗中,也流行轉房制婚俗。
個別少數民族反對轉房婚:當然,也有反對轉房婚的。西藏墨脫縣的門巴族就嚴禁轉房;錯那縣的門巴族雖然允許轉房,但必須征得孀婦同意,并在發(fā)喪后一、二年才可轉;東北地區(qū)達斡爾族的習俗是“對待嫂嫂如母輩”,所以一般不允許哥哥死后弟弟娶嫂嫂為妻,同樣弟弟死后,哥哥也不能娶弟媳為妻。
不過,總體來看,嫂子在自己的男人去世后嫁給小叔子,是中國的很多少數民族普遍具有的現象。那么,漢族人又是如何對待這種事情的呢?
我經過考證,得出了下面的結論:
轉房婚也是漢民族普遍具有的現象。
根據專家考證,漢民族及其前身華夏族的轉房婚傳統(tǒng)早在中國的傳說時代就已經開始流行了!這里面,也有著很多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