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傳跟順弟結(jié)婚的故事,最可能的,就是傳統(tǒng)的媒妁之言。事實上,胡適在描寫“太子會上巧遇”這一段以后,寫胡傳的伯母替胡傳作媒,去順弟家提親那一段對話,可能是最近真實的。我們已經(jīng)在上文引了胡傳的伯母說的話:“我家三哥有點怪脾氣。他今年寫信回來,說,一定要討一個做莊稼人家的女兒。”胡適在〈四十自述〉改訂殘稿有一句劃掉的話,跟這個說法一致,他說:“我父親寫信回家,說要娶一個農(nóng)家女兒,因為農(nóng)家女子的身體最健,不像[以下缺。亦即:不像第二任妻子曹氏死于肺病 ]”。其實,胡傳自己也留下了紀錄。胡傳在日記里的敘述,一方面可能是因為傳統(tǒng)日記體例的限制,另一方面也許是因為它如實地反映了當時的社會習俗,則完全沒有在婚前打量過對方的痕跡:
[光緒十五年(1889)二月]十六日[農(nóng)歷],行五十里,抵家……
二十一日,遣媒人訂約于馮姓,擇定三月十二日迎娶。
……
三月十一日,遣輿詣七都中屯迎娶馮氏。
十二日,馮氏至。行合巹禮。謁廟。
十三日、十四日,宴客……
四月初六日,往中屯,叩見岳丈岳母。
初七日,由中屯歸……
五月初九日,起程赴滬,天雨,行五十五里,宿旌之新橋。
馮順弟是1873年農(nóng)歷四月生的。她跟胡傳1889年3月結(jié)婚的時候,才快滿十六歲,胡傳那年四十八歲。胡適透過月吉先生,這樣描述他母親的長相:“圓圓面孔,有一點雀斑,頭發(fā)很長”,“面貌并不美,倒穩(wěn)重的很,不像個莊稼人家的孩子?!庇嘘P順弟那一頭落地的長發(fā),胡頌平作了這樣的描述:“馮太夫人身高五尺三寸,但發(fā)長五尺八寸。每次梳頭時,都要站在矮凳上,分三節(jié)來梳。第一節(jié)梳好了,用頭繩扎住,再梳第二節(jié)、第三節(jié)。一次梳頭要費三點多鐘。”他聲明這是胡適和江冬秀親口跟他說的。
胡傳和順弟的新婚生活顯然是很美滿的。1891年,胡傳被派為淞滬厘卡總巡以后,他們從蘇州搬到上海。胡適就在這年12月17日出生。那年,順弟才十八歲。只可惜好景不長,胡傳被調(diào)往臺灣。他在1892年3月啟程赴臺,把妻子和才幾個月大的兒子留在上海川沙,大概就住在他們家在川沙的茶行里,在那里一住就是一年。一直要等胡傳被任命為臺南鹽務總局提調(diào)以后,順弟才帶著胡適,在四叔、二哥、三哥的照應下,于1893年4月到臺南和胡傳團聚。沒想到一家人好不容易團聚,胡傳又在第二年六月被調(diào)任為臺東直隸州知州。由于臺東是新設的州,一切草創(chuàng),胡傳便把順弟和胡適留在臺南。順弟和胡適一直要到1894年1月初,才到臺東和胡傳團聚。他們一家人在臺東住了整一年。
胡傳、順弟的燕爾,以及他們一家三口在這幾年間的快樂生活,胡適在〈四十自述〉里有一段非常生動的想象的描述:“我父又很愛她,每日在百忙中教她認字讀書,這幾年的生活是很快樂的。我小時也很得我父親鐘愛,不滿三歲時,他就把教我母親的紅紙方字教我認。父親作教師,母親便在旁作助教。我認的是生字,她便借此溫她的熟字。他太忙時,她就是代理教師。我們離開臺灣時,她認得了近千字,我也認了七百多字。這些方字都是我父親親手寫的楷字,我母親終身保存著,因為這些方塊紅箋上都是我們?nèi)齻€人的最神圣的團居生活的紀念?!?/p>
俗話說,天不從人愿。胡傳夫婦的恩愛以及一家三口的天倫之樂,也就只有這短短五年不到的時光,其中還不包括他們因為胡傳一再被調(diào)任而分別的時間。1894年,中日甲午戰(zhàn)爭爆發(fā)。2月,胡傳請他的四叔把順弟和胡適送回家鄉(xiāng)上莊村,只留他二哥在臺東。那年四月,中日簽訂馬關條約。胡傳一直要到6月25日才離開臺東。那時,電報已不通,餉源也已斷絕。胡傳的腳氣病已經(jīng)很嚴重,雙腳浮腫,已經(jīng)不能動了。他8月18日到廈門,四天以后就死在當?shù)?。胡傳死的時侯五十四歲,順弟則才剛滿二十二歲又三個月。胡適在〈四十自述〉里說:“這時候我只有三歲零八個月。我仿佛記得我父死信到家時,我母親正在家中老屋的前堂,她坐在房門口的椅子上。她聽見讀信人讀到我父親的死信,身子往后一倒,連椅子倒在房門檻上。東邊房門口坐的珍伯母也放聲大哭起來。一時滿屋都是哭聲,我只覺得天地都翻覆了!”
順弟作為胡傳的第三任妻子,結(jié)婚才不到六年半,二十二歲就成了寡婦。前妻留下來的三男三女,一半比她還大。胡傳的大女兒比順弟大七歲,順弟過門的時候,這個大女兒已經(jīng)出嫁了,而且已經(jīng)生了一個兒子。二女兒比順弟大五歲,從小就抱給人家了。大兒子比順弟大兩歲,在順弟過門后三天,他也娶親了。三女兒比順弟小三歲,二哥、三哥這對雙胞胎,比順弟小四歲。胡適在〈四十自述〉里最為感人的描述,可能就是他描寫他母親作為一個寡婦、后母在大家庭里容忍的功夫。例如,說到同父異母的大哥:
大哥從小就是敗子,吸鴉片煙、賭博,錢到手就光,光了就回家打主意。見了香爐就拿出去賣,撈著錫茶壺就拿出去押。我母親幾次邀了本家長輩來,給他訂下每月用費的數(shù)目。但他總不夠用,到處都欠下煙債賭債。每年除夕我家總有一大群討債的,每人一盞燈籠,坐在大廳上不肯去。大哥早已避出去了。我母親走進走出,料理年夜飯、謝灶神、壓歲錢等事,只當做不曾看見這群人。到了近半夜,快要“封門”了,我母親才走后門出去,央一位鄰居本家到我家來,每一家債戶開發(fā)一點錢。作好作歹的,這一群討債的才一個一個提著燈籠走出去。一會兒,大哥敲門回來了。我母親從不罵他一句。并且因為是新年,她臉上從不露出一點怒色。這樣的過年,我過了六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