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那是不夠的,因為殘存的貴族將成為新變革的首領。而且,由于你既不能使他們心滿意足,又不能滅絕他們,因此,當他們的時機一旦到來的時候,你就會失去這個國家。
現(xiàn)在,如果你考察一下大流士[大流士(Dario),指波斯國王大流士三世(Darius III,公元前337-前330年在位),又名科多曼諾(Codomanno),一再被馬其頓的亞歷山大的遠征軍戰(zhàn)敗,公元前331年全軍覆沒,大流士逃脫,后被自己的州長殺害。
]政府的性質,你就會察覺它同土耳其蘇丹的王國相似;因此,亞歷山大大帝首先必須把大流士完全打垮,并且從他手中把土地奪取過來。在贏得這樣的勝利之后,大流士死了,亞歷山大大帝終于牢固地占有這個國家就是由于上述的理由。而且,假如亞歷山大的后繼者們團結一致的話,他們本來能夠牢牢地并且安逸地享有這個國家,如果不是由于他們自己引起騷亂,那個王國是不會發(fā)生其他騷亂的。
但是,那些像法國這樣組織的國家,可就不能這樣平穩(wěn)地被占有了。在西班牙、法蘭西[馬基雅維利喜歡用現(xiàn)代的名稱(Francia)稱呼古代的高盧,參見《李維史論》,各處。
]和希臘之所以屢次發(fā)生反羅馬人的叛亂,就是因為在這些國家里面有無數(shù)的小王國。當他們的記憶尚未消失的時候,羅馬人總是不能夠穩(wěn)然占有其地的。但是,一旦由于羅馬帝國的權力和統(tǒng)治的長久性使他們的記憶煙消云散的時候,羅馬人就成為這些地區(qū)牢固的占有者。后來,當羅馬人之間發(fā)生內戰(zhàn)的時候,他們當中的每一個人由于各自在這個國家的某一部分已經(jīng)樹立了權威,他就能夠使那里的人們追隨自己。而且由于以前的主子的家族已經(jīng)滅絕,除了羅馬人之外,再沒有其他人獲得承認了。
因此,當我們考慮到這一切事情的時候,對于下述情況便不會感到驚訝:亞歷山大保持亞洲的領土頗為容易;而別的人,像皮洛士[皮洛士(Pirro/ Pyrrhus of Epirus,公元前318或前319-前272,也譯作“皮拉斯”),古希臘伊庇魯斯國王,以軍事天才見稱,在公元前279年曾以沉重損失為代價打敗羅馬軍隊,侵占西西里和南意大利。公元前275年終被羅馬人戰(zhàn)敗,公元前272年在希臘作戰(zhàn)陣亡。
]以及許多人,保全所獲得的地方卻有困難,這并不是由于勝利者的能力有大有小,而是由于被征服者的情況有所不同使然。
第五章
對于占領前在各自的法律下生活的城市或君主國應當怎樣統(tǒng)治
如果被征服的國家,像上面所說的那樣,向來習慣于在它們自己的法律之下自由地生活的話,那么想要保有這種國家有三種辦法:其一是,把它們毀滅掉;其二是,親自前往駐在那里;其三是,允許它們在它們自己的法律之下生活,同時要它們進貢并且在那個國家里面建立一個對你友好的寡頭政府[“寡頭政府”(uno stato di pochi),意謂由被征服國家的少數(shù)公民組成的對征服者效忠的政府。
]。因為這樣的一個政府是由君主建立的,它知道如果不倚靠他的友誼和力量,它就不能夠繼續(xù)存在,于是竭其全力擁護君主。而且如果君主想要保有一個向來習慣于自由生活的城市,那么借助于這個城市的市民比依靠任何其他方法容易得多。
斯巴達人和羅馬人就是兩個例子。[此處指公元前斯巴達在戰(zhàn)勝雅典的伯羅奔尼撒戰(zhàn)爭后的各國歷史情況。當時雅典建立了所謂“三十僭主”的政府,這些僭主很快就被特拉西布洛斯(Thrasybulus)在公元前403年搞掉。斯巴達人在公元前382年占領底比斯之后又采取同樣方法,但是在公元前379-前378年回到底比斯故國的佩洛皮達斯(Pelopidas)把寡頭政府搞掉了。
]斯巴達人依靠在當?shù)亟⒁粋€寡頭政府來控制雅典和底比斯,但是結果仍然失掉雅典和底比斯。羅馬人為著保有卡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