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魯士和霍亨索倫家族(1715—1740)
普魯士的領土從萊茵河以西到波蘭以東,散落于北德意志。這些領土由完好的沙地和沼澤組成,自然資源匱乏,支撐著相對小規(guī)模的貿易。在1715年,普魯士的人口不到300萬,在歐洲國家中位居第12位。它的首都城市柏林幾乎沒有君士坦丁堡、巴黎、倫敦和其他有影響的首都所擁有的顯著的地理優(yōu)勢?;艉嗨鱾惣易遄詮?5世紀就被確立為勃蘭登堡選侯,領地位于易北河和奧德河之間。在1618年,當東普魯士歸于霍亨索倫家族時,由于波蘭統(tǒng)治的西普魯士,它同勃蘭登堡是分隔開的,在名義上仍是波蘭國王統(tǒng)治的封地。與此同時,在西德意志,霍亨索倫家族已經取得(1614年)克萊沃、馬克和一些位于較低的易北河谷和威斯特伐利亞的小塊土地。因此,當大選帝侯腓特烈·威廉(Frederick William,1640—1688年在位)繼承霍亨索倫家族遺產的時候,他的領地以勃蘭登堡為核心包括了向東和向西分離的邊遠地區(qū)。憑借非凡的堅持,勃蘭登堡—普魯士的統(tǒng)治者在之后的200年間,投身于打造一塊穩(wěn)固的領地而擺脫領土零散狀態(tài)的任務之中。
大選帝侯贏得了波蘭的承認,獲得普魯士的完整主權。他也努力將瑞典人從波美拉尼亞領土上驅逐出去,但只取得較小的成功,波美拉尼亞是瑞典在1648年獲得的位于勃蘭登堡和波羅的海地區(qū)之間的地區(qū)。在國內政策上,他的成就更具實質性。他發(fā)現他的領地已經在很大程度上為戰(zhàn)爭、荒廢的農田、消減?半的人口和蛻變?yōu)閹浊麩o法無天的烏合之眾的軍隊所毀壞。大選帝侯徹底補救了損失。為了增加人口,他鼓勵波蘭的猶太人和其他遭到宗教迫害的難民移民到那里。他建立了一支有效的小規(guī)模常備軍。在和平時期,他指派士兵進行公共工程的建設,包括修建易北河和奧德河之間的運河。
大選帝侯開創(chuàng)了霍亨索倫家族的軍事化絕對主義模式。在繼承遺產的時候,他發(fā)現在所有的三個領地上,即普魯士、勃蘭登堡和克萊沃—馬克,統(tǒng)治者的權威都受到各個社會階層即代表土地貴族與市民的中世紀集合體的限制。他為了取得至上權威同社會各等級進行斗爭,并獲得?功,而因此將代議制政府進入霍亨索倫王國的時間推遲了兩個世紀。他逐漸將關鍵性的征稅權力集中在自己的手中。
像路易十四一樣,大選帝侯削弱了貴族的獨立性。然而,與路易不同的是,他依靠的不是中產階級官員,而是與擁有土地的士紳的有效聯(lián)盟,特別是東普魯士的容克一族。他鞏固了容克地主對地產上農奴的絕對權威和對城鎮(zhèn)的支配,并鼓勵他們?yōu)閲曳?,尤其是以成為軍官的方式來服務。與其他的君主制相比,霍亨索倫家族的絕對主義甚至更依賴于君主與貴族的合作,而不是他們相互的對抗。
大選帝侯的兒子腓特烈一世(1688—1713年在位?采用了“普魯士國王”的稱號,并且堅持如果想要他加入西班牙王位繼承戰(zhàn)爭,國際上必須承認他的新地位。下一個國王腓特烈·威廉一世(1713—1740年在位),則將全部精力投入到了經濟、絕對主義和軍隊上。他的節(jié)儉使他能夠負擔起他認為值得的臨時計劃,例如,資助1.2萬南德意志的新教教徒向東德意志移民和開發(fā)那里的新農田。
為了加強王室對國家機構的控制,腓特烈·威廉一世設立了一個小型的專家委員會,負責管理中央政府的各部和監(jiān)督各省。這種安排將省級管理從地方勢力中分離出來,使它處于王權更嚴密的控制之下。
腓特烈·威廉一世?倍了常備軍的數量,并建立國家工場來提供槍支和制服。為了在他的人口稀少的國家保證勞動力的強度,他一年給軍隊休假九個月來務農。他十分謹慎,不采取冒險的對外政策。他所進行的僅有的一次重大軍事戰(zhàn)役是在大北方戰(zhàn)爭的最后階段對瑞典的戰(zhàn)役,普魯士借此在1720年獲得了瑞典的波美拉尼亞,以及位于奧德河口的重要的波羅的海港口斯德丁。
18世紀的觀察家將腓特烈·威廉統(tǒng)治下的普魯士恰當地稱為軍營。國王忽視臣民的教育,很少關注藝術,極端的吝嗇而拒絕給士兵的遺孀以撫恤金。然而,在國力上,他的統(tǒng)治極為出色。容克地主對霍亨索倫家族?常忠誠,送出了優(yōu)秀的軍官。軍隊盡管比法蘭西、俄國或奧地利的規(guī)模要小,但在歐洲是最為訓練有素和紀律嚴明的軍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