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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顧客就是上帝 消費法律常識(1)

每天學點法律常識 作者:宣煬


蒙牛特侖蘇“OMP”風波的“幕后臺前”

消費者知情權

2009年2月15日,蒙牛乳業(yè)旗下的高端牛奶特侖蘇被爆添加了OMP。有人聲稱蒙牛生產(chǎn)的這種高端的牛奶制品存在很大健康風險,牛奶里含有一種叫做OMP的添加劑,而這種添加劑能夠致癌。一時之間,消費者嘩然。很多人開始探究OMP究竟是什么,這種添加劑是不是真的會致癌?

OMP是英文Osteoblast Milk Protein的縮寫,中文名稱是造骨牛奶蛋白,是牛奶經(jīng)脫脂、膜過濾等方法獲得的,主要成分為乳鐵蛋白、乳過氧化物酶。OMP是蒙牛公司命名的商品名稱,由上海統(tǒng)園食品技術有限公司代理從新西蘭進口,作為乳品原料使用。衛(wèi)生部會同多個部門的專家對添加了OMP的蒙牛特侖蘇牛奶進行研討后認為,這一產(chǎn)品沒有健康危害,但OMP不是現(xiàn)行國家衛(wèi)生標準允許使用的食品原料,蒙牛公司進口并使用OMP沒有事先申請批準。

在呼和浩特市一家律師事務所工作的張先生說,“三鹿奶粉”事件后,他一直購買特侖蘇這樣的高端產(chǎn)品。而現(xiàn)在“盡管國家公布了OMP不會對人體造成危害,但我想知道它到底有多大好處。如果沒有,我花高價買它,就是被欺騙了”。

內(nèi)蒙古大學職工劉先生說:“我弄不明白什么是OMP,這些新名詞總是讓人一頭霧水,最近我可能不會選擇特侖蘇了?!?/p>

超市牛奶專柜前,消費者王女士仔細對比著牛奶的價格。一箱12包普通牛奶的價格是20多元,而一箱蒙牛特侖蘇牛奶則要賣到50元左右,加OMP的特侖蘇賣到將近61元。她說:“既然國家權威部門說特侖蘇無害,我還會選擇購買它,但是希望相關部門和企業(yè)能明確地告訴消費者,它到底貴在哪里?讓人們明明白白消費?!?/p>

業(yè)內(nèi)人士呼吁,相關部門應該加強事前監(jiān)管,加大對企業(yè)產(chǎn)品的檢驗。對于五花八門的新產(chǎn)品,不但要觀其宣傳的功能效果,更應把安全作為商品最基本的條件進行檢測。此外,還要加強對產(chǎn)品價值的論證,讓消費者能明明白白消費。

對老百姓而言,買東西時都想知道自己買的東西質(zhì)量怎樣,圖個放心。特別是對于食品安全問題,人們的期待更高。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guī)定,消費者擁有對產(chǎn)品的知情權。明明白白消費,是消費者最起碼的要求,那究竟什么是消費者的知情權呢?

消費者的知情權,是指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了解和掌握商品的真實情況和服務的真實狀況的權利。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權利?!敝闄嗍窍M者的一項基本權利。

消費者知情權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消費者有權要求經(jīng)營者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方式標明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情況。例如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格、商品生產(chǎn)者的名稱、廠址、用途性能、主要成分等。

(2)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詢問和了解商品或服務的相關情況。隨著各種新型產(chǎn)品不斷涌現(xiàn),各種不同型號、具備多種功能的商品也日益增多,呈現(xiàn)出豐富多彩之勢。所以,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向經(jīng)營者詢問商品或者服務的具體情況時,經(jīng)營者應當給予消費者細致耐心地回答。

(3)消費者有權要求了解商品的售后情況,例如提供售后服務的方式及是否收費等。

消費者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生活需要,只有在商品或服務能夠滿足消費者某種需求的情況下才會被消費者購買或接受,否則,其需求就得不到滿足。

隨著經(jīng)濟和科技的發(fā)展,消費者常常由于自身知識的局限性而缺少對商品或服務性能的全面了解。消費者的需求能否滿足,建立在消費者對商品或服務適當了解的基礎上。同時,消費者要想正確使用并充分發(fā)揮商品的效用,避免損害自身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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