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是洛陽之行這兩件事的接連刺激,可能高歡依然還會歡天喜地守著函吏這份很有前途的職業(yè)。第一件是大事,絕對的國家大事!京城的羽林衛(wèi)士因待遇問題去圍攻尚書省,火燒朝廷大員張彝府第,朝廷對如此大逆不道之事最后竟不了了之。這讓高歡徹底明白:天要塌了,朝廷已經撐不住了。
第二件是小事,絕對芝麻大的小事!可這小事給高歡帶來的震撼卻比那件大事要深得多。與高歡在洛陽接頭的上司是令史麻祥。麻祥一日用餐時突然興起,便賞了一塊肉給高歡。高歡本來就不習慣站著用餐,一時得意忘形,竟然也上前坐在凳子上啃了起來。這可傷害了麻祥的自尊心:本是好意讓你沾點油水,你卻得寸進尺,敢與我同桌而食,這不明擺著瞧不起我這個長官嗎?為了這塊肉,高歡竟被抽得皮開肉綻,挨了麻祥的四十大板。
洛陽的那把火,讓高歡徹底清醒了:天下亂了,這財產家業(yè)守得再牢,也只能拱手讓人。而麻祥的那頓板子,讓高歡更加刻骨銘心:依靠別人的恩賜,永遠只能任人宰割;唯有成為人上之人,一切才由自己生殺予奪!
一回洛陽,高歡便散盡家財,結交各路好友。云中的司馬子如、秀容的劉貴、懷朔的孫騰、侯景這些基層的小官員都成為了高歡的莫逆之交,加上姐夫尉景、段榮以及小舅子婁昭等親戚在一旁張羅,小公務員高歡已建立了自己的小圈子,懷有澄清天下的大志。雖然在杜洛周、葛榮的叛軍中高歡接連碰壁,但在爾朱榮的賞識下,高歡的仕途之路便順風順水,最終混到了晉州刺史的位置。如果爾朱榮不死,高歡自然不會輕舉妄動。可現(xiàn)在,爾朱榮遇刺,元子攸被弒,天下再次無主,這時的高歡怎還會安心當他的一方刺史?恰逢其時,不可一世的爾朱兆卻向他伸出了求援之手。
可憐的爾朱兆
這已是爾朱兆第二次向高歡發(fā)出邀請了,上一次他的好意卻被高歡婉拒了。那次爾朱兆要去攻打洛陽,要高歡一同前去謀取富貴——爾朱兆認為高歡是叔叔爾朱榮一手提拔的,又是義薄云天的好漢,肯定會給叔叔報仇的??筛邭g拒絕了,以家門口山賊未平的理由推辭了。爾朱兆很懊惱,本是覺得此趟買賣把握大,把你高歡當成兄弟,才想讓你分一杯羹的,沒想到你竟推三阻四,你以為我那個吉夢是白做的?
山賊未平當然只是托辭,老謀深算的高歡之所以選擇靜觀其變,是因為他覺得此趟攻打洛陽風險過大,一旦失手,就是家破人亡的后果。目光短淺之人做決定時,只會想到若是失敗會付出什么代價,高瞻遠矚的人則會考慮:即便成功,我還會失去什么?而正是對成功的憂慮,才是高歡真正按兵不動的原因。是的,即使成功打下都城,廢掉天子又如何呢?此時的高歡已不像三年前“河陰之難”時那樣沖動了:當時他為了取悅爾朱榮,竟然勸其稱帝,沒想到局勢突變,他自己也險些被賀拔岳的讒言害死。
經過了三年的磨煉,他明白了政治聲譽的清白對一個想成就霸業(yè)的人是何等重要!的確,爾朱兆此次攻打洛陽勝算很大,自己跟著去肯定能加官晉爵。但元子攸已經即位三年,是天下公認的君王,他謀殺權臣也算名正言順;而爾朱兆雖師出有名,但終究是以下犯上。且爾朱兆有勇無謀,就算一時得志,終是秋后螞蚱,蹦不了多久的。成功了,也就是眼前這一點蠅頭小利,卻為此要一輩子背負謀逆造反的惡名,值得嗎?孰重孰輕,高歡心里一清二楚!
當然高歡也不是那種以死報效君王的純臣,可他更不會冒然做出以下犯上的蠢事,這從以后他跟幾位北魏君主的恩怨情仇中可以看得更加清楚。他對君主的態(tài)度要比曹操溫和一些,不會把曹操那種咄咄逼人的霸氣時刻寫在臉上,但在本質上卻與其如出一轍:即便不趕盡殺絕,但絕對要為我所用!
這是爾朱兆第二次示好了,還是拒絕嗎?雖與上一次才相隔了一個多月,但天下的局勢已全然不同了:元子攸已死,新即位的皇帝元曄只是個擺設,天下即將四分五裂,又到了渾水摸魚的好時機。
高歡的幕僚都盼著爾朱兆被陵步蕃攻垮,這樣起碼自己地盤里能少一個勁敵,所以都勸高歡不要救援。高歡當然喜歡坐山觀虎斗的感覺,但權衡再三,還是決定幫爾朱兆一把。他明白現(xiàn)在天下盡是爾朱氏的勢力,山西這一帶更是爾朱氏起家之地,自己雖據有晉州一地,但終究勢單力薄,寄人籬下,日后還得靠爾朱兆關照。雖然爾朱兆此次兇多吉少,但一旦風云突變,挺過此次兇險,見自己見死不救,肯定會惱羞成怒,那么后果將不堪設想。高歡考慮的不只是“害”的問題,還有“利”的關系!因為爾朱兆手上有著一座讓高歡垂涎三尺的金山,可那寶藏捏在爾朱兆手里卻連廢銅爛鐵都不如。高歡知道要想橫行天下,非得把這堆廢銅爛鐵搬出來“變廢為寶”不可!但這需要爾朱兆點頭才行,所以他門口這把火一定要幫他滅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