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其次,論紀律習慣。所謂紀律習慣,蓋指多人聚集場面,無待一條一條宣布,而群眾早已習慣成自然的紀律。在消極一面,例如:開會場中不交談,不咳嗽,走路不作聲響,出入不亂擠,一舉一動顧及前后左右而不妨礙旁人等等。在積極一面,例如,坐則循序成列,行則排隊成行,發(fā)言則當機得時,動作則彼此配合照應,種種細節(jié),難以枚舉。無論消極積極,扼要一句話:必求集體行動起來,敏捷順利,效率要高,不因人多而牽擾費時。試看車站或戲院售票的門窗前,西洋人自然魚貫成行,順序而進;中國人卻總是爭前竄后,雖有警察,猶難維持秩序。其實不守順序之結果,事務進行反而緩慢,甚至進行不得。只有各守順序,乃得讓大家較快達到目的。西洋人從事實教訓上深明此理;中國人事實不夠,所以還不明白。又在開會場中,中國人還當他在家里一樣,耳目四肢只為其個人用,不曾意識到團體的要求,妨礙公務于不自知,更為習見不鮮。
這些都不是曾受教育沒有的問題。若以為西洋教育普及而中國人沒有受教育的太多,遂有此不同結果,便錯了。要知道這些多半不是意識之事,而寧為習慣之事。習慣為身體與環(huán)境間的產(chǎn)物,而養(yǎng)成于實際生活。假若一個人生長在倚重家庭生活之社會,如中國者,縱然受過大學教育,一樣犯這些毛病。西洋人之紀律習慣,不是出于它的文化,而寧出于它的武化--即仍為其集團斗爭之所鍛煉者。好像今日學校里,亦還是寓群育于體育,借著體育上種種運動競賽以訓練集體行動,其理正同。
人們的品性,固皆養(yǎng)成于不知不覺之間;但同時亦應承認,公共觀念不失為一切公德之本。所謂公共觀念,即指國民之于其國,地方人之于其地方,教徒之于其教,黨員之于其黨,合作社社員之于其社……如是之類的觀念。中國人,于身家而外漠不關心,素來缺乏于此。特別是國家觀念之薄弱,使外國人驚奇。一九三二年上?!耙弧ざ恕睉?zhàn)役中,巴黎晨報記者行經(jīng)上海不甚遠的地方,看見一切如無其事然,不禁大大惶惑,莫明其妙。后來馬君武先生曾寫一文,舉一九三四年三月十六日德國恢復征兵之消息發(fā)布,柏林一位六十多歲女房東聞訊歡喜過度,倒地而死之例,以為對照。其實這種不同,絕不是天生地從血里帶來,亦不是學說或教育(狹義)之結果。而是社會構造不同,生活環(huán)境有異,從而形成之情操習慣自不免兩樣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