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代西方經(jīng)濟學有一個重要的概念叫做“信息不對稱”,說的是由于種種原因,在現(xiàn)實生活中,人們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完全相等的,在某種意義上說,預先掌握了重要信息的人,就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會在關鍵時刻發(fā)揮重要的作用。在信息高度發(fā)達的今天是如此,在信息并不發(fā)達的古代更是如此。
在公元前210年7月丙寅日,由于種種原因掌握了秦始皇已經(jīng)去世這個重要信息的人只有三個,分別是十八子胡亥、中車府令趙高和丞相李斯。換句話說,只有他們三個人知道秦始皇留下了什么樣的遺囑,這個時候,最能考驗重要信息擁有者的道德操守。熟悉西方法律制度的人,想必都會知道遺囑訂立和執(zhí)行過程中公證人和律師的作用。一個道德上稱職的公證人和律師必須絕對忠實地執(zhí)行遺囑,不管這個遺囑對自己或自己的關聯(lián)人有利還是不利。
再回到遙遠的公元前210年7月,如果我們把胡亥、趙高和李斯,特別是把趙高與李斯比作公證人和律師的話,他們可能有以下四種選擇:一是非常忠實地執(zhí)行大行皇帝(中國古代對剛去世的皇帝的敬稱)的遺囑,不管遺囑對自己是否有利;二是有選擇地執(zhí)行;三是拒不執(zhí)行;四是對遺囑進行篡改以便對自己有利。除了第一種以外,后三種選擇可以說都是非常不道德的,但趙高和李斯卻最終選擇了對遺囑進行篡改。其中尤以趙高的態(tài)度最為積極,行動最為堅決。
為什么會這樣呢?毛澤東主席教導我們說,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趙高為什么不愿公子扶蘇繼承皇位呢?這和一個叫做蒙恬的人有關。蒙恬和蒙毅兄弟二人是當時秦國非常著名的將領,是公子扶蘇的左膀右臂。在許多年以前,趙高因為犯罪落到了蒙氏兄弟手上,剛正不阿的蒙氏兄弟要判趙高死刑,是當時的秦王嬴政出面講情,才最終以割掉了趙高的那話兒為代價,讓趙高撿回了一條小命。但趙高也從此由一個具備生殖能力的男人變成了一個被割掉了生殖器的太監(jiān),這種仇恨應該說是不共戴天的。如果忠實地執(zhí)行秦始皇遺詔的話,公子扶蘇即位當皇帝,蒙氏兄弟作為扶蘇的左膀右臂,肯定會得到進一步的重用,那個時候趙高不但報一割之仇無望,而且還非常有可能舊話重提,丟掉性命,所以他才會拼命利用自己所掌握的重要信息拉另外一個重要人物李斯下水。
與趙高相比,李斯的道德操守更有問題。因為不管怎么說,趙高與蒙氏兄弟之間還有深仇大恨,“恨屋及烏”,他反對公子扶蘇還情有可原,而李斯則與扶蘇及蒙氏兄弟無冤無仇,與胡亥也無親無故,他之所以背叛秦始皇對他的信任,實在是因為他本人并沒有一個牢固的道德底線。在他的心目中,什么祖國,什么國君都沒有自己的榮華富貴重要,所以當年秦國下令驅逐在秦國的外國人時,他才憤然上書,寫下了至今仍然流傳的《諫逐客書》。后來的很多人往往都被《諫逐客書》中的某些華麗言辭如“泰山不讓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所迷惑。其實這篇上書至少可以給人以這樣一種暗示:為了博取榮華富貴,可以不必考慮自己的祖國和千百年來流傳下來的道義!李斯是這樣想的,也是這樣做的。
當然,秦國之所以能從一個邊塞小國發(fā)展成戰(zhàn)國七雄,后來又掃平天下,統(tǒng)一中國,主要靠的也是不按游戲規(guī)則出牌,靠的也是對舊的禮儀和傳統(tǒng)道德進行解構和顛覆。但成也蕭何,敗也蕭何,天下可于馬上得之,不可于馬上治之,秦國欲達目的不擇手段的文化氛圍造就了欲達目的不擇手段的李斯。這種文化氛圍的危險性在平常的時候往往習焉不察,但到了關鍵時候卻突然發(fā)作,其危害性之大,簡直可以和后來的“非典”病毒相比肩。其中的教訓實在令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