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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柏林項目僵局(12)

外交與建筑 作者:(美)簡·洛菲勒


一份對1981年外交建筑局設計合同的審計顯示,盡管建筑政策要求“為每個項目物色不同的建筑師,以便在私人設計公司中擴展設計任務,避免局限于某一公司或某一地區(qū)的建筑師”,但審計結果表明,“1974年以后卸任的四位前咨詢小組建筑師在1978財年、1979財年和1980財年共得到了11份合同,合同總額達230萬美元,占全部設計合同總額(1 400萬美元)的16%”。審計報告并沒有指出這其中有不當行為,但表示外交建筑局在記錄建筑師選擇程序時需要更加謹慎。在建筑咨詢小組任職后獲得外交建筑局項目的建筑師包括喬治·安塞里維科斯(比紹項目)、約瑟夫·埃謝里克(拉巴斯項目)、威廉·高迪爾(利雅得項目),除此以外,沙里寧(倫敦和奧斯陸項目)、沃斯特(香港項目)、安德森(臺北項目)、里德(阿爾及爾項目)、維斯(阿克拉項目)、斯塔賓斯(丹吉爾項目)和喬治·哈特曼(吉隆坡項目)等人在加入咨詢小組前已獲得過外交建筑局的項目。同外交建筑局有過合作經驗的建筑師當然非常有價值,但正如審計官員所說,這種設計委任方式產生了有利于“局內人”的質疑。

第二個有預兆的事件發(fā)生在1965年3月,咨詢小組成員安德森、帕森諾伊受邀到國務院參加副國務卿喬治·鮑爾的午宴。鮑爾要求他們給予貝蒂一個項目,而早前委員們否定了貝蒂的資格。貝蒂在俄亥俄州搞了30年建筑,并有所成就,更為重要的是,他是海斯的選民。海斯希望貝蒂能得到外交建筑局的項目,而國務院也愿意給他這個機會。約翰斯東決定將規(guī)模小而偏遠的非洲國家尼日爾首都尼亞美使館交給貝蒂。雖然安德森和帕森諾伊嘲笑聘請貝蒂的主意,但還是同意了鮑爾的要求。類似的要求接踵而來。貝蒂在1972年再次被選中設計惠靈頓使館。如果不是尼克松總統(tǒng)在越戰(zhàn)白熱化時期停止所有新建項目,海斯的政治干預可能會更加深入。

1976年,海斯因與女秘書的丑聞以及腐敗的指控不光彩地下臺。他在國會的同事們對其個人的錯誤行為遭到揭露深表歡迎,有些人將海斯稱作下流坯,將他描述成比國會山上任何人都吝嗇和淫蕩。盡管海斯在國會以眾議院行政委員會主席的身份廣攬大權,但有關其丑聞的報道很快導致了對其在任外交事務委員會下的小組委員會主席期間與外交建筑局關系的調查。報告詳述了他和他的親信歐蘭·拉爾斯頓是如何“將外交建筑局當作其朋友和關系戶的私人旅行社和就業(yè)服務社”。《華盛頓郵報》將外交建筑局描述為海斯的“私人公爵領地”,揭露了海斯的朋友——墨西哥建筑商馬科斯·拉塞克的公司在五年內從外交建筑局獲得了500萬美元的建筑和房地產合同。拉塞克控制的公司在墨西哥城、薩爾瓦多和危地馬拉城建造了使館。在危地馬拉城項目中,他在招標結束很久之后再遞交高標,搶走了低標的生意。更過分的是,在沒有競標的基礎上,他的公司贏得了美國駐墨西哥幾個領館的合同,總值250萬美元。拉塞克因此致富,盡管沒有證據顯示海斯或拉爾斯頓從這些交易中獲得了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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