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作為搖滾巨星的邁克爾·杰克遜
那么,緊接著,便會遇到這樣一個疑難問題,作為全球化時代國際流行樂壇巨星和流行風潮巨星的邁克爾·杰克遜,是否又有資格被界定為一名搖滾巨星呢?
回答是:杰克遜完全有資格和條件作為一個搖滾巨星。從硬件上來講,杰克遜的樂隊所使用的吉他、貝司、架子鼓和鍵盤,與一般搖滾樂隊幾乎完全等同,無非是他的表演現(xiàn)場和錄音制品的鼓聲,調得更接近舞曲鼓聲的要求而已,但這僅是表象。而從內(nèi)在精神來講,他的比較反叛的歌曲與許多標榜為極端反叛的樂隊的歌曲一樣反叛,一樣充滿不羈的個性,一樣富于顛覆精神。如果杰克遜真的不夠搖滾,那么,何以大名鼎鼎的“槍炮與玫瑰”樂隊的主音吉他手斯萊士(Slash)與范·海倫會跟他合作演出呢?尤其是,何以像鮑勃·迪倫、保羅·麥卡特尼等這些國際公認的大牌搖滾歌星,于1987年7月13日要參與由杰克遜所發(fā)起的“拯救生命”大型搖滾演唱會并與其同臺表演甚至還演唱他所寫的作品呢?當然,從外在聽覺上來講,應當客觀地承認,杰克遜的許多音樂作品舞曲的成分的確有些過重,吉他音色的原始表現(xiàn)與渲染的成分偏輕,這的確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杰克遜的搖滾感覺。另外就是前面提到的,杰克遜音樂中的鼓聲也太過舞曲化,缺乏搖滾應有的暴虐與摧毀性,以致使其不少音樂顯得不夠重、不夠躁、不夠過癮,以致似乎顯得搖滾味欠濃。不可否認的是,這的確是杰克遜的一個問題,但此問題無論如何都不會也無法削弱他同時作為一名搖滾巨星的地位。因為,重要的是,要看所表達的具體東西,而不是訴諸的具體手段,而從表達的具體東西上來講,杰克遜的搖滾精神可以說不在任何人之下。
單就反叛而言,摧毀是一種反叛,非暴力不合作,同樣也是一種反叛,獨善其身,乃至一種超脫性或超越性的存在方式,同樣也是一種反叛。第一種情形,鮮明地體現(xiàn)在1968年代巴黎的五月風暴及切·格瓦拉的人生中;第二種情形,鮮明地體現(xiàn)在圣雄甘地的人生中;第三種情形,鮮明地體現(xiàn)在具有獨立人格與精神的君子、知識分子、隱士或超凡脫俗者之人生中。所有訴諸較為徹底的行為方式與存在方式以表達對其時代的不認同、拒絕接受的一切情形,都能構成反叛。亦即是說,激情摧毀是一種反叛,不屑于摧毀也同樣是一種反叛,超脫升華并用大愛來稀釋化解一切的,仍然是一種反叛。如果說,反叛是世界搖滾的最突出表征的話,那么,用最多重的反叛方式來充分詮釋反叛這一定義的,就可能非杰克遜莫屬了。在其音樂中,激情摧毀、顛覆秩序、不羈破壞的顯然有,其不少音樂錄影可資為證。在那些音樂錄影中,經(jīng)常會出現(xiàn)這樣的畫面:馬路下水道的水井蓋被狂暴掀起,憤怒地砸向汽車玻璃;房間排風扇被一把拆去,致使煙霧彌漫;人的虛偽面孔被瞬間撕去而代之以獸的齜牙咧嘴的猙獰面孔;理性之舞被徹底切換為機器之舞與本能宣泄;凡此種種,都是激情摧毀的絕佳典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