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回 借頭一用

妖眼看西游 作者:穆鴻逸


一出“涇河龍案”雖然疑點重重,但在明眼人看來,處處都是破綻:

表面上涇河龍王的死是因他私改了下雨的時間和雨點數。但是根據閻王的說法:在那龍未生之時,南斗生死簿上已注定該遭殺于人曹之手。這一句“南斗星死簿上已注定該遭殺于人曹之手”實在是有問題得很!其他人的《 生死簿 》沒看過,但猴子的大家都看過,上面寫著“該壽三百四十二歲,善終”——按照標準的格式,《 生死簿 》應該是只寫出生年月以及死亡年月才對,最多再加一個定性的結論,如“善終”或是“暴斃”之類,而不應該寫上太過具體的死因以及誰下的手啊!比如,涇河龍王就是不更改降雨的時辰和點數,難道也能按照生死簿上寫的那一天,被魏征給咔嚓一刀殺了不成?而到了龍王要死的那一天,它自己先服毒自盡,難道這也關魏征的事情嗎?顯然是不合理的。而且,按照這個邏輯,那么有關唐太宗的《 生死簿 》上就應該寫明“貞觀十三年,為惡龍冤魂嚇病,卒于宮內”才對,可在第十回原文中是怎么寫的呢:

崔判官急轉司房,將天下萬國國王天祿總簿,先逐一檢閱,只見南贍部洲大唐太宗皇帝注定貞觀一十三年。崔判官吃了一驚,急取濃墨大筆,將“一”字上添了兩畫,卻將簿子呈上。十王從頭看時,見太宗名下注定三十三年,閻王驚問:“陛下登基多少年了?”太宗道:“朕即位,今一十三年了?!遍愅醯溃骸氨菹聦捫奈饝],還有二十年陽壽。此一來已是對案明白,請返本還陽?!?/p>

很明顯,唐太宗在《 生死簿 》上,也只有生卒年月而已,并沒有寫上什么具體的死因以及詳細的報告。我們很有理由相信,涇河龍王在《 生死簿 》上的有關記錄是被動過手腳的。

再者,根據《 西游記 》的說法,陰司是可以進行金錢交易的地方,若是此龍出生的時候,《 生死簿 》中就寫上了死于魏征之手的記錄,那么,如果陰司有熟人的話,這個信息應該早早地透露到本主耳朵里,難道是涇河龍王的社會關系特別寡淡嗎?似乎也不是這樣,在第四十三回中寫得明白,他可是西海龍王的妹夫,九個兒子個個都是基層領導干部,分散在天庭、西天和人間各個重要的地段,社會關系實在算不上簡單:“第一個小黃龍,見居淮瀆;第二個小驪龍,見住濟瀆;第三個青背龍,占了江瀆;第四個赤髯龍,鎮(zhèn)守河瀆;第五個徒勞龍,與佛祖司鐘;第六個穩(wěn)獸龍,與神官鎮(zhèn)脊;第七個敬仲龍,與玉帝守擎天華表;第八個蜃龍,在大家兄處砥據太岳。此乃第九個鼉龍,因年幼無甚執(zhí)事,自舊年才著他居黑水河養(yǎng)性,待成名,別遷調用。”

九個兒子其中五個是水利系統(tǒng)中的工程師,三個是天庭公務員,一個是西天公務員,依照他的家庭關系網而論,這樣性命攸關的事情,應該早早地就知道了,縱然是早先不知道,那么死到臨頭這一家子準備禮物,找找判官買通上下的事情還是要做的呀!偏偏這一家子統(tǒng)統(tǒng)按兵不動,徹底一個“等死策略”,死得這樣窩囊又是何苦呢?這是“一家無能”還是“天意難改”?

對于“涇河龍案”的眾多議論之中,唯《 后西游記 》中的小行者對的一句“北斗何心,獨驅老龍于死地”說得爽快之極,又可浮一大白:“孫小圣道:‘我聞善惡皆因心造,這龍王未生時,善惡尚未見端,為什么北斗星君先注其合死人曹官之手?既先注定了,則老龍擅改天時克減雨數這段惡業(yè),皆北斗星君制定,他不得不犯了!上帝好生,北斗何心,獨驅老龍于死地?吾所不服。’十王皆茫然半晌道:‘或者老龍前世有冤孽,故北斗星君報于今世?!瘜O小圣道:‘若說今世無罪遭刑,足以報前世之冤孽,則善惡之理何以能明?若今世仍使其犯罪致戮,以彰善惡之不爽,則前世之冤愆終消不盡。況前世又有前世,后世又有后世,似這等前后牽連,致使賢子孫終身受惡祖父之遺殃,惡子孫舉世享賢祖父之福庇,則是在上之善惡昭然不爽,在下之善惡有屈無伸矣!恐是是非非如此游移不定,不只足開舞文玩法之端乎?’十王齊拱手稱揚道:‘上仙金玉之論,幾令我輩擱筆不敢判斷矣!’孫小圣笑道:‘這總是混沌留余,實非列位賢王之罪?!?/p>

“北斗何心,獨驅老龍于死地”?很明顯,涇河龍王的《 生死簿 》極有可能已經給做了手腳,對于一個這樣的家伙,若是沒有上頭的暗示,誰能做手腳,又有誰敢做手腳?這明顯是天庭的一個陰謀,一場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的謀殺——這涇河龍王的確也是倒霉到家了,它的死已經提前寫進了“天庭內參”這樣一本報告里,這已是無可更改的事實了,所以它必須死。

可我們還是有疑問——任何一個案件,都是要有充分的動機,天下沒有無動機的案件,更加沒有無動機的冤假錯案,如果說“涇河龍案”是天庭處心積慮策劃的一個冤案的話,那么他們的動機在哪里呢?表面上看,涇河龍王被殺之后,只是?了唐太宗的麻煩,導致他來了一趟“地獄旅行”,回來之后開了一場水陸大會,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招來了觀音菩薩,引出了三藏法師的取經之路。一路上看來,好像天庭并沒有得到什么好處,而且其他人也沒有在“涇河龍案”中獲得什么利益——實際上是不是這樣呢?關鍵線索還是出在涇河龍王身上。

涇河龍王出事后,袁守誠告訴它的方法并不是叫涇河龍王去陰司送禮,或者向上天伸冤,或者是干脆別引頸待戮,直接逃跑,而是向魏征的上司唐太宗求情——這個方法略有點兒說不通:魏征只是個劊子手,就算皇上能給龍王講情,難道魏征就能這樣放過它不成?難道這天上的劊子手也和民間的劊子手一樣也學會了徇私舞弊?要知道,不管怎么樣,皇帝的圣旨還是干不過玉帝的金旨?。】善覀兊牡姑沟臎芎育埻蹙尤灰蚕嘈胚@話,而且執(zhí)行得很到位,盡管唐太宗答應幫助,但最終還是沒有保住涇河龍王的老命——袁守誠的方法徹底宣告失??!

而且按照規(guī)定,這涇河龍王本來應該斬首示眾的,而現在首是斬了,卻沒有拿來示眾——天庭上有人把龍頭從天上扔了下來,而且還不偏不倚地落在了長安城里,被人撿去送給了唐太宗,這個異常現象也是值得懷疑的。

還有一個細節(jié)引起了我的注意,那就是涇河龍王為什么要跑去找唐太宗算賬?唐太宗的確是答應給涇河龍王求情,但求情也不能明說,除了留魏征下棋,貌似也的確沒有其他的辦法不讓魏征自由行動了。所謂辦事求人,盡人事而聽天命也,誰也不敢打那個保票,太宗皇帝保得住它的命是人情,保不住那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畢竟也只是個人情,盡力就好。作為一個曾經的管理者,涇河龍王不會不明白這一點點兒的人事。而涇河龍王來找唐太宗算賬的時候,所說的話卻是大有問題:“唐太宗!還我命來!還我命來!你昨夜?jié)M口許諾救我,怎么天明時反宣人曹官來斬我?你出來,你出來!我與你到閻君處折辨折辨!”

看這一段話,很多人很容易一掃而過——這不就是個埋怨嗎?可大家只要仔細看,就會發(fā)現其中的問題所在:龍王并不是說“你明明說要救我,為什么不救我”,而說的是“你明明答應要救我,為什么今天反宣魏征來殺我”,這一個“宣”字大大的重要,簡直是道破了天機:如果不是“宣”字,而是個“放”字,我們還能夠理解,那是老龍王責怪唐太宗沒看住魏征,放他出來殺了自己。但它用的是“宣”字,那意思就是控訴唐太宗不守信義,當面答應背后戳刀子,命令魏征來殺自己。

若真是如此,我們完全可以理解涇河龍王的那種怨恨了——可它為什么會這樣認為呢?答案只有一個,那就是有人在涇河龍王臨死前告訴他,魏征是唐太宗派來殺你的!你要找他報仇就去吧!這分明是給唐太宗背上了一口莫名其妙的黑鍋!而且如果按照正常的程序走,涇河龍王死后,靈魂就應該被黑白二位勾魂使者用“無常牌”大鐵鏈鎖上押走,連猴子要死的那次也不例外,而到了涇河龍王這兒,不但靈魂沒有被押走,而且還可以自由自在地隨意走動,還可以夢中顯靈來找唐太宗的麻煩——這肯定是有預謀地把他放出來的啊!更何況涇河龍王折騰唐太宗的時候,是觀音菩薩解的圍,她老人家輕輕地把涇河龍王趕跑了。按理說,涇河龍王好歹也是個老資歷的公務員,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這位皇帝竟然有觀音菩薩出面護著,應該不敢再來恐嚇才對??墒堑诙欤@位提著自己的頭的涇河龍王又來了……這就沒道理了,觀音菩薩出面維護的人間皇帝,竟然都不買賬,你說要是沒有大人物在背后主使誰信??!

還有,按照閻王的邏輯,“陛下是陽間人王,我等是陰間鬼王”,十個閻王對唐太宗始終保持著一種異常的恭敬,而涇河龍王身死之后不識好歹,竟去陰司遞狀子,狀告太宗皇帝——倒霉的公務員要狀告人間的帝王,閻王對此竟然批準了,這本就是不可思議的事情。更何況觀音菩薩都出面驅趕涇河龍王,陰司還敢受理此案件,簡直“公正無私”得過分了。

就算陰司偶有公正之舉,還真把太宗皇帝“拿”到陰司衙門,那么按照審判流程,該原告被告對簿公堂吧!可很神奇的是,唐太宗一到地府,涇河龍王就不見了蹤跡,到哪里去了呢?閻王說的一段話簡直不可理喻:“自那龍未生之前,南斗星死簿上已注定該遭殺于人曹之手,我等早已知之。但只是他在此折辨,定要陛下來此三曹對案,是我等將他送入輪藏,轉生去了。今又有勞陛下降臨,望乞恕我催促之罪?!?/p>

話說到這個份上簡直是混賬之極!被告剛一拿到地府,這幾個閻王就把原告給送入“輪回隧道”了,這是徹頭徹尾的陰謀??!這個場面赫然使我想起了《 聊齋志異 》中的席方平被陰司衙門推入輪回隧道中的可怕故事,想來那涇河龍王也是受了閻王的騙,就這樣被“送入輪藏,轉生去了”,真是恐怖之極……

偶爾地府的冤假錯案,也會立時得到平反,當然,這樣的事情相當稀罕。據宋人洪邁《 夷堅志 》中“劉小五郎”一文所載——漢州德陽( 今屬四川 )有個叫劉小五郎的人,夢見自己被鬼卒押到了陰司德陽辦事處,只見兩個管事的干部搬出了一面大鏡子( 疑似投影儀 ),里面映射出了一幕恐怖的殺人慘劇,看得劉小五郎一身汗毛直豎。更可怕的是,鏡子里被殺害的女子,就站在?邊,滿眼仇恨地盯著他。過了一會兒,只聽兩個干部說道:“不好意思,錯了錯了,這女子是被南劍州的劉五郎所殺害的,而你是漢州的劉小五郎,完全是個誤會。這女子早上就來告狀了,要勾你魂抵命,現在事情已經查清楚了,你可以回家去了,不要害怕?!庇谑莿⑿∥謇杀粺o罪釋放,女子泫然泣下,嘆道:“茫茫尋不得,漠漠歸長夜?!彪S即就不見了,劉小五郎這才蘇醒過來。(《 夷堅丙志 》卷二 )這段記載雖然簡單,倒也五臟俱全,從“緝拿嫌犯”到“原告和被告”,從“開庭會審”到“案情重現”再到“無罪釋放”,我們可以明顯感覺到,地府的司法公正,地方基層的確要比權力最中央的森羅寶殿透明許多。

讓我們整理一下紛亂的思緒——天庭要龍王死,天庭派魏征執(zhí)行,天庭派袁守誠對龍王說找唐太宗……我突然有點兒恐怖:作為天庭專員的袁守誠,為什么要龍王去求唐太宗?只因為唐太宗是魏征的頂頭上司,那么天庭為什么要選擇魏征作為劊子手呢?為什么殺龍的時候要嫁禍給太宗皇帝?為什么殺完龍之后要把龍頭扔到長安?為什么要把龍的冤魂放出來送進太宗皇帝的夢中?

原因只能有一個,那就是天庭要把涇河龍王與唐太宗扯上聯(lián)系,換句話說,天庭要拿涇河龍王的龍頭去恐嚇唐太宗——這樣一切都順理成章了……

原來天庭給涇河龍王玩的把戲,竟然是“借頭一用”,其目的只是把唐太宗送進地府。至于這個人間的皇帝到了地府會有怎樣的好處,則是揭秘“涇河龍案”的重大關鍵,也就是那埋在水面以下的八分之七的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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