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8月4日,星期三
某人拼命想讓我們知道有十二宮手表這么個東西存在。我研究著手里鉛筆書寫的信件。在我作為漫畫編輯的《紀事報》報社,每個人都在想十二宮。他的恐怖信件已經無可挽回地把他和報紙聯系起來了。我逐漸決心理清有關殺手的線索并揭開他的真實身份。如果不行的話,我打算把能夠獲得的每一點證據都呈現出來,以確保有人能夠認出十二宮,解開這個難解之謎。
我在窗前凝視著寬闊的布道街上被拉長的影子。在第五大道上皮克維克酒店附近輾轉的陌生人群,擠在克洛尼克酒店門口轉車的人們,衣著光鮮、拎著公事包站在堅不可摧的老制幣廠的大理石石階上的人們……他們當中的任何一個都可能是十二宮。他是一個觀察家。他將自己命名為“十二宮”的第一封信的信封上的水印和之前的三封信的信封上的水印都不一樣。之前印著一個“伊頓”水印,新的水印則是弗蘭克·溫菲爾德·伍爾沃思連鎖企業(yè)的“第五大道”。伍爾沃思大廈就在第五大道、市場街和鮑威爾街交界處的有軌電車轉車臺旁,距離《紀事報》僅一個街區(qū)之遙。在地下室里,伍爾沃思公司出售和十二宮用的一樣的藍色羊毛筆尖的筆和紙張。如果十二宮是在那里買的紙和藍色羊毛筆尖的筆會如何呢?如果他藏在陰暗的角落里窺視著自己寫的信被送到又如何呢?
去年3月,十二宮一直辛勤寫作,遍地撒網,向南部廣為散播他的文字。自從在煉油廠和斯塔爾面談過以后,這些文字突然停止了。然而,《紀事報》記者保羅·斯圖爾特·埃弗里仍然樂觀地叮囑報社,他興奮地說:“我們很可能在任何時候突然收到十二宮新的來信,按照老規(guī)矩,我們應該努力避免任何《紀事報》員工的指紋留在信上?!焙芏鄦T工接觸過這些信件--卡羅爾·費希爾、布蘭特·帕克……托斯奇已經取了所有負責復印的人的指紋。
有時候十二宮試圖把信件偷偷塞進印刷品里。為減少被控誹謗的風險,編輯卡羅爾·費希爾保留了所有讀者來信,這封1970年11月的匿名信也被保留在檔案里。
這封信寫道:“親愛的先生,在瀏覽最近一期的《花花公子》雜志時,我注意到一個‘十二宮’手表的廣告。表盤上使用的商標和那臭名昭著的殺手所使用的標志是一樣的。我經常在媒體報道中看到有推測說,十二宮的這些犯罪與某種占星術有關,有趣的是這所謂的奇異的占星術標志居然是某種手表的品牌標志?!?/p>
是否幸災樂禍的十二宮在狡黠地讓人們注意他的名字和標志是受什么啟發(fā)而來?在某位瓦列霍警察認為他沒有嫌疑之后,斯達可能覺得安全了。他繼續(xù)佩戴他的十二宮腕表,至少直到托斯奇、阿姆斯特朗和穆拉納柯斯意外來訪之時。我想象著富有戲劇性的一連串事件--斯塔爾從高中以來就癡迷于《最危險的游戲》;于1968年12月18日從他媽媽那里得到了一塊“十二宮”牌手表;并且開始佩戴第二份生日禮物,一個帶“Z”字母的戒指。13天以后,他和切尼進行了一次談話,和早些時候的討論很像的是,他提起在槍管上綁一個電筒以便獵殺情侶們,他講到稱自己為“十二宮”,以及射飛校車的輪胎。這一先后順序明確了十二宮選擇名稱、標志和動機的時間段--即1968年12月18日到1969年1月1日之間,之后切尼便搬去南加州為一家新的公司工作了。斯塔爾在新年那天泄露了有關自己的一個巨大秘密,但十二宮不也總是選擇節(jié)假日來進行他的重要犯罪或者披露他的秘密嗎?
切尼的來訪、手表上的標志、奇特的商標、戒指、斯塔爾年輕時鐘愛的故事--所有這些一定在他頭腦里炸開了鍋。最早的兩起謀殺發(fā)生在斯塔爾生日兩天之后的12月20日。1971年8月4日,也就是兇手第一次簽名“十二宮”兩年以后,斯塔爾告訴阿姆斯特朗,他“剛好是在兩年以前”--即1969年8月4日收到十二宮牌手表這一生日禮物的。兩種情形都提供了一連串有趣的時間,并解釋了兇手是如何選擇名稱和標志的。
警察在追捕十二宮的過程中拼命地對首要嫌疑人的真實姓名進行保密。如果他的名字從未被公開過,就可以確保接下來有關他的線索的有效性。就我自己而言,我一直堅持不寫斯塔爾的真實姓名,直到現在為止。
他的真實姓名是阿瑟·利·艾倫。
在煉油廠詢問大約十年以后,我最終找到了在案件中很早就找艾倫談過話的“瓦列霍警察”。警官約翰·林奇在位于瓦列霍卡羅來納街的家中和我進行了談話。他是一位清瘦、結實的老人,目光很有穿透力,我們剛在他的餐桌前坐下,他就開始說話了。房間里一片陰暗。我剛提起艾倫的名字。他說:“哦,萊·艾倫?!彼牙f成了“萊”。我意識到因為拼寫不同,林奇以為“利(Leigh)”和“李(Lee)”是本案中兩個不同的嫌疑人。“李(Lee)”并非本案中的新名字--在7月4日十二宮于藍巖泉射殺一對情侶之前,一位叫“李”的不知名者已經是被關注的對象。
林奇說:“我和利長談過幾次,他當時在博德加貝一帶(在那兒他有一輛拖車)。他是一個潛水員。1969年7月4日那晚,他說他和其他三四個人在一起。”
“你什么時候和他談話的--1971年嗎?”我問道,林奇可能是在追蹤潘查里拉和切尼提供給曼哈頓海灘警察局的線索。
他回答道:“在那之前很久,在那起謀殺發(fā)生一兩個月之后吧。艾倫那時候受雇于這里某個學校做看門人。我去了那個學校--我不記得是怎么得到他的名字的。你知道那時候的情況,該死,我們需要和許多人談話,接到許多電話、信件和線索。以至于我看到一個人就會對自己說‘不是他’。當我見到這個利·艾倫時,他是個禿頭,而且是個大塊頭。你見過他嗎?”
“是的?!蔽艺f。藍巖泉被害人達琳·菲林的姐姐琳達·德爾·布奧諾為瓦列霍警察局準備了一幅合成畫像?!八麄儼蚜者_提供的合成畫像和另一幅十二宮的合成畫像進行了比較,然后告訴我,‘除了下巴以外其他部分都是對的。’琳達提供的合成畫像被認為是某個參加過達琳的粉刷聚會的叫‘李’的人素描,也就是當達琳在泰瑞餐廳做服務員時,琳達看到過的騷擾妹妹的同一個人。你曾經跟這個‘李’談過嗎?”
“利·艾倫?”
“我不知道。琳達所知道的全部就是這個名字‘李’?!?/p>
他說:“不,無論如何,我確信艾倫不是兇手。我一看到他,就在心里說:‘那不是十二宮。瓦列霍中尉警官吉姆·赫斯特德覺得艾倫最可疑。我覺得艾倫最不可能。我的報告只有五六行字--只是為了把艾倫的名字包括進去。檢查了他的車子,他的潛水裝置都在后備箱里。真的是又臟又破的車。”
林奇解釋說,1969年10月6日,星期一,他就10天前的伯耶薩湖刺殺案找到了艾倫。時年35歲、偶爾做一下學生的艾倫在埃爾默·科伍小學做兼職保安。下午4點5分,林奇在田納西街上向南轉彎去維威斯。到達位于泰戈斯基斯770號的學校后,他一眼看到了操場那邊的艾倫。在他的報告里,潦草地記錄了如下描述:“241磅,大約6英尺1英寸”。當林奇注意到幾個孩子在玩繩球時,有關性騷擾兒童的念頭一閃而過。艾倫曾經被懷疑有過類似的犯罪行為,先是林奇,爾后是穆拉納柯斯,都曾想過是否他們忽略了任何明顯的跡象。林奇把注意力從孩子們轉回到艾倫身上--單身、未婚,和父母住在一起。他受過良好的教育,時下不僅是科伍的保安,也是位于斯塔爾大道501號的本杰明·富蘭克林高中的看門人。
他們聊了聊。按照艾倫的說法,1969年9月26日那天他去了鹽點牧場輕裝潛水,在那兒過了一夜,于9月27日下午大約2點到4點30分左右回到了瓦列霍。那天接下來的時間他待在家里。他記不清那天他父母是否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