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批評不能問對象

書生傻氣 作者:易中天


批評不問資格,就是說任何人都可以批評別人;批評不問對象,就是說任何人都可以被人批評,包括文懷沙老人、余秋雨公民、李輝先生,還有我,都不例外。不過,人生七十古來稀。對七八十歲以上的老人,措詞最好客氣一點,以示我們民族尊老愛幼的美德。但可以批評,則沒有疑問??傊?,只要是十八歲以上具有民事責任能力的公民,都可以成為批評的對象。像某人那樣,說什么批評他就是“侮辱中國人”,就未免太把自己當干糧了!

同樣,對李輝先生,也可以批評。為什么有人認為不能批評?無非因為他“打假”,動機是好的。這就又是“問動機”了。既然我們不能從動機出發(fā),反對李輝的質疑;那么,也不能從動機出發(fā),肯定李輝的質疑。否則就不公平,就是“雙重標準”。要肯定李輝,只有一個辦法,就是檢視他的質疑本身。方法和結果全對,就全面肯定;方法對結果不對,或結果對方法不對,就部分肯定;方法和結果都不對,就全面否定。動機,是沒意義的。

批評不問對象,還有一層意思,就是批評誰,是批評者自己的事,別人不能干預。李輝先生質疑文懷沙的時候,曾經有人說,李輝作為《人民日報》記者,應當去揭露官員假年齡、假學歷和私生活。還有人說,某某某“涉嫌造假”,比文懷沙嚴重多了,你怎么不管?這些話,我都不同意。我同意劉洪波先生的觀點,李輝該做什么,他自己是可以選擇的。你認為李輝應該做這做那,這是你的意志,你不能把你的意志強加于李輝。

李輝的自由,也是我們的自由。所以,我們不能問李輝:你為什么只質疑文懷沙,不質疑余秋雨?同樣,也不能反過來問我:你為什么只質疑余秋雨,不質疑文懷沙?當然,如果有人批評我,我也不能問:你為什么批評我?你有什么資格批評我?你為什么只批評我,不批評李輝?批評的自由,是每個人的自由。李輝有,我也有,大家都有。

正因為批評的自由,是一切人的,所以不能沒有“游戲規(guī)則”。這些規(guī)則,就包括“證據確鑿,立場公正,保護隱私,尊重人格”。其中,證據確鑿和立場公正,是“真的原則”;保護隱私和尊重人格,是“善的原則”。這就是“四原則”,也就是批評的“操作原則”。本文說的“三不問” [ 不問動機,不問資格,不問對象 ] ,則是批評的“前提原則”。有此“三不問”和“四原則”,我們的批評,就可以“從心所欲不逾矩”了。此論當否,敬請批評!

附記:原載2009年6月30日《南方都市報》B15版,責任編輯劉煒茗。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 www.autoforsalebyowners.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