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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電線電報業(yè)的創(chuàng)辦與發(fā)展

洋務運動史 作者:夏東元


  第十章電線電報業(yè)的創(chuàng)辦與發(fā)展 一、適應了時勢的需要 如果說輪船招商局的創(chuàng)辦,是為了適應商業(yè)的發(fā)展和機器局、軍務的運輸需要的話,那么,電線電報業(yè)的舉辦亦負有滿足商務軍務需要的相同任務;如果說輪船航運局的創(chuàng)辦,是因為洋輪充斥沿海沿江,而有爭回利權分洋商之利以致富的目的的話,那么,電線電報業(yè)的舉辦亦有相同的意日。因此,架設電線、創(chuàng)辦電報局,不僅是經(jīng)濟發(fā)展的必然,也是時代的要求。

  電線電報既為近代商務、軍務所必需,它就像鐵路、礦務、航運一樣,必為外國資本主義所垂涎。早在同治元年(1862年)初,沙俄侵略者把留捷克向清政府“屢次言及本國為通信便捷,欲由都城至天津造用發(fā)銅線法?!鼻逭浴爸腥A未能保其永固,且不免常有損壞,以致緣此生隙”為由,而加以拒絕。但把留捷克留有“酌定以后如有允許他國于貴國設立此法,必須先準俄國以為始”③的話。接著,英國卜魯士于1863年照會清政府,說英國電報企業(yè)家“因聞俄國飛線之設,經(jīng)過俄國將及恰克圖地界,該民意欲添設飛線,與俄國所設相聯(lián)合”,也就是要由恰克圖經(jīng)北京城至??谠O立電線①。美國也不甘落后,它的公使于1864年“備具照會,請置銅線”②。同年,福建稅務司美理登亦“請自福州口南臺河邊至羅星塔一帶”架設電線”③。清政府均毫不猶豫地予以拒絕。清政府之所以拒絕洋人在中國架設電線,其原因與拒絕外國在中國筑鐵路一樣,主要出于政治上也即軍事和外交上的考慮,認為兩者都有損于天朝的政治權利??偸鹫f:“開設鐵路,洋人可以任便往來,較之盡東其畝”更為嚴重;“倘任其安置飛線,是地隔數(shù)千百里之遙,一切事件,中國公文尚未遞到,彼已先得消息,辦事倍形掣肘。且該線偶值損壞,必歸咎于官民不為保護,又必叢生枝節(jié)。”④這里表明,清政府拒絕洋人架設電線,是出于抵御和害怕兩者兼而有之的心理。對此,江西巡撫沈葆楨講得更為明確,他說:“查外洋之輪船,捷于中國之郵遞,一切公事,已形掣時,若再任其設立銅線,則千里而遙,瞬息可通,更難保不于新聞紙中造作謠言,以駭視聽?!雹偎鲝垐詻Q拒絕洋人架設電線。

  清政府既不準許洋人在中國設電線,自己也不打算架設電線。因為在19世紀60年代上半期,中國的近代工業(yè)剛剛開始出現(xiàn),而且主要還只是軍事工業(yè),電線尚未成為經(jīng)濟發(fā)展之必需;而對內鎮(zhèn)壓人民,此在軍事上也不是必不可少之物。因此,在害怕洋人設電線心理指導下,除極力勸阻洋人設線之外,在行動上也有所表示。例如,1865年,巴夏禮請“自川沙??谥疗謻|六十里開設銅線”,上海道告以“將來被百姓拆毀,地方官亦不能代為保護”以拒之而作罷。⑥是年上海利富洋行在浦東豎電桿二百數(shù)十根,地方官“密飭民人全行拔去”,以期洋人“以后或可廢然思返”②,不敢再來擅自架設電線。

  在清政府和人民都反對洋人在中國架設電線的情況下,洋人想出了由中國出錢自設電線、中外人均可使用的辦法。法國翻譯李梅于1865年即提出了這個建議。他說:“中國與泰西各國,既篤友誼,而信函常相往來,則發(fā)銅線之事,后來所必須也?!彼ㄗh“中國自備銀兩,雇外洋工人治具修造,……此項工程系中國自辦,而沿路之地方官,必能用心照料及保護一切,更可派委監(jiān)工之官,以策勤情;且于節(jié)節(jié)修成之路,亦可試用,即以現(xiàn)收之銀,佐補未修之費,獲益良多?!雹俚敃r清政府無使用電報的迫切需要,當然對此建議不予理睬。

  自李梅建議中國自己設線清政府未予理睬之后,列強并未放棄這一要求。1866年法國領事李添嘉請設廣州至香港電線⑥;1868年俄國催設自恰克圖至北京達天津的電線,“用助貴國與各國往來諸務靈速”③;同年,美國瑪高溫請設由上海南至香港、由上海北達天津“聯(lián)三處為一氣”的海線并牽引上岸④;當時還很落后的日本,也想染指此事,說為了“貴國與各有約各國往來諸務靈速”,催請“自恰克圖、蒙古、張家口至天津舉修通線一道”⑤。清政府認為此端決不可開,倘此端一開,將來由沿海而內地而京城乃至遍及全國;而且,一國獲利,諸國效尤,“皆得藉口要求,肆行添設。是只圖網(wǎng)占中國之利,而不顧滋擾地方之害,實在萬難遷就。”①應該說,清政府對列強妄圖侵占中國電線之利權嚴予峻拒的態(tài)度是對的。

  然而,腐朽的清王朝對于資本主義列強紛至沓來的要求畢竟難以招架,不得不開始考慮應付的辦法。經(jīng)過醞釀,官僚們提出與李梅的建議相似的、自己設線中外均可使用的主張,以緩和矛盾。首先提出這一建議的是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楨,他于1870年提議說:“聞電線之設,洋人持議甚堅,如能禁使勿為,則多一事不如省一事,倘其勢難中止,不如我自為之,予以辛工,責以教造,彼分其利,而我握其權,庶于海疆公事無所窒礙。若聽其自作,則遇有機密事務,彼一二日而這者,我十余日尚復茫然,將一切機宜為之束手矣!”

  這個觀點,代表了洋務派的一般認識。這種認識比之過去有了很大的提高。由不讓外人設線和自己也不設,到自己來設線:我出錢,彼出技術;彼雖分其利,我卻握其權。由于權自我操,放不致有公事“彼一二日而達者,我十余日尚復茫然”,以至于“機宜為之束手”之弊。盡管自己架設電線有被迫因素,但以前不肯設線是為了抵御列強侵我權利,現(xiàn)在“我自力之”,同樣是為了抵御侵略。表現(xiàn)雖不一,目的卻是相同的。

  清政府在1870年沈葆楨提出自辦電報時,還沒有從商務、軍務需要出發(fā)考慮問題,因此,沒有多少迫切感。從政治軍事的迫切需要考慮架設電線,是以1874年“海防議起”為始點。日本侵略者進犯臺灣,給清政府洋務派以極大刺激后,使他們意識到了辦電報的必要性和緊迫感。李鴻章在《籌議海防折》中說:“今年臺灣之役,臣與沈葆楨函商調兵,月余而始定,及調輪船分起裝送,又三月而始竣。而倭事業(yè)經(jīng)定議矣。”

  從這話中可以看出,李鴻章深感吃了信息不靈通的虧,認為必須在趕快筑鐵路的同時,尤應更快地架設電線,因為“有電線通報徑達各處海邊,可以一刻千里”②,可遙控而不至于誤事。于是有1874——1875年沈葆楨奏準在臺海設立電線之事,又有1875—1876年將丹麥在福建廈門600里電線和馬尾50里電線買回自辦之事③。這將在下文敘述。

  正當清政府從軍事上政治上迫切需要設電線的同時,洋務民用工業(yè)企業(yè)從70年代中期起,大力籌辦和很快發(fā)展起來,為了能在市場上競勝和達到分洋商之利的目的,商務信息靈通是重要關鍵,于是架設和利用電線電報,也成了發(fā)展工商業(yè)的迫切需要了。

  由此可見,到19世紀的70—80年代,架設電線、創(chuàng)建電報業(yè),已成了中國歷史的必然和時勢的要求。洋務運動適應了這種“必然”和“要求”。

   二、抵制列強的侵權和經(jīng)營電報的思想 為了抵制洋商在電線電報上侵我利權的行為,清政府在70年代初定下了兩條原則,一是內地電線一概不準洋人安設;二是海底電線洋人安設與否聽便,中國既無為其保護海線不被破壞之責,也不準海線牽引上岸,其海線線端只能安放在躉船上。這兩條規(guī)定是針對外國侵略者在內地設線和要求保護海線并牽引其上岸兩項無理要求的。從那時以后的一段時間內,圍繞上述兩事清政府與各資本主義國家進行了斗爭。

  1869年,英美各領事為保護其商船,欲于上海至川沙金團地方架造電線,以通吳淞口信息。清政府警惕地認為,此舉“安知非迎合各公使之意,乘機而入,一處得手,必到處照式要求”;并義正詞嚴地說:“電線既非條約所準行”,中國地方權應自主,外洋不得藉口侵權④。1872年春夏間,英領事啊喳哩向江海關道沈秉成面交洋商一稟,要求試辦滬蘇電報,沈奉命予以拒絕。至于海線保護和海線牽引上岸事也屢有發(fā)生。首先是美國于1872年在福建鼓浪嶼之西南田尾地方蓋起洋樓一座、棧房兩座,洋房內暗挖溝道,通至海邊與海線頭相接,以掩人耳目,這種舍舟登岸陽奉陰違之舉,清地方官亦予以譴責①。丹麥大北電報公司也有與美國相同的違章行為,明火執(zhí)杖地于1873年在上海吳淞口“設館豎柱”,將海線牽引上岸,由水而及于陸地。清政府雖照會其全行撤去,但它不予理睬。大北公司且騙取專辦電線的候補知府丁嘉瑋與其總辦蒂理也訂立的從福州至閩江泊船地方設立電線和福州至廈門的電線合同,并隨即付之實行。俄國公使布策以此為例致函總署,以1862年把留捷克所說“以后如有允許他國于貴國設立此法(電線),必須先準俄國以為始”作藉口,要求享有同等待遇,自行設線②。對于海線,布策還毫無道理地要求清政府“切實保護此電線”,以免受到損壞③。其他如法國署公使羅淑亞、美國公使艾忭敏、德國署公使和立本、丹麥公使拉斯勒福等,均有內容相同的照會,都要求中國地方官對于破壞海線者“隨時妥酌辦理”①??偸鸾o與復照稱:過去“議于海底設線之時,本衙門復函中曾有線端不得上岸,俾與通商口岸陸路不相干涉,庶界限分明,及沿海水底安設以后,中國礙難代為照料,倘有毀壞,與地方無涉,不能退賠修費”②,予以拒絕。總的看,清政府的抵制列強侵犯我國電線業(yè)的權利的立場是正確的。

  問題最嚴重的是上文所說到的無知小吏丁嘉瑋輩允準大北公司架設福廈、福州閩江電線之事。沈葆楨說:“丹國公司素極狡獪,局員率爾與立合同,尤出意料之外,有合同可據(jù),則彼更為有詞,何怪將軍巡撫斡旋之費手乎?”沈葆楨與閩撫王凱泰商議,認為只有“購歸官辦,方有結局”⑤,所需費用由海防經(jīng)費項下開支。丹麥公使拉斯勒福亦自愿將電線出賣給中國。清廷乃于光緒元年四月十七日(1875年5月21日)訂立購歸合同。福廈線共價銀154500元,馬尾之線4000元正?!奥薁枴庇喠⒑贤亩〖维|遭到“奉旨革職”的處分。這表明清政府對于維護電線主權的政策是堅定的。

  在訂立買回電線合同之時,丹麥方面有干涉中國如何處理這批器材和如何架線的越權表示??偸鸾o予答稱:“查公司電線既經(jīng)中國買回,其安設保護及定期興辦,均系中國自主之權,應由中國隨時隨地自行酌度辦理。”并聲明此項買回合同內“只應載明買回各項價值,及應買各項物料數(shù)目,其應如何保護及如何雇人工管理,如何定期興辦之處,均毋庸載入此項合同之內。”①這是維護電線主權的又一例證。清廷一方面辦購歸官辦的手續(xù),另一方面隨即繼續(xù)向南架設電線,但遇到沿途人民的反對,盡管告諭以這是中國自己架設的電線,然而“閩縣地界甫經(jīng)造峻,下達福清縣,計程不過百里,已節(jié)節(jié)阻滯”,惟恐“滋生事端,只可暫行停工”⑥。這時,頗具辦洋務企業(yè)熱忱的丁日昌接任閩撫,他派輪船招商局總辦唐廷樞與大北公司另立彼此收銀點物以及教習學生各條款的合同。一面點收機器物料等件,一面辦南臺電報學堂,招收藝童40名,于1876年4月8日(光緒二年三月十四日)開學,延洋教習3人,內總管1人,幫教習2人。訂明為期一年。這是中國自己設立的第一所電報學堂。一年中成績頗為理想,“藝童學習功課,其豎樁、建線、報打書記、制造電氣等藝,多已通曉。”于是一年期滿將洋教習辭退,遣回丹麥;結業(yè)藝童除酌留電局專司報打外,“余候撥往臺灣遣用?!雹儆行┰O備移于臺灣,由于臺灣基隆正忙于建設煤廠開采煤炭,故于1878年在打狗地方“建立了電報,并由中國人掌管?!雹廴绻f福廈、馬尾電線是從丹麥大北公司手中接管的話,那么打狗電線可說完全是由中國人架設和掌管的第一條電報線,并且還是服務于工商業(yè)的電線。

  以上事實說明,列強從60年代一般要求并試探性的在城市設線,發(fā)展到70年代強烈要求并已經(jīng)在內地長途設線;清政府則從一般的阻止設線,發(fā)展到將洋人所設之電線買歸官辦,以維護電線主權。因此,清政府對洋人設線的侵略行徑還是針鋒相對予以反擊的。

  然而,隨著資本帝國主義侵略不斷深入,侵略者要求設電線的呼聲愈高,隨著社會經(jīng)濟日益發(fā)展,洋務派在政治軍事和商務方面對電線電報的需用也更為迫切。于是沈葆楨于1870年所提中國自己設線供中外使用的意見被提到實踐的日程。1880年從津沽設線開始,逐漸推廣到1881年建津滬電線,1882年建滬粵電線、長江電線,乃至于后來推及于全國。

  為了更好地了解電線設立的過程,得先具體談一下辦電線電報的指導思想。這要以領導其事的李鴻章和始終主持其事的盛宣懷為主加以敘述。

  李鴻章在接受1874年在抵御日本侵臺中因無電報,信息不通以致誤事的教訓后對清廷說:“設有緊急,誠恐緩不及事,故臣嘗謂辦洋務制洋兵,若不變法,而徒騖空文,絕無實際,臣不敢明知而不言也?!雹芾铠櫿率菑能娛滦枰哪康某霭l(fā),而具體負責架線的盛宣懷卻把電線電報為商業(yè)服務的目的放在很重要的地位。他在建議李鴻章創(chuàng)辦津滬電報之初,雖在親筆起草的《電報局招股章程》底稿中說過“中國興造電線,以通軍報為第一要務,便商民為其次”①的話,但在其所擬并基本定稿的《電報局招商章程》中則說:“中國興造電線,固以傳遞軍報為第一要務,而其本則尤在厚利商民,力圖久計?!雹凇捌浔緞t尤在厚利商民”一語,是很可貴的思想。但李鴻章在設津滬電線時則仍把軍務置于第一位。他說:“用兵之道,必以神速為貴,……數(shù)萬里海洋,欲通軍信,則又有電報之法?!扔鲇帽H,彼等外國軍信速于中國,利害己判若戶庭,且其鐵甲等項兵船,在海洋日行千余里,勢必聲東擊西,莫可測度,全賴軍報神速,相機調援,是電報實為防務必須之物?!雹垭妶鬄榉绖账仨毷菍Φ?,但從根本上說,電報的發(fā)展應是經(jīng)濟發(fā)展的產(chǎn)物,反過去又為經(jīng)濟服務,在促使經(jīng)濟加速發(fā)展中起著作用。只有這樣,電報業(yè)才有生命力,才能做到“力圖久計”。電報與鐵路、輪船一樣,同為近代工業(yè)生產(chǎn)在流通領域中的延續(xù)。電報尤為資本周轉、商品流轉等商務信息的重要一環(huán),它對經(jīng)濟發(fā)展起著重要作用。電報既從根本上是為商而設(專為軍務者例外),就應該由“商”來投資,由“商”按經(jīng)營近代企業(yè)的原則來經(jīng)營電報業(yè)。經(jīng)商的根本原則是追逐盡可能高的利潤。這個追逐高利潤的原則,規(guī)定了它必然要同一切與之競爭的對手較量。這個對手,當然首先是資本帝國主義侵略者。這里以電線電報承辦者盛宣懷的經(jīng)營指導思想和行動措施為主,結合其他電報經(jīng)營者綜述于下。

  (一)辦電報是為了與洋商在經(jīng)濟上競勝以便利商戰(zhàn)。盛宣懷辦電報的目的將便利商民置于重要位置是明確的。對此,盛氏好友和經(jīng)營電線的得力幫手鄭觀應等人則又將此意圖發(fā)揮得更加明確。鄭觀應等為取得李鴻章對辦電報的支持,指出了電報對挽回利權的重要性,他說:“各口通商碼頭,自洋人設立電報以來,華商日困,市情朝暮反復,洋商操縱自如,此在西學算家謂之速力敵平力。雖間國有電之處彼此同速,仍歸平力;而無電之處,利鈍終判天淵。是誠今日商務致病之由,而我國家利權之重輕亦隱受其制也。”

  鄭觀應等在呈請左宗棠辦長江電線時又說:洋商自上海販運至外國,其數(shù)萬里消息通于頃刻;華商自內地販運至上海,則數(shù)百里消息反遲于彼族,以致商賈日困?!保ㄒ虼?,電線)“似于利權頗有關系。倘能即日興舉,不獨有裨軍國,下便商民,即將來逐漸推行,亦得循干達枝,次第擴充……。沖要之地先通,而邊陲之區(qū)亦可漸及?!?br/>
  這兩段話,代表了電報舉辦者要利用電報這個工具,挽回利權發(fā)展民族經(jīng)濟,以與洋商角勝的強烈的愛國心情。

 ?。ǘ┍Wo電報主權。電報在國民經(jīng)濟發(fā)展中既有如此重要作用,那就必須保護中國的電報主權。以盛宣懷為代表的一些電報經(jīng)營者充分認識到這一點。保權之方針主要有三:一是不許列強在中國沿海新設海線;二是已設之海線既不能撤去乃用南北早線以事抵消;三是洋人海線堅決不許上岸。關于不準設海線事可以英、美、法、德四國在上海設立萬國電報公司請?zhí)碓O自香港至上海海線為例。當1882年該公司提出上述添設海線時,盛宣懷堅決不同意而稟告李鴻章說:“伏查自蘇至粵,海口甚多,前此大北海線僅通香港、廈門、上海三處。若準各國援同治九年奏案另設沿海水線,則海口皆通,骎骎乎有入江之勢。從此我有機要,彼盡先知,我有官書,轉須假手,反客為主,關系匪輕。”①關于第二、第三兩點,浙江巡撫陳士杰在1883年設蘇浙至閩粵電線時說過下述一段話,他說:外商引線上岸事,“總須堅持前議,離口三四十里或百里,方準停泊線船,萬不可許其引線上岸;……至華商接辦沿海陸線,權自我操,藉以阻外人之謀,守內地之險,此著尤為不禁自禁之良法?!雹谀蔷褪怯谩安豢稍S其引線上岸”和用南北旱線抵制外商海線,也即李鴻章所說的“華商獨造早線”“海線必衰”③的道理。

 ?。ㄈ┫热艘恢约涸O線。如果說福建于1876年的設線是向大北公司購買后在洋人設線基礎上的繼續(xù),因而不算是自己主動設線的話,那么1880年津沽線成立天津電報總局,并隨即于1881年以津滬線為起始的大規(guī)模設線,則是主動的、“先人一著”以事抵制的設線。這種“先人一著”的設線,據(jù)盛宣懷說是李鴻章采納了他的建議。盛氏回憶說:架設電線舉辦電報“系光緒六年宣懷稟請李中堂奏明試辦”①。這確是事實。盛宣懷在1882年主持架設津滬電線之后,又架設江蘇至廣東的電線時曾說:“伏念各國交涉常情,凡欲保我全權,只爭先人一著。是非先人一著,是非中國先自設電線,無以遏其機而杜其漸?!雹芾铠櫿?lián)松献嗲逋⒄f:“擬自蘇州、浙江、福建通商各??谝赃_廣東,與現(xiàn)在粵商所辦陸線相接,招集眾商合力籌辦,系為因時制宜,預杜外人覬覦起見。”①這種“先人一著”設線,盡管遲了一些,但還是很可取的。因為在當對情況下只有這樣做才能比較有效地“杜外人覬覦”電線業(yè)。

  (四)官督商辦的形式最為理想。要達到“杜外人覬覦”的目的,盛宣懷等主辦電報者,認為非采用“官督商辦”的形式不可。其理由:“此等有益富強之舉,創(chuàng)始不易,持久尤難。倘非官為維持,無以創(chuàng)始;若非商為經(jīng)營,無以持久?!雹鄞_實,在風氣未開,在一般人心目中對電線電報利害未卜的當時,官不為之倡導維持,單由商人自辦,困難是很多的,而官卻能較為順利地克服這些困難。第一,在商股招徠以前,官可為墊款先行籌辦,以免誤時;待股份招足,分年繳本。第二,在自辦電線之初,來自官民人等的阻力是很大的。頑固派藉口破壞風水墓廬等加以反對是不用說了,即使沿線一般居民,他們在反對洋人設線的同時,也未嘗不反對華商設線,因為他們可能誤會設線僅是“貿利之圖,無關軍國大計”而加以反對甚至破壞。官府如果不加意“認真照料保護,則恐費糜巨萬,功墮半途,華商寒心,外人貽笑。”④如能曉諭人民告以這些電線是官為督理,并飭“地方官一體熙料保護”,那就比較有保障。這個主張,得到清政府、李鴻章等要員的支持。歷史證明,這是行之有效的辦法。

  以上與洋商爭利競勝、保護電權、先人一著設線和采用官督商辦形式等一整套辦電報的指導思想和措施,是正確的。因為他的根本出發(fā)點是為了經(jīng)濟發(fā)展,為了追逐盡可能高的利潤,這就必然外與洋人爭電線電報之利,內為工商業(yè)服務和為政治軍事服務。可以預期,它將促進民族經(jīng)濟繁榮,而電報業(yè)本身也將能夠興旺順利地發(fā)展。歷史表明,電報業(yè)在洋務企業(yè)中是贏利較豐的企業(yè)。

   三、官商兩利但以“利商”為本的原則 清政府在架設電線之初,均為官本官辦。1876年福建省把丹麥大北公司所設福廈等線買歸官辦;1880年自設的津沽線為官本官辦;1881年設津滬線時,開始也是官本官辦,但隨即改為官督商辦。此后,大多為商線,官線則是為軍務需要而設。在洋務運動斯間,商線約占70%強。到1890年前后分為電報官局和電報商局兩個部門。官局由長期辦電報、曾去朝鮮主持電線事務的道員候補知府余昌宇任總辦,商局則由盛宣懷任總辦⑤。但架設電線過程中,不管是官線還是商線,基本上都是由盛宣懷總其成,分為官局、商局時,盛氏仍總攬全局。故這里以盛宣懷對官商兩利但以“利商”為本的思想言行為主,結合其他人的主張,加以敘述。

  第一,官線與商線的分別架設原則。一般說工礦商業(yè)比較繁榮地區(qū)架設的多為商線,偏僻邊遠和專為防務而設者多為官線。根本原因是前者可以盈利,后者一定賠本。例如,“天津至保定僻路,向非商賈通衢,商報極少,須籌撥公款,作為官線,并供給常年經(jīng)費,始能集事”①;由川入滇,“絕無商報”,因此,“入滇境至蒙自二千余里,作為官線”②;由肅州至哈密“經(jīng)吐魯番,以達省城(三千余里),……惟新疆商務甚少,此項電線,專為巡防而設,應照甘肅作為官線”①。其他在東北、內地等地方與上述類似情況的官線還不少,另外還有許多為了某一件工程或臨時軍務急需而架設的短途官線,茲不列舉??偟恼f,官線與商線的區(qū)分,歸根到底是以利商為準則。當然,商辦也是為了官的利益,李鴻章就說過:電線“必改歸商辦,斯國家收消息靈通之益,而無耗損巨帶之虞”②的話。

  第二,官股與商股的關系。這種關系的原則是“官”真正做到對商的護持。茲以津滬電線之設為例加以說明。自天津至上海近三千里電線,由官墊支經(jīng)費20萬兩,擬招商股10萬兩,歸還官款一半,使嗣后成本官居其半,而“利息出入全數(shù)歸商,以示體恤,而廣招徠?!鄙坦?0萬兩“酌提官利長年一分”,除商股官利外,“所有余利作為公積,以備陸續(xù)添造,使線愈遠而利愈厚”;對于官本則規(guī)定10年之內不提官利,10年之后才同商本一樣起息,息金仍存局作為加添官股。這種厚商薄官的做法,“庶商本余利易于充足,即線道易于推廣,其利無窮?!笔⑿麘芽偫ü倥c商的原則是:電線“未成之先,官為墊款創(chuàng)始,既成之后,復官為籌款經(jīng)理。及其推行盡利,亦官為撥款教習保護。”③這些規(guī)定,是符合“先利商務”的精神的。

  第三,預見到電報事業(yè)的發(fā)展前途。在辦電報之初,大多數(shù)人并未理解這項事業(yè)的內涵,而李鴻章、左宗棠、盛宣懷等卻預見到它的遠大前程,尤以盛宣懷的認識最為明確。他說:“中國人眾,自必信多,將來電信四通八達,所取信資,當可日增月盛?!睆哪壳翱矗碾娦耪呶幢啬芏?,所收電報費未必能夠開銷,因此,要使電報業(yè)得到維持并不斷發(fā)展,官必須予以津貼。津貼待以后有余利時歸還。由于“中國電線勢必先難后獲,故必有遠識者樂從其事?!彼允⑿麘褕孕?,“中國電信愈推愈廣,故本局余利勢必愈久愈多。”①那些單看眼前艱難無利或少利甚至賠錢,都是些短視者流,不可?。?br/>
  第四,按公司企業(yè)規(guī)則辦事,排除官方的干擾。由于電報是“官督”企業(yè),容易在經(jīng)營方面受到官方控制和干預,因此規(guī)定,陸軍機處、總理衙門、各省督撫衙門、各國出使大臣,所寄洋務軍務電信,區(qū)別對待地記帳結總作為歸還官款外,其它所有各省官府電報一律收取現(xiàn)金,并且要付款后發(fā)報。這是因為,“各省官府過多,若稍一通融,勢必經(jīng)費無著,盡欲借支津貼,何以持久。是以仿照輪船局章程,無論官商皆需一律取資”,決不通融④。對于電局內部的管理,一概按經(jīng)商原則,“官”不得干擾,以保證企業(yè)的自主權。

  第五,注意商人的長遠利益與官商利益的一致性。本節(jié)在“官股與商股關系”中已說明企業(yè)對商人當前利益的照顧,為了堅定商人投資獲利的信念,盛宣懷等特別強調商民的長遠利益。章程規(guī)定:“商人出資承辦,意在急公,凡屬西法創(chuàng)舉,必應歷史久遠,以數(shù)十年為通籌,庶可冀后日之盈,以補今日之絀?!雹俳o予商人利益是必要的,也與國家利益是一致的。因為沒有眾商出資報效,電報業(yè)難以舉辦,尤難推廣,商人無利可圖,亦非國家之利。為此,企業(yè)應很照顧老股商的利益,盛宣懷在說明此道理時說:“將來本局再有擴充,亦必先盡舊股,再招新股?!痹蚴恰安辉甘箘?chuàng)始者徒苦嘗試,后來者反許居上。此實西法中可取之法也?!雹鄣诹罅ε囵B(yǎng)電報人才。為了“利商務”和“行遠而持久”,商人投資固然是決定的一環(huán),但沒有相應的電報人才,也是絕對辦不到的。洋務派在辦企業(yè)的實踐中,切身體會培養(yǎng)新型人才的重要性,在資本與人才的關系上,他們常將后者置于前者之上。中國培養(yǎng)電報人才始于1876年丁日昌在福建所辦的電學館④,但那是訓練班性質,正式的電報學堂始于1881年津沽電線設立和津滬電線架設時創(chuàng)辦的天洋電報學堂。李鴻章請于清廷說:設立學堂訓練電報人才,可以做到“自行經(jīng)理,庶幾權自我操,持久不敝”①。所以洋務派把電報學堂看作與電報局“相表里”的關系,是為國家培養(yǎng)人才的大事。因此應由政府出錢來辦,“免在商本內歸還”②。隨著電線架設的延伸和擴展,需要的電報人才日益增多,繼天津電報學堂之后,上海、南京等地的電報學堂也相繼辦了起來。不僅如此,上海電報分局總辦鄭觀應還主張除培養(yǎng)報務人員之外,招收學生學習制造電報器材。他說:“考選少年普通中西文之學生,分別出洋學習制造機器、水陸電線、電氣等法,一俟畢業(yè),仍分赴外國制造廠學習一、二年,然后返國自行設廠制造。不獨可塞漏巵,而所用材料價廉,成本自然輕減”。他還滿懷希望地說:“精益求精,或有獨出心裁之新器勝于外國者也?!雹圻@些想法是很好的,有些是實行了,但有些由于清政府腐敗等種種原因未能即時辦到。

  以上六項,說明電報這項大型的、關系國家民族的事業(yè),一開始就是從利商出發(fā)百創(chuàng)辦的,從而保證了電報局籌建的順利發(fā)展和不斷延伸、擴大。除了這些之外,其他如:電線材料免稅,以降低成本;各局用人“加意遴選,不得徇情濫收”;洋員的使用要求嚴格,如聘丹麥博怡生充局總機匠的合同規(guī)定:“盡心竭力辦理一切”④,聘洋匠葛雷生時規(guī)定:“所當之差,系造線、修線、測量早線河水線……須聽電報鳳吩咐”⑤;還有巡警沿途保護電桿電線;電碼的規(guī)格和使用方法;等等,都有較為合理的規(guī)定⑥。所有這些,都基本上符合資本主義辦企業(yè)的贏利原則和要求。無怪電線電報業(yè)與輪船招商局并列為洋務企業(yè)中效益較好的企業(yè)。

  當然,這并不是說電報局就沒有什么缺陷了,事實上弊病是很不少的。茲舉數(shù)例:(1)官局與商局的矛盾。有人以奉天局為例揭露這種矛盾說:“奉省一局,舊為官線,新為商線,添設之時,官線學生不管商線機器,商線用物,官線不肯暫移。商線叫報,官線不應”①。(2)電報錯訛之弊。例如,閩局“報房收發(fā)電信件……有來去錯亂者,有號數(shù)不對或遺漏者,有局報商報互相訛舛者,種種貽誤”②。(3)電報延誤與報費作弊。有的局揭發(fā)此事說:“電局以線之靈捷為最。查各局線阻每至三、四、五、六、七日之久”,這是由于“巡兵不勤修接之故”,巡兵不勤由于“口糧甚少,……勢必另謀生理”,欲改此弊,應“以二名并作一名”以倍薪資;至于報費之弊,如:“局中司事多有官派且多習氣,如遇商人寄報,熙字收費,暗中再減字數(shù),將減字之費私自吞沒,甚至減去地名等字,收報局無從遞送,電詢往返,致誤商家要務?;蛏獭絾?,司事等以官勢欺商,置之不聞?!瓐筚M不旺,實誤于此?!雹燮渌纾骸岸龋ü﹫髠魉绞乱宰鋈饲椤?;“各局商報錯碼極多”;“洋匠良莠不齊,優(yōu)劣參半,甚至絕無本領而濫竿者”④,等等弊端,不勝枚舉。這些都于電報局的發(fā)展不利。但總起來看,這些弊病在全局中不占主要地位,電報局也努力克服弊端,整頓局務。因此,電報業(yè)順利發(fā)展是其主導面,成效是肯定的。

   四、中國電報局對列強侵權的抵制和爭斗 中國電報業(yè)是為抵制外國資本主義侵占我國電線權利而產(chǎn)生的,同樣,中國電報事業(yè)也是在同帝國主義侵權的斗爭中不斷發(fā)展的。

  中國辦電線電報既是以贏利為準則,就必然同競爭對手發(fā)生矛盾和爭斗,這個對手主要是英國大東公司、丹麥大北公司,同它們的矛盾斗爭,主要表現(xiàn)在收回旱線和海線不準牽引上岸,以及電價平等交易、反對洋商設立電話線等。現(xiàn)分別敘述于下。

  外商企圖在中國通商口岸架設電線,60年代即已不時出現(xiàn),這為清政府和人民所抵制和反對。1870年清政府乘英公使館官員威妥瑪請求自廣州經(jīng)上海至天津設海線之機,作了“電報海線沉于海底,其線端不得牽引上岸,以分華洋旱線界限”的規(guī)定。但英、俄、美等國均有違約設線的要求。前文已經(jīng)講到,丹麥大北公司不僅設海線,且在吳淞設有早線,其設在廈門之線也己違約上岸。1883年,天津電報總局改名為中國電報局,移設于上海,以盛宣懷為首,鄭觀應等人援引同治九年清政府關于海線不準牽引上岸的規(guī)定與大北公司進行交涉,1883年是交涉的緊張階段。談判的第一個關鍵,是拆除丹麥大北公司吳淤旱線和它在廈門上岸之線。那時,英國大東公司正由上海至香港設海線。該公司援引丹麥吳淞早線與廈門上岸之線為例,堅持要在上海福州牽引海線上岸。這就告訴中國電報局當事人,要阻止英國大東海線上岸,就必須拆除大北公司上海、廈門的旱線。也就是盛宜懷所說的:“欲拆廈岸已成之丹線,方能拒福、汕將至之英線?!雹莨蕦Υ髺|公司即按此原則訂立合同。合同規(guī)定:“大東公司所設海線,只能由吳淞口徑達香港,所有沿海各處,無論已開未開口岸,一概不準添水線,所過口岸,亦不得分設線端,亦不得援照上海與旱線接頭遞報,以歸中國自主之權利?!薄爸袊试S大東海線做至吳淞口為止,與中國旱線頭相接。如大東須躉船,即泊吳淞口近口處所。”①這種反對列強侵電線權利維護民族主權的行為,是很可嘉許的。

  與大東公司議立合同的同時,即同大北交涉拆除吳淞和廈門上岸之旱線。經(jīng)過多次談判,大北商人只同意拆除吳淞上岸之旱線,不答應拆除廈門上岸之線,胡說什么“廈門線端系由海濱岸邊由地下直達屋內,”不應與吳淞旱線一樣拆除。談判代表鄭觀應等人與盛宣懷一起義正詞嚴地指出,不管是明線上岸或是由地下上岸,其為上岸則一,其違反同治九年“海線不準上岸”的原議則一。大北自知理屈,既拆除了吳淞之線,也拆除了廈門之線。拆除后允許其在上海附近之羊子角、福州在海上之川石山二處設躉船,將線頭設于其上。至此,大北滬、廈上岸之線的侵權告一段落,使大東等洋商無以效尤,維護了電線的主權。談判代表鄭觀應在致友人書中談到維護主權的心情說:“弟等目前與大北電報公司爭回上海至吳淞旱線及廈門海灘線路,亦為國體起見?,F(xiàn)與大東公司議約,于省港電線亦有裨益也?!雹佟盀閲w”是可貴的。

  在80年代未90年代初清廷在中國南部、西南與法國、英國電線相接,東北、西北方面與俄國電線相接的事項處理中,都同樣維護了電線電報的主權。當然,在接線時也有人為主權安全等問題擔心,如1888年欲與法線相接時,張之洞就說:“廣西太平府上思州、廣東欽廉等處,皆多教堂教民,龍州系商務總匯之區(qū),尤逼肘腋,萬一有事,虛實機宜,彼皆頃刻可達,避長攻短,盡泄密謀,及至決裂斷線,戰(zhàn)守之機已失矣?!雹诘铠櫿虏⒉贿@樣看,他認為,“只須章程嚴密,中國界內不準該國陸線侵越尺寸地步,亦不準該國設立電局,無事時不妨接線以收利益,有事時仍可斷線以示隔絕,自無窒礙?!雹凼聦嵣系拇_并未因與外國電線相接而喪失主權,總的說,清廷是做到“章程嚴密”,權自我操的。盛宣懷后來概括地回憶抵制列強侵權、維護主權的情況說:“光緒六年商請北洋大臣李奏請設津滬陸線,通南北兩洋之氣,遏洋線進內之機。先約丹國將已造上海陸線拆去歸還中國。其水線端與英線皆止許至吳淞為止。丹有廈門海線年久不復能拆,英商援以為請。其香港至上海海線,經(jīng)過福州,亦準于川石山設一線端為過脈,仍不得入福州。我電局并與香港總督平心理論,亦得于香港設中國電報局,而拆其潛造之新安線。大費唇舌始克立定年限,會訂水陸接線合同。其它鎮(zhèn)南關、東興、蒙自、思茅與法國旱線相接,騰越邊界紅蚌河與英國旱線相接,琿春、黑河屯、恰克圖、伊犁與俄國旱線相接,皆與各該國訂立條款至詳且慎,不使逾越尺寸?!?br/>
  這是符合盛氏所常講的“堅守自主之權”的實際歷史情況的敘述的。

  在中國創(chuàng)辦電報初具規(guī)模時,資本帝國主義企圖吸收中國為“萬國電報協(xié)會”會員國,以束縛中國電報事業(yè)的發(fā)展。中國電報局沒有上當,反對參加。盛宜懷認為,“現(xiàn)在中國創(chuàng)辦未久,雖規(guī)模粗具,然未便遽行入約”,因一經(jīng)入約,“一切電報交涉事件,須按萬國通例辦理。”這樣,“恐未得其利益,先被其掣肘。只有堅守自主之權不為侵占,將來再行詧酌”②。這無疑是一種民族精神。這一精神亦表現(xiàn)在與大東、大北所訂三公司“齊價合同”上?,F(xiàn)以1887年7月 7日(光緒十三年五月十七日)《華洋電報三公司會訂合同力款》③為例加以說明。

  一、外洋電報,香港、上海、福州、廈門與歐洲過去諸國來往者,不論由海旱線傳遞,俄國不在其內,均歸兩水線公司所得。兩水線公司將上海、福州、廈門寄至歐洲并歐洲過去諸國,寄至該三口之報費,分與華公司一百分之十分,如海線斷一年內不出六十日之外,華公司代寄前項電報,仍歸還水線公司應得之全寸民費,如出六十日之外,則于第六十一日為始,全報費歸華公司得。

  二、外洋電報,除滬、福、廈三口外,不論中國何處與歐洲及歐洲過去諸國來往者,不論由海旱線傳遞,均歸公司,如華旱線斷,一年內不出六十日之外,水線公司代寄前項電報,仍歸還華公司應得之全報費,如出六十日之外,則于第六十一日為始,水線公司每字歸還現(xiàn)在旱線報費。

  三、華公司兩水線公司,于一、二款所注明之外洋報,不論由海旱線傳遞,香港在內,俄國不在內,一律取價二元,即八法郎克半,如欲更改,須三公司允準方可。

  四、現(xiàn)在海邊滬、福、港本地電報價目,須三公司允準,方能更改。

  五、所有電報,歐洲及歐洲過去諸國,與他國來往經(jīng)過中國旱線者,定取價五法朗克半。

  六、滬、福、港過線費一概除去。

  七、所有中國官報,不論由何處寄發(fā),滬、福、廈在內,如走旱線全歸華公司,如海線傳遞,仍出全價,無須分與華公司一百分之十分。

  八、此合同與一千八百八十三年,即光緒九年所訂之吳淞合同,同時滿期。

  九、以上八款,系合同大根本,其余詳細章程后議。

  先緒十三年五月十七日,即西歷一千八百八十七年七月七日中國電報公司總辦盛杏蓀丹國大北電報公司總理恒寧生英國大東電報公司經(jīng)理總辦直德見證人:四達祚示這個合同的精神應該說是基本平等的,對半殖民地的中國說并沒什么不利。合同的中方簽字者盛宣懷回憶這個“齊價合同”說:“與英、丹海線訂立出洋齊價合同,更得分收每年五、六十萬,歲入共二百數(shù)十萬元,開支經(jīng)費利息報效之外,歲有公積?!雹?893年復與“大東、大北訂立齊價合同,從此逐年所人日見加增”①。于此可見電報業(yè)在“分洋商之利”中的作用了。

  電報局對資本帝國主義列強的抵制,不僅表現(xiàn)在反對外國在電報上的侵權,也表現(xiàn)在反對外國在中國設立電話一事上。這里以抵制美國企圖在中國通商口岸設立德律風(電話)為例。

  1887年春,美國傳聲公司商人米建威、黃騰派克向李鴻章提出在中國設電話線以傳聲的請求,企圖侵奪我電話權利。他們所遞節(jié)略十一款,第一款即表現(xiàn)了赤裸裸的侵權:“請允敝公司在中國現(xiàn)在通商各口岸之內,及將來或有續(xù)準通商口岸地之內,設立傳聲電線以及制造此項傳聲電線應用物件,五十年內專歸敝公司承辦,其期限以允準之日為始?!雹谶@里說明,米建成不僅要侵占已開口岸的電話權,而且還包括將來增開的口岸;不僅侵占傳聲的電話權,而且還妄圖設廠制造傳聲器材,也即在華設立工廠的合法化。為達此目的,投下一系列誘餌:“中國國家如有要務應得盡先傳語,其傳費聽中國量度其開銷之數(shù)酌給”;美國“應湊資本總不在六百萬美國錢以下”;“中國可買進股票六分之一,或情愿可以買進六分之三,則中國商董與承辦者一樣事權辦事”③,美國報效中國100萬元干股,等等。所謂“中國商董與承辦者一樣事權辦事”是虛假的,“節(jié)略”的另一款暴露出來了:“公司中除總辦總查外,所有董事及辦事人員,均可由華人中選擇,以充其事?!边@就是說,“一樣事權”的含義總辦總查是不在其內的。這就表明,德律風企業(yè)的權力是控制在美商手中。以盛宣懷為首的電報局負責人,察覺到其中有詐,美商意在占有中國電報之利。盛氏一方面對米建威說:“現(xiàn)在德律風公司經(jīng)電報局會訂合同,將來即使建設,不能稍越范圍,致礙中國電報權利,則爾等報效之德律風股票一百萬元,爾恐無此利益。”①這就是說,美商之所以愿意“報效”100萬元,顯然要越出合同范圍侵占我電報之利。另一方面,盛氏將美商在中國設置電話的危害稟告李鴻章說:“其(美)德律風可家置一副,說話便易,價目公道,……人必趨之。中國電報權利,始必為所分,終必為所奪?,F(xiàn)在三萬里電線養(yǎng)費修費,歲需三十余萬,悉賴各商埠所得報資以挹注,若商埠悉為所奪,天下電線何人能養(yǎng)?若全交美,則利權盡失。與英、丹爭之數(shù)年而定者,復一旦失之于美!如遇海防軍務消息,彼族必更倍速于我,其害何止奪吾之利!所為之動者,股票一百萬元耳!以一百萬元買我三十年之權利,每年不過三萬元,而所失之電利何止十倍!”

  在盛宣懷等人反對下,米建威等美商侵奪中國電話權利的陰謀,未能得逞。但此后仍有洋商不斷覬覦者。到1899年,清政府才作出“德律風悉歸電局辦理”③的決定。

   五、電報的社會作用 電報的社會作用,除前文所說的“遏洋線進內地之機”和“分洋商之利”而外,在國內軍務商務上所起的作用是很大的。關于商務方面,本章第一節(jié)已講得較多,這里著重具體地談一些為軍務而設線的指導思想。為軍務設線分為兩種:一是為了對外的防務,二是為了鎮(zhèn)壓國內人民起義。1884年,為從律沽直至旅順沿海而設電線,李鴻章說:“這里“俱系北洋沿海扼要之區(qū),已分駐水陸各軍妥籌防守。惟距津道途遙遠,軍情瞬息變易,非有電報無以速傳遞而赴事機?!雹艽文昀钍险堅诔r架設到國內電線時說:“朝鮮為遼沈屏藩,毗連俄日邊境,內患外侮,在在可虞,必須及時接設電線以通信息,而便調撥。”①這是為“內患外侮”兩個方面設電線的。專門為了對內的而設線者很多,此處舉兩例。李鴻章籌設熱河電線時說:“熱河兵燙之后,伏莽猶多”,地處塞外遙遠,“設有緩急,呼應不靈,必須添設電線以期消息靈捷。”②張之洞請設襄樊地區(qū)電線說:“湖北襄陽樊城地方北省通衢,楚邊重鎮(zhèn),界連陜豫,刁痞會匪,伏莽滋多,時有竊發(fā)之案?!庇捎谕境踢b遠,呼應不靈,必須設電線“以備緩急而資控制?!雹燮澆灰灰涣信e。這里先就電報招商局線路的具體設施來說明電報的作用。

  自1881年津滬電線改歸官督商辦后,次年即辦蘇、浙、閩、粵等省陸路電線,接著設長江電線;1884年因海防吃緊設濟南至煙臺電線,隨又添設至威海、劉公島、金線頂?shù)鹊仉娋€;1886年因東三省邊防需要,由奉天接展至琿春陸線;1887年因鄭州黃河決口“籌辦工賑事宜”,由山東濟寧設電線至開封;1888年,因廣東官線業(yè)已造至南雄州,商線乃由江西九江設至贛州以達庾嶺入南雄相接,使官報得以靈通;1890年,“因襄樊地方為入京數(shù)省通衢,楚北門戶邊境沖要”,乃由沙市設線起以達襄陽,1893年又添設襄陽至老河口電線;1895年由西安起接設電線與老河口相接,“使西北電線得有兩線傳遞,庶無阻隔之虞?!憋@然,上述這些電線,是既為商務也為軍務而設立的。其它次第架設的,如1896年武昌至長沙,1898年長沙至湘潭、醴陵、萍鄉(xiāng)等線,則主要是為商務服務,至1901年“因兩宮回鑾”而添設的潼關正定電線,也在商務上起了作用。

  以上是電報招商局設立電報干線的主要情況。至于更多的支線:1884年添設的天津至京城,山東掖縣之沙河至膠州電線;1898年所設膠州至青島電線,湖北武昌至大冶、大冶至九江之線,“又因漢口上游北岸線桿年年被水淹損,阻誤要報,添設南岸一線以備不虞”;1891年徐州至臺莊線和1892年安慶至蘆州線;1898年“以備黃河之害”而設的濟南至濟寧線,“以備運河之害”而設的徐州至宿遷線,等等,也主要是為了商業(yè)經(jīng)濟發(fā)展上的需要④。

  另外,在西北、東北、西南以及朝鮮所設約占總量30%的官線,也同商局電線一樣,在軍事和經(jīng)濟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例如:1882年中國軍隊在朝鮮“壬午兵變”中所取得的勝利,“實賴電報靈捷”①;1887年漠河金礦的創(chuàng)辦,“一切雇募礦師、購辦機器、招募股商等事,均賴安設電線”②,而礦廠成立后,亦賴電報溝通了與市場的聯(lián)系。

  當然,中國電報的作用是有兩面性的。洋務運動的興起,本來就是為了挽救清王朝的垂危統(tǒng)治,為了這個目的,外之抵御侵略,內之鎮(zhèn)壓人民革命。電線在對外斗爭和發(fā)展經(jīng)濟上起著積極的作用,在對內鎮(zhèn)壓人民方面則必然起著反動的作用,那就是依靠電報的迅捷遣將調兵,以便迅速地把人民革命鎮(zhèn)壓下去。盛宣懷曾得意地說:“去年(1904—1905年)湘贛會匪起于倉猝,若無萍鄉(xiāng)、醴陵電報,搜捕何能如此迅速。凡郡縣盡設電報,匪類不能蔓延,功可弭亂,豈僅廣收利益哉!”

  至于對外,既起到抵制作用,也有適應外國侵略者要求的一面。外商在中國內地架設電線,遭到人民的強烈反對,“洋人亦知公憤可畏,聽中國自辦”,中國自辦之后,洋人亦可較好地享用。后來的史實確系如此。侵略者以殖民主義者姿態(tài)使用中國陸線時有所聞。張之洞曾義憤地說:“未與接連之線,洋人尚敢無理挑剔;如其既與接連,彼此相共,或遲或誤,彼更有詞。假使兩電并須即發(fā),先此后彼,必致相爭;后我先人,亦無此理?!?br/>
  從總的方面看,辦電報的積極作用還是主要的,是社會前進的表現(xiàn)。因此,對于創(chuàng)辦電報的艱苦歷程,應給予充分稱許。茲引用盛宣懷的一段話來表彰創(chuàng)業(yè)者的功勛。盛氏在1902年回憶道:“創(chuàng)行之始,人皆視為畏途,即身任其事者,成敗利鈍亦絕無把握,若非不辭勞怨,不避疑謗,慘淡經(jīng)營,焉有今日!成既如此之難,守亦不能不盡其力。中國商務可以與外人爭衡者甚少,當此商戰(zhàn)之際,尤宜保此已成之局為之倡。統(tǒng)計電報商線縱橫數(shù)萬里,設局百數(shù)十處,均屬商款商辦,即有借用官項者,業(yè)經(jīng)陸續(xù)清還,有案可考。逐年所收報費,只通商口岸及省會之區(qū)能有盈余,凡僻處所虧折者多,全賴挹注之法?!安楣衫豁?,第一屆未能分派毫厘,第二屆至十二屆僅派五厘、七厘不等,十三屆起始得照派一分。他人視為絕大利藪,實則千百股商銖銖寸寸之微也?!?br/>
  盛宣懷這段話,基本符合實情。電報局在創(chuàng)業(yè)的艱苦歷程中與其他洋務企業(yè)相似,但從成就上說是最成功的。這從股票價格上可以得到說明。以較為成功的輪船招商局、開平煤礦來說,它們的股票價固然大多數(shù)情況下是在面值以上,但也多次跌到面值以下,輪船招商局的百兩票值股票有兩次跌到40兩到50—60兩之間。電報局的股票基本未曾跌到票面值以下,多數(shù)在票面值以上50%上下。股票價是企業(yè)經(jīng)營好壞的寒暑表,于此可見電報業(yè)的經(jīng)濟效益了。

  

  ③靳柏年《李鴻章與輪船招商局》,1976年《學習與批判》第7期。

 ?、偻卧暾鲁蹙湃斩韲蚜艚菘苏諘?,《海防檔·電線》(一),第1頁。

 ?、偻味晡逶露沼肤斒空諘?,《海防檔·電線》(一),第3頁。

  ②③④⑤《海防檔·電線》(一),第5、10頁。

 ?、蔻摺逗7罊n·電線》(一),第23頁。

 ?、佗凇逗7罊n·電線》(一),第41、48頁。

  ③④⑤⑥《海防檔·電線》(一),第51、62、71、48頁。 ①同治九年七月十六日沈葆楨函,《海防檔·電線》(一),第95頁。

  ②《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24,頁23。

  ③《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24,頁22。

 ?、芄饩w元年十一月十四日李鶴年文,《海防檔·電線》(一),第218頁。

  ①《海防檔·電線》(一),第77頁。

 ?、佟逗7罊n·電線》(一),第99頁。

 ?、冖邰堋逗7罊n·電線》(一),第123、131、134頁。

 ?、荨逗7罊n·電線》(二),第141頁。與有關各國公使照會與此相同。

  ⑥《海防檔·電線》(二),第152頁。 ①②《海防檔·電線》(二),第182、214頁。

  ③同上書,第243頁。

 ?、堋督輬蟆?878年12月5日,《中國近代工業(yè)史資料》第1輯下冊,第598頁。

  ①李鴻章《籌議海防折》,《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24,頁23。

 ?、谑n,盛宣懷親筆底稿:謹擬《電報局招股章程稿》,光緒七年。

  ③盛檔,盛宣懷擬《電報局招商章程》,光緒七年。 ①《海防檔·電線》(二),第262—263頁。

 ?、谑n,鄭觀應、經(jīng)元善《稟李鴻章》,光緒七年十二月。

 ?、偈n,鄭觀應等《呈請左宗棠架設長江浙江電線稟》,光緒八年三月初十日。

 ?、谑n,盛宣懷等《稟李鴻章稿》,光緒八年。

 ?、邸逗7罊n·電線》(三),第469頁。

  ④李鴻章《議阻英辦海線》,光緒八年十一月初五日,《李文忠公全書》譯署函稿。卷13,頁49。

 ?、佗谑n,盛宣懷《稟李鴻章稿》,光緒八年。

 ?、邸逗7罊n·電線》(二),第482頁。

 ?、苁n,盛宣懷《詳定大略章程二十條》,光緒七年。

 ?、菔n,盛宣懷《稟李鴻章稿》,光緒八年。

 ?、偕蠄D未刊,李鴻章《復總署電》,光緒二十年九月二十日,《李鴻章未刊電稿》。

 ?、诠饩w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李鴻章奏,《海防檔·電線》(四),第1248頁。

 ?、俟饩w十一年九月五日盛宣懷稟李鴻章,《海防檔·電線》(四),第1222頁。

 ?、诠饩w十八年八月二十三日陜甘總督楊昌濬奏,《海防檔·電線》(五),第1495頁。

  ③光緒九年八月十七日李鴻章奏,《洋務運動》(六),第349頁。

 ?、苁n,盛宣懷擬《電報局招商章程》,光緒七年。

 ?、佗谑n,盛宣懷《電報局招商章程》,光緒七年。

  ③盛檔,盛宣懷擬《詳定大略章二十年》,光緒七年。

  ④盛檔,盛宣懷擬《招股簡明章程十條》,光緒七年。

 ?、僖姳菊碌诙?jié)。

 ?、诠饩w八年八月十二日李鴻章奏,《洋務運動》(六),第336頁。

 ?、凼n,李鴻章在《詳定大略章程二十條》上的批示。

  ④鄭觀應《上北洋大臣李傅相書》,《鄭觀應集》下冊,第1002頁。

 ?、菔n,《中國電報局,丹國博怡生合同》,1888年。

 ?、奘n,《中國電報局與葛雷生合同》,1889年3月23日?!?30·①盛檔,盛宣懷《詳定大略章程二十條》光結七年。

 ?、谑n,《電報利病善后事宜》,光緒十五年。

 ?、凼n,《王希閭致謝家福函》,光緒十年八月二十二日。

 ?、苁n,盛津頤、姚訓才《電弊條陳五款》,光緒十五年三月初五日到。

 ?、菔n,九江局《盛宣懷條陳》,光緒十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231·①盛檔,盛宣懷《稟閩浙督憲何》,光緒九年三月十七日。

 ?、偈n,盛宣懷擬《與英商大東公司訂立合同議稿》親筆底稿,光緒九年。

 ?、卩嵱^應《復香港華臺電報公司何昆山》,《鄭觀應集》下冊,第1013頁。

 ?、蹚堉础峨娋€不宜與法接析》,《張立襄公全集》奏議卷25,頁4。

  ①李鴻章《中法接線折》,《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63,頁39。

 ?、谑n,盛宣懷擬《電線設立情形》,光緒二十八年。

  ③盛檔,盛宣懷《致李鴻章函》親筆底稿,光緒十一年。

 ?、俅思赜谏虾D書館“盛檔”。

 ?、偈n,盛宣懷《設電線沿革》,光緒三十二年。

  ②盛檔,盛宣懷《電線設立情形》,光緒二十八年。

 ?、凼n,米建成等《請設電話線節(jié)略》,光緒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到。

 ?、偈n,米建威等《請設電話線節(jié)略》,第五、八、九各款,光緒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到。

 ?、谑n,盛宣懷《稟李鴻章》親筆底稿,光緒十三年六月。

 ?、凼n,盛宣懷《稟李鴻章節(jié)略》,光緒十三年。

  ④盛宣懷《寄北京胡蕓楣侍郎》,光緒二十七年八月初六日,《愚齋存稿》卷56,電33,頁15。

 ?、倮铠櫿隆短碓O山海關電線折》,光緒十年四月二十四日,《李文忠公全書》奏稿 卷49,頁53。

 ?、诶铠櫿隆蹲h展朝鮮電線折》,光緒十一年五月初十日,《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53,頁50。

 ?、劾铠櫿隆痘I辦熱河電線折》,光緒十八年四月二十七日,《李文忠公全書》奏稿 卷74,頁25。

  ④張之洞《武漢襄樊安設電線片》,光緒十六年閏二月初四日,《張文襄公全集》 奏議卷29,頁8。 ①盛檔,以上均見盛宣懷《電線設立情形》,光緒二十八年。

 ?、诶铠櫿隆渡叹纸愚k電線折》,光緒八年十二月初八日,《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46,頁32。

  ③光緒十三年二月二十二日恭鏜奏《洋務運動》(六),第383頁。

 ?、偈n,盛宣懷《設電線沿革》,光緒三十二年。

 ?、凇堆髣者\動》(六),第4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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