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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涉之政、交涉之學與交涉文獻——《近代中外交涉史料叢書》第二輯“總序”

近世海通以來,中外關系變化,新增諸多“交涉”之政,“交涉”之學遂而勃興,同時也產生數量龐大、性質各異的“交涉”相關文獻史料。

近世海通以來,中外關系變化,新增諸多“交涉”之政,“交涉”之學遂而勃興,同時也產生數量龐大、性質各異的“交涉”相關文獻史料。在近代中外關系文獻的整理與利用方面,經數代學者辛勤耕耘,積累豐厚,而今人揆時度勢,再辟蹊徑,猶可追跡前賢,后來居上。由復旦大學中外現代化進程研究中心組織,戴海斌、張曉川執(zhí)行主編之《近代中外交涉史料叢刊》,繼五年前刊行第一輯十種(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近日又推出第二輯十種(上海古籍出版社2024年),參與《叢刊》工作的整理者多為國內外活躍在研究第一線的高校青年學者,大家都認為應該本著整理一本,即深入研究一本的態(tài)度,在工作取向上表現為整理與研究相結合,每一種資料均附有問題意識明確、論述嚴謹的研究性導言,這也成為本項文獻工作的一大特色。今次擇其數種,由整理者自述心得,就各類型文獻的特色及其史料價值,予以紹介說明。本文為系列推送的第一篇。

《近代中外交涉史料叢刊》第二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24年



梁啟超在二十世紀初年,撰文將乾隆末年到其所處之時劃為近世史,以別于上世史和中世史。此文雖以“中國史敘論”之名義出現,但當日國人對于“史”的理解本來就具有一定的“經世”意味,故不能單純以現代學科分類下的史學涵蓋之。況且,既然時代下延到該文寫作當下,則對近世史的描述恐怕也兼具“史論”和“時論”雙重意義。任公筆下的近世史,雖然前后不過百來年時間,但卻因內外變動甚劇,而不得不專門區(qū)分為一個時代。在梁啟超看來,近世之中國成為了“世界之中國”,而不僅僅局限于中國、亞洲的范圍,其原因乃在于這一時代是“中國民族連同全亞洲民族,與西方人交涉競爭之時代”。不過,就當日的情形而論,中國尚處于需要“保國”的困境之中,遑論與列強相爭,而面對一盤散沙逐漸淪胥的亞洲諸國,聯合亦無從說起,所謂“連同”與“競爭”大抵只能算作“將來史”的一種愿景而已。由此不難看出,中國之進入近世,重中之重實為“交涉”二字。

梁啟超(1873-1929)



“交涉”一詞,古已有之,主要為兩造之間產生關系之用語,用以表示牽涉、相關和聯系等,繼而漸有交往協商的意思。清代以前的文獻記載中,鮮有以“交涉”表述兩個群體之間的關系者。有清一代,形成多民族一統的大帝國,對境內不同族群、宗教和地域的治理模式更加多元。當不同治理模式下的族群產生糾紛乃至案件,或者有需要溝通處理之事宜時,公文中便會使用“交涉”字眼。比如“旗民交涉”乃是溝通滿人與漢人,“蒙民交涉”或“蒙古民人交涉”乃是溝通蒙古八旗與漢人,甚至在不同省份或衙門之間協調辦理相關事務時,也使用了這一詞匯。乾隆中葉以降,“交涉”一詞已經開始出現新的涵義,即國與國之間的協商。這樣的舊瓶新酒,或許是清廷“理藩”思維的推衍與慣性使然,不過若拋開朝貢宗藩的理念,其實質與今日國際關系范疇中的外交談判并無二致。當日與中國產生“交涉”的主要是陸上的鄰國,包括此后被認為屬于“西方”的沙俄,封貢而在治外的朝鮮與服叛不定的緬甸等國。從時間上來看,“交涉”涵義的外交化與《中國史敘論》中的“乾隆末年”基本相合,只是梁啟超所定“近世史”開端,心中所念想必是馬嘎爾尼使華事件,不過兩者默契或可引人深思。

道光年間的鴉片戰(zhàn)爭,深深改變了中外格局,戰(zhàn)后出現的通商口岸和條約體制,致使華洋雜處、中外相聯之勢已不可逆轉。故而道咸之際,與“外夷”及“夷人”的交涉開始增多。尤其在沿海的廣東一地,因涉及入城問題等,“民夷交涉”蔚然成為一類事件,須由皇帝親自過問,要求地方官根據勿失民心的原則辦理。在《天津條約》規(guī)定不準使用“夷”字稱呼外人之前一年,上諭中就已出現“中國與外國交涉事件”之謂,則近百年間,“交涉”之對象,由“外藩”而“外夷”,再到“外國”,其中變化自不難體悟。當然,時人的感觸與后見之明畢竟不同,若說“道光洋艘征撫”帶來的不過是“萬年和約”心態(tài),導致京城淪陷的庚申之變則帶來更大的震懾與變化。列強獲得直接在北京駐使的權力,負責與之對接的總理衙門成立,中外國家外交與地方洋務交涉進入常態(tài)化階段。這是當日朝廷和官員施政,新增的重要內容。因為不僅數量上“中外交涉事件甚多”,“各國交涉事件甚繁”,而且一旦處置不當,將造成“枝節(jié)叢生,不可收拾”的局面,所以不得不“倍加慎重”,且因“辦理中外交涉事件,關系重大”,不能“稍有漏洩”,消息傳遞須“格外嚴密”。如此種種,可見從同治年間開始,“中外交涉”之稱逐漸流行且常見,“中外交涉”之事亦成為清廷為政之一大重心。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中英天津條約(1858)



在傳統中國,政、學之間聯系緊密,既新增“交涉”之政,則必有“交涉”之學興。早在同治元年,馮桂芬即在為李鴻章草擬的疏奏中稱,上海廣州兩口岸“中外交涉事件”尤其繁多,故而可仿同文館之例建立學堂,往后再遇交涉則可得此人才之力,于是便有廣方言館的建立。自辦學堂之外,還需出國留學,馬建忠在光緒初年前往法國學習,所學者卻非船炮制造,而是“政治交涉之學”。他曾專門寫信回國,概述其學業(yè),即“交涉之道”,以便轉寄總理衙門備考。其書信所述主要內容,以今天的學科劃分來看大概屬于簡明的國際關系史,則不能不旁涉世界歷史、各國政治以及萬國公法。故而西來的“交涉之學”一入中文世界,則與史學、政教及公法學牽連纏繞,不可區(qū)分。同時,馬建忠表示“辦交涉者”已經不是往昔與一二重臣打交道即可,而必須洞察政治氣候、國民喜好、流行風尚以及礦產地利、發(fā)明創(chuàng)造與工商業(yè)狀況,如此則交涉一道似無所不包,涵納了當日語境下西學西情幾乎所有內容。

甲午一戰(zhàn)后,朝野由于挫敗帶來的反思,匯成一場轟轟烈烈的變法運動,西學西政潮水般涌入讀書人的視野。其中所包含的交涉之學也從總署星使、疆臣關道處的職責攸關,下移為普通士子們學習議論的內容。馬關條約次年,署理兩江的張之洞即提出在南京設立儲才學堂,學堂專業(yè)分為交涉、農政、工藝、商務四大類,其中交涉類下又有律例、賦稅、輿圖、翻書(譯書)之課程。在張之洞的設計之中,交涉之學專為一大類,其所涵之廣遠遠超過單純的外交領域。戊戌年,甚至有人提議,在各省通商口岸無論城鄉(xiāng)各處,應一律建立專門的“交涉學堂”。入學后,學生所習之書為公法、約章和各國法律,接受交涉學的基礎教育,學成后再進入省會學堂進修,以期能在相關領域有所展布。

甲午戊戌之間,內地省份湖南成為維新變法運動的一個中心,實因官員與士紳的協力。鹽法道黃遵憲曾經兩次隨使出洋,他主持制定了《改定課吏館章程》,為這一負責教育候補官員和監(jiān)督實缺署理官員自學的機構,設置了六門課程:學校、農工、工程、刑名、緝捕、交涉。交涉一類包括通商、游歷、傳教一切保護之法。雖然黃遵憲自己表示“明交涉”的主要用意在防止引發(fā)地方外交爭端,避免巨額賠款,但從課程的設置上來看包含了商務等端,實際上也說明即便是內陸,交涉也被認為是地方急務。新設立的時務學堂由梁啟超等人制定章程,課程中有公法一門,此處顯然有立《春秋》為萬世公法之意。公法門下包括交涉一類,所列書目不僅有《各國交涉公法論》,還有《左氏春秋》等,欲將中西交涉學、術匯通的意圖甚為明顯。與康梁的經學理念略有不同,唐才常認為沒必要因尊《公羊》而以《左傳》為劉歆偽作,可將兩書分別視為交涉門類中的“公法家言”和“條例約章”,形同綱目。他專門撰寫了《交涉甄微》一文,一則“以公法通《春秋》”,此與康梁的匯通努力一致,另外則是大力鼓吹交涉為當今必須深諳之道,否則國、民利權將喪失殆盡。在唐才常等人創(chuàng)辦的《湘學報》上,共分六個欄目,“交涉之學”即其一,乃為“述陳一切律例、公法、條約、章程,與夫使臣應付之道若何,間附譯學,以明交涉之要”。

中國傳統學問依托于書籍,近代以來西學的傳入亦延續(xù)了這一方式,西學書目往往又是新學門徑之書。在以新學或東西學為名的書目中,都有“交涉”的一席之地。比如《增版東西學書錄》和《譯書經眼錄》,都設“交涉”門類。兩書相似之處在于將“交涉”分為了廣義和狹義兩個概念,廣義者為此一門類總名,其下皆以“首公法、次交涉、次案牘”的順序展開,由總體而個例,首先是國際法相關內容,其次,即狹義交涉,則為兩國交往的一些規(guī)則慣例,再次是一些具體個案。

《萬國公法》同治三年(1864)版本


臺灣“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編《晚清西學書目》(2012)



除了“中外交涉”事宜和“交涉之學”外,還有一個表述值得注意,即關于時間的“中外交涉以來”。這一表述從字面意思上看相對較為模糊,究竟是哪個時間點以來,無人有非常明確的定義。曾國藩曾在處理天津教案時上奏稱:“中外交涉以來二十余年”,這是以道光末年計。中法戰(zhàn)爭時,龍湛霖也提及“中外交涉以來二十余年”,又大概是指自總理衙門成立始。薛福成曾以葉名琛被擄為“中外交涉以來一大案”,時間上便早于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世紀之交的1899年,《申報》上曾有文章開篇即言“中外交涉以來五十余年”,則又與曾國藩所述比較接近。以上還是有一定年份指示的,其他但言“中外交涉以來”者更不計其數。不過盡管字面上比較模糊,但這恰恰可能說明“中外交涉以來”作為一個巨變或者引出議論的時間點,大約是時人共同的認識。即道咸年間,兩次鴉片戰(zhàn)爭及其后的條約框架,使得中國進入了一個不得不面對“中外交涉”的時代。

“交涉”既然作為一個時代的特征,且歷史上“中外交涉”事務和“交涉”學又如上所述涵納甚廣,則可以想見其留下的相關資料亦并不在少數。對相關資料進行編撰和整理的工作,其實自同治年間即以“籌辦夷務”的名義開始。當然《籌辦夷務始末》的主要編撰意圖在于整理陳案,對下一步外交活動有所借鑒。進入民國后,王彥威父子所編的《清季外交史料》則以“史料”為題名,不再完全立足于“經世”。此外,出使游記、外交案牘等內容,雖未必獨立名目,也在各種叢書類書中出現。近數十年來,以《清代外務部中外關系檔案史料從編》《民國時期外交史料匯編》《走向世界叢書》正續(xù)編以及臺灣近史所編《教務教案檔》《四國新檔》等大量相關主題的影印或整理本叢書面世,極大豐富了人們對近代中外交涉歷史的了解。不過,需要認識到的是,限于體裁、內容等因,往往有遺珠之憾,很多重要的稿鈔、刻印本,仍深藏于各地檔案館、圖書館乃至民間束之高閣,且有不少大部頭影印叢書又讓人無處尋覓或望而生畏,繼續(xù)推進近代中外交涉相關資料的整理、研究工作實在是有必要的,這也是《近代中外交涉史料叢刊》的意義所在。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


鐘叔河主編《走向世界叢書》及其續(xù)編



這套史料集的動議,是在六七年前,由我們一些相關領域的年輕學者發(fā)起的,經過對資料的爬梳,擬定了一份大體計劃和目錄。復旦大學中外現代化進程研究中心的章清教授非常支持和鼓勵此事,并決定由中心牽頭、出資,來完成這一計劃。以此為契機,2016年在復旦大學召開了“近代中國的旅行寫作、空間生產與知識轉型”學術研討會,2017年在四川師范大學舉辦了“絕域輶軒:近代中外交涉與交流”學術研討會,進一步討論了相關問題。上海古籍出版社將叢刊納入出版計劃,胡文波、喬穎叢、呂瑞鋒等編輯同仁為此作了大量的工作。2020年7月,《近代中外交涉史料叢刊》第一輯十種順利刊行,榮獲第二十三屆華東地區(qū)古籍優(yōu)秀圖書獎一等獎。由復旦大學中外現代化進程研究中心與復旦大學歷史學系聯合舉辦的“鉤沉與拓展:近代中外交涉史料叢刊”學術工作坊(2021年11月)、“出使專對:近代中外關系與交涉文書”學術工作坊(2024年6月)相繼召開,在拓展和推進近代中外關系史研究議題的同時,也進一步擴大充實了《叢刊》整體團隊,有力推動了后續(xù)各輯的籌備工作。

“近代中外交涉”相關系列學術研討活動


《近代中外交涉史料叢書》第一輯十種,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



《叢刊》發(fā)起參與的整理者多為國內外活躍在研究第一線的高校青年學者,大家都認為應該本著整理一本,深入研究一本的態(tài)度,在工作取向上表現為整理與研究相結合,每一種資料均附有問題意識明確、論述嚴謹的研究性導言,這也成為《叢刊》的一大特色?!秴部酚媱澮允N左右為一輯,陸續(xù)推出,不求快速、多量,但求穩(wěn)健、扎實而見實益。

我們相信,這將是一個長期而有意義的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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