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婚姻被人們視為愛情、性與穩(wěn)定生活的保障,與此同時,它又常常帶來種種焦慮和痛苦。什么是婚姻?它跟愛情是什么關系?它如何變成今天的樣子,未來又會走向何方?
歷史學家斯蒂芬妮·孔茨在《為愛成婚》中帶領讀者進行了一段婚姻探索之旅。從古巴比倫的婚姻密謀,到維多利亞時代情侶們的性苦悶,再到當前關于同居、離婚、同性婚姻的爭論,作者用真實、豐富的婚姻故事,粉碎了諸多關于婚姻生活的神話。
事實上,在人類歷史上的大部分時間,婚姻并不基于夫妻之間的相親相愛,而是一種專門用來獲取財富和權力的制度。而近30年,婚姻的變革超過了此前5000年的滄桑變遷,古老的婚姻“法則”已經基本上不再適用了??状脑跁杏眯螒B(tài)各異的婚姻制度及其演變規(guī)律搭建了一個關于婚姻問題的理解空間,這一空間為我們定位自己的婚姻和愛情狀況,提供了一些線索和可能性。
本文摘編自該書前言,由澎湃新聞經中信出版集團授權發(fā)布。
30年來,我一直在研究家庭史,但直到20世紀90年代中期,當記者和讀者開始問我婚姻制度是否在分崩離析時,我才開始集中研究婚姻。他們的許多問題似乎都想當然地假設,在過去存在著一個“婚姻的黃金時代”。所以,我一開始決定要寫一本書,駁斥那種認為婚姻正遭遇一場空前危機的觀點,并給出自己的解釋:婚姻制度向來處于不斷的變遷之中。
我很快改變了想法,但這個出發(fā)點并非全無道理。畢竟,幾千年來,人們總是在宣揚婚姻危機,懷念過去更加美好的時光。古希臘人對于妻子們日漸墮落的道德充滿怨言。羅馬人哀嘆他們的高離婚率,還拿早前家庭穩(wěn)定的時代與之對比。在美洲的歐洲殖民者,幾乎從一下船就開始痛心于家庭的衰落和婦女兒童的難以管束了。
擔憂婚姻的衰落不僅僅是西方人的習慣。在20世紀90年代,社會學家埃米·卡勒(Amy Kaler)在南非一個長期以來離婚都很普遍的地區(qū)進行采訪。她驚訝地聽到人們說,婚姻的失和與不穩(wěn)定是這一代人才出現(xiàn)的新鮮事。于是,卡勒回去查看了50年前搜集的口述歷史。她發(fā)現(xiàn), 那些90年代受訪群體的祖輩和曾祖輩,同樣把自己的婚姻關系形容得大不如他們的祖輩時代?!皠?chuàng)造一個到處都是美滿婚姻的過去”,卡勒總結道,是人們對當今生活的其他方面表達不滿的一種方式。
隨著研究更加深入,在咨詢了世界各地研究家庭生活的同行后,我開始相信,當下關于已婚生活和單身生活的轉變其實是史無前例的。對于任何特定的婚姻實踐或行為而言,也許日光之下并無新事。但對于婚姻在社會中的整體位置及夫妻之間的關系而言,過去從沒有出現(xiàn)過像今天這樣的現(xiàn)象,即便乍看之下它們可能很相似。
婚姻的形態(tài)、價值和模式,確實在全球范圍內發(fā)生著劇烈的變化。幾乎每個地方的人們都擔心婚姻正處于危機中。但有意思的是,我發(fā)現(xiàn)不同地方的人們對于“婚姻危機”所指為何,有著相當迥異的認知。在美國,政策制定者為數(shù)量過多的非婚生育兒童而憂慮。相反,德國和日本的許多規(guī)劃師更感興趣的是提高出生人口的總數(shù),而不管撫養(yǎng)孩子成長的家庭是什么形態(tài)。日本人口專家相信,除非出生率有所提高,日本的人口到2050年將減少近三分之一。因此,當美國的聯(lián)邦政策鼓勵人們在年輕人中推行完全禁欲的性教育課程,媒體鼓動青少年做“貞潔宣誓”(virginity pledges) 時,日本專家則在惋惜按小時計費的“情人旅館” 生意下滑。
聯(lián)合國在21世紀初組織了一場運動,呼吁推遲阿富汗、印度和非洲地區(qū)的結婚年齡——當?shù)嘏⒔洺T谑龤q時便出嫁,這往往導致不堪設想的健康后果。另一方面,新加坡政府舉辦了一項大型活動,旨在說服人們早些結婚。在西班牙,25歲至29歲的女性超過50%是單身,經濟規(guī)劃師擔心這對于本國的出生率和未來發(fā)展而言并不是好兆頭。盡管如此,在捷克共和國,研究人員樂見單身一族的增多,希望這能使離婚率減少50%。
不同地區(qū)將各自的婚姻危機歸咎于不同的成因。在沙特阿拉伯和阿聯(lián)酋,政府批評女方家庭索取太高的彩禮,以至于年輕男性即便想結婚也不可能如愿。但是在意大利,時事評論員則擔憂選擇不婚的“媽寶男”(mamas’boys)的增長。他們是一群受過教育、工作待遇優(yōu)厚、年齡二三十歲的男性,住在父母家中,一直由母親為其烹煮清掃,購置用品。超過三分之一的年齡在30歲至35歲的單身意大利男性和父母一起生活。
審視這種種憂慮背后潛藏的歷史潮流,我開始辨別出所有這些眼花繚亂的差異之下的共同主題。不論何處,婚姻都在變得越發(fā)可有可無、不堪一擊。不論何處,婚姻與生兒育女之間那曾經順理成章的關聯(lián)都正在淡去。不論何處,男人與女人之間的關系都處于劇烈且有時帶著 痛苦的變動之中。事實上,我意識到,男人和女人之間的關系在過去30年中的變化,比在過去3000年中的變化還要大。我開始懷疑,相似的變動也發(fā)生在婚姻的角色中。
我試圖理解這種變動的起源和本質,這促使我更加深入地探究過去,其程度遠遠超出了原本的預計。在這個過程中,我不得不改變了自己過去關于婚姻史的許多觀念。比如說,和許多歷史學家和社會學家一樣,我曾經以為那種男主外女主內的婚姻,是一種在歷史上曇花一現(xiàn)的偶然現(xiàn)象。
確實,20世紀50年代的婚姻在很多方面來看都是特殊現(xiàn)象。在那之前,只靠家庭中一個人掙錢養(yǎng)家的現(xiàn)象是罕見的。幾千年來,絕大部分婦女兒童與男性共同承擔起了養(yǎng)家糊口的任務。妻子“帶培根回家”的情形并不罕見,至少也可以把豬養(yǎng)大殺掉,拿到市場上去賣。然而,在50年代的北美和西歐,男性負責賺錢,女性負責持家的婚姻形式第一次成為主流。同樣首次在50年代出現(xiàn)的還有一種文化上的共識:人人都應該結婚,而且應該趁年輕時結婚。幾百年來,歐洲人的結婚率比50年代要低得多,成婚的年齡也相對要晚得多。50年代的嬰兒潮同樣也與過去背道而馳,因為在之前的100年中,西歐和北美的出生率一直是持續(xù)下跌的。
隨著我的研究進行下去,我逐漸相信,50年代的奧茲和哈里特之家不僅僅是一次戰(zhàn)后的反?,F(xiàn)象。相反,它是一種發(fā)展了150多年的新型婚姻體系的頂點。我現(xiàn)在認為,從18世紀后期直到20世紀50年代和60年代,婚姻的理想范式與行為模式的發(fā)展有其基本的延續(xù) 性。在18世紀,人們開始認同一種激進的新觀念,認為愛情應該是婚姻最根本的動機,而年輕人應當以愛情為基礎自由地選擇結婚對象。愛情為本的婚姻在19世紀的浪漫化,以及在20世紀的情欲化,都是這種嶄新的婚姻方式在演變過程中的合理步驟。
直到18世紀后期,全世界大部分社會都將婚姻看作是一種至關重要的經濟與政治制度,因此不能完全由兩個當事人自由做主,尤其是當他們的決定是基于愛情這樣不理智又轉瞬即逝的事物的時候。我越是了解古代的婚姻歷史,就越意識到在啟蒙運動期間的西歐和北美,曾發(fā)生過怎樣一場巨大的婚姻革命。
這使我有了另外一個驚人的發(fā)現(xiàn):在這個革命性的新型婚姻體系萌生之初,它就已經顯露出了不穩(wěn)定的征兆,這種不穩(wěn)定性將在20世紀末使它病入膏肓。結婚的主要原因應當是愛情,基本目標應當是相伴相守。該觀點一被提出,當時的觀察者們便警告,這種價值觀助長了人 們對于婚姻關系的滿足感,同時也具有潛在的削弱婚姻制度穩(wěn)定性的傾向。那些使婚姻成為一種如此獨特而寶貴的人際關系的特性,也將使它變得可有可無、不堪一擊。
關于自由戀愛的危險性,懷疑論者的擔憂是有道理的。自由戀愛在18世紀后期出現(xiàn),與此同時,一場針對社會及私人生活的所有傳統(tǒng)組織方式的危機正在爆發(fā)。在接下來的150年里,社會努力在兩種目標中取得平衡:一種是在婚姻中找到幸福,另一種是當婚姻不能滿足人們對愛情的期望時,保留那些防止人們逃離婚姻的束縛。愛情為本的婚姻從18世紀后期到20世紀中期的這段歷史,包含了一連串的危機。人們突破了阻礙他們追尋婚姻圓滿的藩籬,然后當婚姻制度看似陷入危機時,又后退或是被迫回到原地。
愛情為本的婚姻體系為何如此不穩(wěn)定?我們又是如何走到今天這一步的?要理解這些問題,我們就必須認識到,在絕大部分歷史中,婚姻首先并不是為了個人需要、男女之欲和后代繁衍。婚姻既與尋找終身伴侶、養(yǎng)育心愛的子女有關,也與獲得優(yōu)秀的姻親、增加家庭的勞動力有關。
婚姻呼應著一個更大群體的需求。它將陌生人轉變?yōu)橛H屬,通過創(chuàng)造出廣泛的姻親網(wǎng)絡,把合作關系拓展到直系親屬或小群體之外。
隨著文明社會變得越來越復雜以及階層的分化,婚姻在姻親的獲取中所扮演的角色也改變了?;橐龀闪艘环N途徑,精英階層借此可以儲存或積累資源,將不相關的個體或甚至“私生”的家庭成員拒之門外。 有權有勢的家族通過策略性地嫁娶子女來達到鞏固財富、整合資源、締造政治同盟、達成和約的目的。上流社會的男子和女子結婚,會交換嫁妝、彩禮或者禮物,使得這樁婚姻成了新人的父母和其他親屬的一場重要經濟投資。在歐洲,從中世紀早期到 18世紀,妻子在結婚時帶來的嫁妝,往往是一個男人所能獲得的最大一筆現(xiàn)金、物品或土地收入。找一個丈夫通常是一個女人在經濟前途上所能做出的最重要的投資。即便是在下層階級,婚姻也是一種經濟和政治上的交易,盡管規(guī)模要小得多。平民百姓關心的問題更為直接:“我能夠和一個田地跟我家挨著的人結婚嗎?”“這門親事是會幫助我們家呢,還是會拖后腿?”
此外,農場或生意不能只有一個人經營,所以未來伴侶的技能、資源和工具至少與個性和魅力一樣重要。在那些年代,雙方各自有一份職業(yè)的婚姻很少見。大部分人和伴侶一起經營一份靠一個人無法支撐的事業(yè)。
當然,千百年來人們總是墜入愛河,有時甚至愛上自己的親屬。但婚姻從根本上說與愛情無關。作為一項經濟和政治制度,婚姻實在太重要了,因此不能僅僅以愛情這種不理智的東西為基礎。
正因為婚姻作為合約而言至關重要,所以婚事才不能由兩個當事人全權決定。親屬、鄰居,其他局外人,譬如法官、神父或政府官員,通常都會參與到婚事的磋商中來。即便是兩個人自己安排了婚姻的轉接分合,那多半也是出于經濟和政治利益考慮,而不是愛。
17世紀,歐洲一系列的政治、經濟和文化轉變才開始削弱婚姻的舊功能,鼓勵個體在私人感情的基礎上選擇伴侶,允許夫妻對外人干涉其生活的權利發(fā)起挑戰(zhàn)。而直到18世紀后期,只有在西歐和北美,自由戀愛和為愛結婚的觀念才作為一種文化理想獲得勝利。
在19世紀,絕大多數(shù)歐洲人和美國人開始接受一種新觀念:男主外,女主內。盡管如此,只有到了20 世紀中期,西歐和北美的多數(shù)家庭才能真正靠一個人的工資所得生活下去。
20世紀50年代的家庭并不像我們過去認為的那樣,有多么新的發(fā)展。相反,它是一套循序漸進發(fā)展的關于個人生活和兩性關系的理想的頂點,這套理想出現(xiàn)于18世紀末,逐漸成了西歐和北美的規(guī)范。這些理想讓人們有了前所未有的機會在婚姻中得到更多的個人滿足感。但同時它們也造成了問題,給傳統(tǒng)的社會組織方式帶來了根本性的挑戰(zhàn)。
如果婚姻是關于愛情和終生親密的關系,當人們不能找到真愛時,到底為什么還要結婚呢?當愛和親密消弭之后,還有什么能維系婚姻呢?假如婚姻是建立在夫妻感情而非男性權威的基礎上,家庭秩序又該如何維持呢?
人們一旦種下了戀愛結婚和終生親密關系的理想,就會開始要求離婚的權利了。人們一旦認同家庭應當滿足孩子的需求,就開始發(fā)現(xiàn)對私生行為的法律懲戒是非人道的。一些人要求婦女享受平等權利,好讓她們能夠自力更生,而不必被迫進入無愛的婚姻。另一些人甚至力爭同性婚姻合法化,理由是人們應該自由地追隨自己的內心。
關于這些爭議的危機在18世紀90年代出現(xiàn),在19世紀90年代和20世紀20年代又分別出現(xiàn)了一次。然后,在20世紀50年代,一切似乎都平靜了下來。認同愛情與婚姻伴侶理想的人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多,并且他們并沒有繼續(xù)往下推演,得出危險的結論——無愛婚姻應當以離婚終結,或者真正的婚姻關系應當以男女平等為基礎。
然而,即便人們開始確信他們終于建立了個人欲望和社會穩(wěn)定之間的完美平衡,即便幾乎整個北美和西歐最終都認可了這種婚姻模式,它仍然處在崩潰的邊緣。當人們在20世紀50 年代和60年代初談論婚姻的穩(wěn)定性時,他們實際上是站在貌似平靜的暴風眼中。
多年以來,歷史學家和政策制定者圍繞這一話題爭論不休:終生婚姻和丈夫負責養(yǎng)家的家庭為何會在20世紀70年代開始解體?現(xiàn)在我相信,真正的問題不是為什么一切會在20世紀70年代分崩離析,而是為什么它們沒有在18世紀90年代,或者在19世紀90年代的又一場危機中,或者在20世紀20年代的騷動中瓦解。事實上,每一個當時的觀察者都憂心于婚姻的“觸礁”。這并不是因為過去的人們是更好的伴侶,或者更能夠在尋求個人自我滿足與社會穩(wěn)定的需要之間取得平衡,而是因為,在大部分時候,人們還不能隨心所欲地去追求愛情與個人生活的夢想。
本書解釋了為何為愛結婚的婚姻帶來的顛覆性影響在這么長時間之后才爆發(fā),以及為何在愛情為本、丈夫養(yǎng)家的婚姻似乎無懈可擊的時候,它卻開始崩潰。最后幾章描述了那場在20世紀的最后30年間橫掃婚姻與家庭生活的“完美風暴”,以及它如何永遠地改變了婚姻在社會和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
《為愛成婚:婚姻與愛情的前世今生》,[美]斯蒂芬妮·孔茨著,劉君宇譯,中信出版集團2020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