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帝位的世襲和換朝易代

二千年間 作者:胡繩


  我們的問題是:既然從帝位世襲制之下常只能產生無能的皇帝,而皇帝之所以能有大權,又是因為全體地主的支持,地主們把統(tǒng)制權集中在皇帝一人的身上,照理他們就應該要求比較能干的皇帝,那么為什么他們又一定要采取這種只能產生壞皇帝的世襲制度呢?

  在這里就存在著看來是很矛盾的現(xiàn)象,既必須把權力集中在皇帝個人的身上,又不可能在世襲制以外采取別的制度。

  為了解決這矛盾,歷代的士大夫都很重視太子的教育這回事。最早在西漢初,賈誼上疏論政事,就把太子的教育列在很重要的一項。他說:"天下之命,懸于太子,太子之善,在于早諭教與選左右。"他以為,太子從小時就該選些好人和他接近,教他些好的道理,以后他登位后,便可做好皇帝了。所以不論哪一朝代,太子教育總被當作一件大事。但是我們知道,單純注入的教育并不能代替環(huán)境的影響,何況太子的教育又是一種最畸形的教育--把太子一個人交給幾個博學大臣來灌輸一些"圣經賢傳",這哪里會有什么好結果?從賈誼以來的這種主張挽救不了皇室墮落的命運是很顯然的。

  有什么在世襲制以外的別的制度呢?固然,在中國傳統(tǒng)思想中也曾稱頌一種所謂傳賢而不傳子的制度。當時人們相信,上古時,堯為天子,不傳給兒子而傳給舜,舜也不傳給兒子而傳給禹。這就是所謂"禪讓"。但禪讓制雖是在理論上被贊美,卻又被認為是一去而不可復返的上古的美制,從來沒有人在實際上打算實行這制度。為什么緣故不實行呢?有人說這是因為家族觀念使得皇帝不愿把皇位讓給別姓的人。但這還不是真正的原因,真正的原因乃是在君主專制政體下根本不可能實行這制度。所謂堯舜禪讓本來也是和實際完全不符的傳說。

  只有在戰(zhàn)國時的燕王噲曾嘗試行了一下禪讓制,把王位讓給了子之,結果卻造成了國內紛爭,差點兒亡國。從秦始皇以后,從來沒有一個皇帝企圖用這種辦法,也沒有人主張過應該在實際上拿傳賢制來代替?zhèn)髯又?。很顯然的,所謂賢不賢并沒有客觀的標準,在當時也不可能建立一種制度(如選舉制)來決定公認的"賢人"。假如讓皇帝自己來決定下屆皇帝應該歸誰,那么其結果只會造成地主統(tǒng)治階級內部的紛爭和混亂,而紛爭混亂又是全體地主所極不歡迎的事。

  我們已經指出,在全國那樣多數(shù)的地主--士大夫之中,具體的利害不會完全一致,一定會形成許多派別斗爭。而皇帝及其皇族卻是有著神性的威權,和實際社會保持著一定的隔離的。所以就只有皇帝及其皇族是超然地站在統(tǒng)治層的各派斗爭之上,可能代表全體地主的共同利益。在這樣的情形下,就必須不僅維持皇帝個人的威權,而且維護整個皇族的威權,維持帝位的世襲制度,因為只有這樣,才能保障統(tǒng)一政權的穩(wěn)固性,使它不致常常趨于渙散。不僅要規(guī)定繼位人必須是皇族嫡裔,而且要預先決定儲君(太子),使代代相傳能夠不發(fā)生任何障礙。這正是說,確定的世襲制度對于君主專制乃是一個必要的條件。

  歷史上每逢皇帝由個人的好惡而廢立太子的時候,常有所謂耿耿忠臣不惜頭顱性命,竭力諫阻。這倒并不只是愚忠愚孝的表現(xiàn),因為維持合法的世襲制,這不只是皇室內的事情,而且是對全體統(tǒng)治層有密切關系的事情。相反的例子,我們可以舉出元朝蒙古人由游牧民族的酋長而來做中國皇帝,他們沒有建立確定的世襲制,還是保存著過去由許多酋長共推一個大酋長的辦法,所以每逢皇帝死去,便要由諸王大臣來決定新皇帝。元朝內部政治的混亂,這也是原因之一。

  既然必須保障確定的世襲制,那么地主們也就只好容忍而且擁戴那最無能最昏庸的皇帝了。我們不能以為當時人是傻瓜,所以都寧愿在一個不通人事的嬰兒或白癡前面誠惶誠恐地俯伏稱臣。不,他們這樣做,正是出于一種精密的打算,因為假如不要這個皇帝,那就必然得到一個混亂的時局。在糊涂的主子與混亂的時局之間,他們當然寧可選擇前者。

  除非由于某種原因而使整個社會秩序發(fā)生了巨大的變動,如因外寇的入侵或農民的起義或統(tǒng)治階級內部的矛盾發(fā)展到了極點,皇位世襲制才被打斷了,這就是所謂朝代的更易。舊的皇族已無力代表全體地主的利益了,地主們只好去匍匐到另一個從混亂局勢中為自己獲得了帝位的人面前,支持他建立新的朝代。而所謂"禪讓"的美談便只成為臣下篡位時的裝飾品,如魏曹丕之奪取劉氏的位,晉司馬炎之奪取曹氏的位,都曾借用過禪讓的形式。

  所以我們可以說,在君主專制政體下,雖然皇帝具有最高的權威,但其實皇帝個人的如何并不是什么很關重要的事。最重要的事是當時全國的地主統(tǒng)治者相互間的共同利害能否壓倒他們之間的矛盾沖突。假如能夠,皇帝的威權就能鞏固;反之,當統(tǒng)治者內部在政治上經濟上的矛盾非常激烈的時候,無論怎樣有才干的皇帝也不可能取得作為統(tǒng)治階級最高的共同權益的代表人的資格。最顯著的例子是在南北朝與五代。那時候朝代的更易成為家常便飯,而那些皇帝,按照一般歷史書的描寫也大半是些最荒淫無恥、昏聵糊涂、暴虐殘酷的腳色。但我們也必須說一句公平話,他們的行為其實也未必就比旁的國祚長久的朝代的皇帝更為不堪。他們若在那全國政治經濟秩序安定的時代做皇帝,是仍不失其為最高權力的代表者的。

  有些時候,當統(tǒng)治者中某一部分力量特別強大,起而想奪取整個政權的時候,他們常常不惜破壞常規(guī)的帝位的世襲制,故意設法從皇族中找出那最無能的人,最年青的人,甚至在襁褓中的小兒來做皇帝。如東漢、唐朝、明朝在其覆滅以前一個時期都經常發(fā)生這種現(xiàn)象。假如把造成這些皇朝覆滅,和形成社會混亂的責任都加在這些無知的做傀儡的皇帝身上,那自然是不公平的事,因為事實上他們不過是在統(tǒng)治者內部斗爭中被送上了犧牲臺的可憐蟲而已。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 www.autoforsalebyowners.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