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6、【釋"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隱公立而奉之。"】

春秋三傳詳釋 作者:熊逸


  "生桓公而惠公薨",從字面上看,仲子嫁給魯惠公之后,生了個兒子,即后來的魯桓公,剛剛生下魯桓公沒多久,魯惠公就死了。這個"而"字從文法上說顯然是"承上啟下之詞"(Ⅱ),那么,"生桓公"和"惠公薨"應當是接連發(fā)生的。但從后文的記事來看,事情似乎未必如此。如果桓公剛出生不久爸爸惠公就死了,那么馬上魯國就面臨一個新君即位的問題。這個時候,桓公還只是一個小嬰兒,于是"隱公立而奉之"--立桓公為國君(也許是太子)而尊奉他。這段還要聯(lián)系下文中解釋為什么《春秋》不書"公即位"("公"即魯隱公)而說"不書即位,攝也",說《春秋》本該在本年開頭記錄魯隱公即位之事,但為什么沒記呢,是因為隱公并非繼承君位,而只是攝政罷了。--這個解釋又和《公羊傳》、《榖梁傳》不同。

  《左傳》這短短一句話里歧意紛紜。首先,桓公的出生和惠公之死到底是不是接踵而來的?杜預說這兩件事并不發(fā)生在同一年,而孔穎達繼而提出三項證據(jù):一是《左傳》就在本年的后文中講到惠公死的時候"太子少",這里的"太子"就是桓公,而"少"的意思是指"未成年",而不是"新生兒";二是惠公改葬的時候隱公沒有出席,想來一定是桓公作為喪主了--作喪主的一般都是死者的繼承人,現(xiàn)代很多地方辦喪事也是以死者的大兒子為首的,那么,既然桓公已經(jīng)可以作喪主了,應該歲數(shù)也不會太小,可如果他真是在爸爸死的那年出生,此時最多也有只兩歲;三是在隱公十一年,羽父和桓公合謀殺了隱公,如果桓公是在爸爸死的那年出生,犯下謀殺罪的時候才十二歲而已,而一個十二歲的孩子和別人謀劃謀殺事件,這也不大可能。所以,綜合以上三點,"生桓公而惠公薨"的意思應該是:仲子生下了桓公,若干年之后,惠公死了。(Ⅲ)

  (Ⅱ)裴學海:《古書虛字集釋》(中華書局2004年第2版),第521頁。

 ?。á螅晉]杜預/注,[唐]孔穎達/正義《春秋左傳注疏》:生桓公而惠公薨,言歸魯而生男,惠公不以桓生之年薨。[疏]注"言歸"至"年薨"?!鹫x曰:杜知不以桓生之年薨者,以元年傳曰"惠公之薨也,有宋師,大子少,葬故有闕"。少者,未成人之辭,非新始生之稱。又改葬惠公而隱公不臨,使桓為主。若薨年生則才二歲,未堪為喪主。又羽父弒隱,與桓同謀。若年始十二,亦未堪定弒君之謀。以此知桓公之生非惠公薨之年。

  楊伯峻是支持孔穎達之說的,他還詳考了《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和《史記·宋世家》,推算出仲子在隱公元年時虛歲應該是二十七,而以當時男婚女嫁的年齡來說,二十七歲的女人很可能早就生孩子了。(Ⅰ)

  這些分析都很有道理,但都只是推測而已,并沒有一項鐵證,而正如經(jīng)史典籍中常見的那樣:反方的論證同樣有理。

  劉文淇就曾經(jīng)以針尖對麥芒的姿態(tài)一一反駁孔穎達的三點推論:一,"少"的涵義是比較廣的,從小娃娃到少年兒童都可以涵蓋于其中;二,《左傳》只是說了惠公改葬時隱公沒有出席,并沒說桓公作了喪主;三,殺害隱公的事,壞蛋羽父正是欺桓公年紀小才這樣做的。況且,《左傳》明明說"生桓公而惠公薨",兩件事是接踵而至的,杜預的解釋顯然與原文相悖--他是別有用心的。孔穎達的三點分析是對杜預的曲義維護,說的一點兒都不對。(Ⅱ)

  雙方都有理,但也都是推測而無證據(jù)。在對"少"字本身的解釋上劉文淇是對的,但具體聯(lián)系到桓公身上,卻很難說兩方面誰對誰錯。至于劉文淇說杜預的"別有用心",是為日后出現(xiàn)的慶父張本,這就等后文再說了。

  不論桓公是小娃娃還是小兒童,反正年紀還小,所以隱公"立而奉之"。

  "奉",清人洪亮吉《春秋左傳詁》引《周禮》鄭玄注:奉,是進的意思,又引《廣雅》,奉,是持和獻的意思??偫▉碚f,奉,有尊崇的意思(Ⅲ)。至于"立",字面上一目了然,實質上卻很難解釋。于是,這個"立而奉之"就出現(xiàn)了好幾種解釋。

  漢儒賈逵說:隱公立桓公為太子并尊崇之。

  漢儒鄭眾說:隱公攝政,奉桓公為太子。

  杜預說:隱公立桓公為太子,率領國人尊奉他?! ?br />
  孔穎達支持杜預,反駁賈逵、鄭眾(Ⅳ),洪亮吉又反駁孔穎達對賈逵的反駁(Ⅰ),其他人還有種種說法,有說惠公本來定過太子的,有說沒定的,有說隱公是立桓公為國君而尊奉之的,也有說是立為太子的。

 ?。á瘢┰斠姡簵畈洞呵镒髠髯ⅰ罚?頁。

 ?。á颍清]劉文淇《春秋左氏傳舊注疏證》:文淇案:文六年傳云:晉襄公卒,靈公少。七年傳云:穆嬴抱大子以啼于朝,出朝則抱以適趙氏。則少者幼小之稱。且隱元年傳云:太子少。十一年傳亦云:為其少故也。相距十年而年尚少,則所謂少者,非僅未成人之解。傳稱改葬惠公,但云公弗臨,不言使桓公為主。羽父反讒,正欺桓之幼小。況傳明言"生桓公而惠公薨",杜注顯與傳背。先儒以慶父為莊公母弟,而杜必云庶兄,故于此傳先為此鑿空之說,以為桓公應有長庶張本?!墩x》曲為解釋,非也。

 ?。á螅清]洪亮吉《春秋左傳詁》卷五:《周禮》鄭注:奉,猶進也?!稄V雅》:奉,持也。又云:奉,獻也。是奉皆有尊崇之義……

 ?。á簦晉]杜預/注,[唐]孔穎達/正義《春秋左傳注疏》:是以隱公立而奉之。隱公,繼室之子,當嗣世,以禎祥之故,追成父志。為桓尚少,是以立為大子,帥國人奉之,為經(jīng)"元年春"不書即位傳?!璠疏]注"隱公"至"位傳"。○正義曰:繼室雖非夫人,而貴于諸妾?;莨涣⒋笞?,母貴則宜為君。隱公當嗣父世,正以禎祥之故,仲子手有夫人之文,其父娶之,有以仲子為夫人之意,故追成父志,以位讓桓。但為桓年少,未堪多難,是以立桓為太子,帥國人而奉之。已則且攝君位,待其年長,故于歲首不即君位。傳于"元年"之前預發(fā)此語者,為經(jīng)不書公"即位"傳。是謂先經(jīng)以始事也。凡稱"傳"者,皆是為經(jīng)。唯文五年"霍伯臼季等卒",注云"為六年蒐于夷傳"者,以"蒐于夷"與此文次相接,故不得言張本也。或言張本,或言起本,或言起,檢其上下,事同文異,疑杜隨便而言也。鄭眾以為隱公攝立為君,奉桓為大子。案傳言立而奉之是先"立后奉之"也。若隱公先立乃后奉桓,則隱立之時未有大子,隱之為君復何所攝?若先奉大子乃后攝立,不得云"立而奉之"。是鄭之謬也。賈逵以為隱立桓為大子,奉以為君。隱雖不即位,稱公改元,號令于臣子,朝正于宗廟,言立桓為大子可矣,安在其奉以為君乎?是賈之妄也。襄二十五年齊景公立,傳云"崔杼立而相之",以此知"立而奉之"謂立為大子,帥國人奉之,正謂奉之以為大子也。元年傳曰"大子少",是立為大子之文也。大子者,父在之稱,今惠公巳薨而言立為大子者,以其未堪為君,仍處大子之位故也。《禮記·曾子問》曰"君薨而世子生",是君薨之后仍可以稱大子也。

  仔細想想,無論從文法上看,還是從背景上看,似乎應該是魯隱公立桓公為國君,并尊奉這位名義上的小孩子國君,自己則做了"攝政王",即《左傳》后文說到的"不書即位,攝也"?!洞呵锝?jīng)》為什么在隱公元年沒有記載魯隱公即位,是因為魯隱公并沒有即位,他并不是一位名正言順的國君,而只是一位行使國君之權卻無國君之名的"攝政王"。再看看《左傳》后文,桓公的媽媽仲子死后用的是夫人之禮,而隱公的媽媽聲子死了卻沒有用夫人之禮,是為一證。楊伯峻就是持這種說法的。(Ⅱ)

  可是,如果魯隱公的身份是"攝政王",為什么他卻公然稱"公"呢,這豈不是僭越名份了么?又為什么聲子有謚而仲子無謚呢,好像聲子才是夫人而仲子不是?

  --第一個問題比較復雜,我們先來說說第二個問題。

  如前所述,童書業(yè)是認可《史記》的記載的:隱公的媽媽聲子是惠公的"賤妾",而仲子本該是隱公的妻子,卻被惠公奪了去。童老師說:根據(jù)春秋時代的習俗,父奪子妻所生的兒子雖然可以成為太子,但并不太名正言順。所以,仲子所生的桓公本在可立可不立之間。這些大概就是仲子后來雖然升格為夫人卻沒能獲得謚號的原因。(Ⅲ)

  而據(jù)劉麗文的說法是,如果死去的元妃沒兒子,繼室的兒子繼承君位是順理成章的,如杜預注:"隱公,繼室之子,當嗣也"。隱公對桓公的謙讓并不是因為自己媽媽地位低,自己沒有繼位的資格,而是牽連著仲子掌紋上的那句神諭--"為魯夫人"。

  回顧前文,《左傳》對仲子的敘述有些閃爍其辭:"故仲子歸于我"是說仲子嫁到我國,但是,嫁給魯惠公也是"歸于我",嫁給魯隱公(當時的太子,未來的國君)也是"歸于我",那到底是嫁給誰呢?

  按照仲子掌紋上的神諭,她是要作魯國國君的嫡妻的(即"魯夫人"),那么,魯惠公已經(jīng)有夫人了(孟子),就算夫人死了,似乎按照當時的規(guī)矩,他是不能另娶或另立嫡妻的,除非--讓仲子的兒子作太子,按照"母以子貴"的規(guī)矩,仲子就可以升格為夫人了,這也就符合了仲子掌紋的神諭。

  魯惠公死后,如果按照傳統(tǒng),應該是隱公繼位,可如果要照顧神諭,就得讓桓公繼位。想來魯惠公生前就是打算成就仲子"為魯夫人"的神諭的,所以正如《榖梁傳》所說,隱公讓位給桓公,成全了爸爸的心愿。

 ?。á瘢清]洪亮吉《春秋左傳詁》卷五:賈逵云:"隱立桓為太子,奉以為君。"鄭眾以為隱公攝立為君奉桓為太子。按杜注亦本賈義,惟《正義》以"奉以為君"為賈之妄,不知賈實依經(jīng)為訓,使國人知桓有君道而奉之,非隱以君禮奉桓也?!吨芏Y》鄭注:奉,猶進也?!稄V雅》:奉,持也。又云:奉,獻也。是奉皆有尊崇之義,故賈云奉以為君耳。

  (Ⅱ)楊伯峻:《春秋左傳注》,第4頁。

 ?。á螅┰斠姡和瘯鴺I(yè)《春秋左傳研究》,第337頁

  正是這個神諭的力量,魯隱公便沒有正式即位而只是攝政;也是出于同樣的原因,魯隱公的媽媽聲子最終也沒能成為"夫人"。而假如魯隱公不是攝政,而是正式即位的話,聲子無疑是可以成為"夫人"的。(Ⅰ)

  這個說法言之成理,只是其中"母以子貴"一環(huán)如前所述是一個不大可靠的說法。從《左傳》的后文來看,仲子是受到極大的尊崇的,或者說,《左傳》是以極為尊崇的筆墨來渲染仲子的--從她生時的神諭到她死后的哀榮。

  從神諭來看,《左傳·閔公二年》還記載了魯國季友身上一則相似的故事:季友出生時手上有個"友"字,于是這孩子就被取名為"友"了(Ⅱ)。而耐人尋味的是:季友是魯桓公的兒子,恰恰是仲子的孫子。奶奶和孫兒身上竟然出現(xiàn)過同類的靈異現(xiàn)象,這真是很讓人吃驚了。童書業(yè)據(jù)此推測:《左傳》推尊仲子是為了推尊魯桓公,推尊魯桓公又是為了推尊季氏。所以,《左傳》的原作者和季氏之間一定有著某種不尋常的關系。

  當然,要鑿實此說,僅有這一點點證據(jù)是不夠的,童老師詳考《左傳》,羅列了相當?shù)淖糇C(Ⅲ)。我這里只能先放這么一個話頭,等后文再慢慢來說了。

  簡要歸納一下:《春秋》這一開始,惠公、隱公、桓公、孟子、聲子、仲子,關系實在不易搞清,讓專家們生出了無數(shù)的解釋和無數(shù)的歧意。隱公和桓公到底誰才是最合法的繼承人,聲子和仲子到底誰才是最合法的"夫人",竟然搞出這么多亂賬。作為讀者,估計很多人都要暗恨魯惠公:你當初要是謹守婚姻法和繼承法的規(guī)矩,能讓我們讀書省去多少麻煩!

  --這個感慨的前提是:春秋時期當真存在著一種普適而規(guī)范的婚姻法、繼承法的。但實情顯然復雜得多,單以繼承法而論,各種形式都有,持論者還往往都說自己的意見是"古之道"。即便就在魯國,嫡長子早死的話是立嫡孫還是立庶子,這就有過爭議,而孔子的意見是立嫡孫(Ⅳ)。同類事件直到明代建文帝和永樂帝還讓不少人傷過腦筋。

  這些事情連后人、連我們讀書的人都覺得麻煩,隱公和桓公作為事件的直接當事人,因此而遇到的麻煩恐怕就更多了?!洞呵镎f》里歸納過《春秋》有個所謂"七缺",也就是"七大不合格",其中第一"缺"就是說惠公的婚姻有問題,作丈夫作的不合格,結果導致了后來隱公和桓公的禍亂。(Ⅴ)

  惠公的婚姻問題如果說得武斷一些,就是"再娶",在第一次婚姻之后又娶了仲子,清代大學者戴震就持這種觀點。戴震說《春秋經(jīng)》開始于隱公,當先便有"三宗罪",第一宗就是惠公再娶,違背禮制,魯國后來的禍患其源頭就在魯惠公身上。(Ⅵ)

 ?。á瘢﹦Ⅺ愇模骸丁醋髠鳌?繼室"考》

 ?。á颍蹲髠鳌らh公二年》:及生,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命之。

 ?。á螅┩瘯鴺I(yè):《春秋左傳研究》第231-233頁。

  (Ⅳ)《禮記·檀弓》:公儀仲子之喪,檀弓免焉。仲子舍其孫而立其子。檀弓曰:"何居,我未之前聞也。"趨而就子服伯子于門右,曰:"仲子舍其孫而立其子,何也?"伯子曰:"仲子亦猶行古之道也。昔者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微子舍其孫腯而立衍也。夫仲子,亦猶行古之道也。"子游問諸孔子??鬃釉唬?否。立孫。"

 ?。á酰漢]何休/解詁,[唐]徐彥/疏《春秋公羊傳注疏·隱公卷第一》徐彥疏:問曰:《春秋說》云:"《春秋》書有七缺。"七缺之義如何?○答曰:七缺者,惠公妃匹不正,隱、桓之禍生,是為夫之道缺也……

 ?。á觯清]戴震《戴震文集》(中華書局1980年第1版,第23頁)卷第一:《春秋》始乎隱,其事之值于變者三焉:諸侯無再娶之文,惠公失禮再娶……魯之禍,惠公啟之也。明乎嗣立即位之義,君臣、父子、夫婦、昆弟之間,其盡矣乎!

  的確,從這個角度來看,嫡庶尊卑的名份和秩序還真是很重要,如果惠公嚴格按照當時的婚姻法和繼承法(如果當時確已完善的話)辦事,就可以省去后來的很多麻煩。我們現(xiàn)代人常常以為這些名位尊卑之說迂腐落后,甚至滑稽可笑,殊不知它們在維護穩(wěn)定的社會秩序的意義上確曾發(fā)揮過極大的功效。對于絕大多數(shù)的古代政治家和政治學家來講,穩(wěn)定是壓倒一切的,任何有可能危害社會穩(wěn)定的思想和行動都要受到嚴厲的制裁。這樣的思想,貫穿了《春秋》一經(jīng)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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