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范承吉傳

白話金史 作者:元·脫脫等


  范承吉,字寵之。承吉喜好學問,在遼代末年的時候,即使盜賊蜂起,雖然在避難的地方也不曾放棄讀書。遼國天慶八年(1118),承吉考中進士丙科,被授予秘書省校書郎的職務(wù),官做到大定府金源令。歸屬金朝后,做了御前承應(yīng)文字。天會初年(1123),遷任殿中少監(jiān)。四年(1126),參加攻打太原,遷任少府監(jiān)。五年(1127),宗翰攻克宋國,所繳獲的金銀珠寶由承吉掌握出庫入庫,沒有一絲一毫的作假欺騙行為,等到還朝的時候,只是用牛載宋國史書拉回而已。不久遷任昭文館直學士,主持絳州的政事。

  起初,興兵打仗,百姓中有被將士搶掠去當兵卻又逃跑歸來的,承吉派官員四處通告,讓他們自己據(jù)實匯報,大約有幾千人,全部情況稟告元帥府,元帥府允許他們用錢物贖回自己仍當良民,對貧窮沒有財物的,從公庫中拿出代為墊付。六年(1128),承吉改任河東北路轉(zhuǎn)運使。當時正是宋代末年,有許多社會弊端,百姓所負擔的賦稅過分繁重,范承吉于是就籌劃治理稅制,由于立法合理簡便,所收入稅金增加了十幾萬斛,官府收足了稅而百姓還有富余。承吉歷任知平陽尹、西京副留守,遷任河東南路轉(zhuǎn)運使,改同簽燕京留守事、順天軍節(jié)度使。因為發(fā)生地震,民房被毀壞,有的人想爭先修繕,工匠過量地收取費用,承吉命令由官府統(tǒng)一管理這些工程,排好先后次序,不論貧富,百姓因此節(jié)省了修繕費。

  承吉歷任鎮(zhèn)西軍節(jié)度使、行臺禮部尚書、泰寧軍節(jié)度使,還鎮(zhèn)守過順天。奚族的兵卒散居在境內(nèi),聯(lián)系了幾千人當強盜,承吉繩之以法嚴懲不貸,這些人因懼怕而不敢再侵擾百姓。貞元二年(1154),承吉以光祿大夫的身份辭官,去世的時候六十六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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