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咸宣傳

白話漢書 作者:漢·班固


  咸宣,是楊縣人。

  以佐史的身份供職于河東太守。

  衛(wèi)青將軍派人到河東買馬,看到咸宣無比能干,稟報皇上,征調(diào)他擔任廄丞。

  公事辦理得很好,逐漸升到御史和中丞,派他審理主父偃以及淮南王謀反的案件,用細微的條文苛刻加以誣陷,誅殺的人很多,號稱為敢于判決疑難案件。

  他多次罷官多次起用,擔任御史和中丞的職務將近二十年。

  王溫舒擔任中尉,而咸宣擔任左內(nèi)史。

  他治理很瑣碎,大事小事都要通過他的手,親自布置縣里各大部門的財物,官吏包括縣長縣丞都不能隨便變動,否則就用重法懲辦他們。

  做官幾年,其他各郡從事治標有效,但只有咸宣能夠從治標達到治本,能夠自己實行那些辦法,雖然這難以作為常法。

  中途被廢黜,后又擔任右扶風,因恨其下吏成信,成信逃匿上林苑中,咸宣派眉阝縣縣長帶領(lǐng)吏員和士兵,越過護欄進入上林苑中的蠶室門里進攻亭閣擊殺成信,射中了上林苑的門,咸宣被交給法司,被認為大逆不道,判處滅族,自殺了。

  接著杜周受到信任被起用。

  當時郡守都尉和各王國的高級官吏想要進行治理的,治理方法大概都仿效王溫舒等,可是官吏和平民更加輕易觸犯法律,盜賊更加頻繁發(fā)生。

  南陽郡有梅免、百政,楚地有段中、杜少,齊地有徐勃,燕地、趙地一帶有堅盧、范主這伙人。

  大幫伙達到幾千人,任意自立名號,進攻城邑,奪取武庫兵器,釋放死囚,捆縛侮辱郡守都尉,殺死二千石官吏,張貼檄文通告各縣府催促準備飲食;小幫伙要用百來計算,搶劫鄉(xiāng)村的數(shù)也數(shù)不盡。

  這時皇帝派遣御史中丞、丞相長史作為使者督責,還是不能夠制止,于是就派光祿大夫范昆、各部都尉以及原任九卿張德等人穿著繡衣、拿著符節(jié),用虎符調(diào)動軍隊按動員令出擊,對大幫伙殺頭有的達到一萬多人,以及按照法律誅殺給盜賊送酒飯的人,連坐各郡,多的有幾千人。

  幾年后,才逐漸抓獲了他們的首領(lǐng)。

  游散的士兵逃跑了,重新聚集結(jié)成團伙據(jù)守山川險要的,總是結(jié)成群伙進行活動,官府無可奈何。

  于是制訂“沉命法”,宣布說:“盜賊幫伙起事而官吏沒有發(fā)覺,或者發(fā)覺后,逮捕的人數(shù)不夠規(guī)定標準的,有關(guān)的二千石級官吏以下到小吏員都要處死。”這以后,小吏員害怕被殺,即使發(fā)現(xiàn)盜賊也不敢告發(fā),擔心不能捕獲,因受處分連累上級官府,上級官府也讓他們不告發(fā)。

  因此,盜賊更多了,上級下級相互設(shè)法隱瞞,來逃避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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