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新聞資訊
在線讀書
每日一讀
國學/古籍
出版圖書
讀書導航
當前位置:
首頁
國學/古籍
集部
話本
包公案
返回目錄
背景顏色
默認
淺灰
藍色
綠色
深灰
夜間模式
正文
第七十九回 勘判李吉之死罪
包公案
作者:明·安遇時
斷云: 刁惡無情犯枉法,包公斬訖去奸民。 從前已謂長無事,自事刑條不顧情。 說話包公一日升廳,有一人告李吉在南門外打死人命。拯即差人前去勾喚李吉到來,當廳理問無辭,承認是實。包公乃令枷送入獄,根勘明白后,喚諸吏云:“李吉故肆殺人,合該死罪?!北懔钛焊胺▓觥VT吏情知大罪合當申州理結,縣屬如何敢擅自結斷?皆驚怕不敢說,包公不由吏說,親寫了案款,將李吉綁死,號令四門。于是刁惡斂首,百姓安生矣。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關于讀書
免責聲明
讀書目錄
聯(lián)系我們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www.autoforsalebyowners.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