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幸
【宋會要】
笏,樞密都承旨、祗應諸司使以下并公服系 ,與內侍都知已下常起居,班首奉圣躬萬福。 國朝之制,車駕幸寺觀焚香、園苑游宴,其日內客省使至通事舍人、合門祗候并應起居者皆然。笏,一班常起居。 次殿前馬步軍以下于內東門廊南階下,次執(zhí)球杖供奉官以下于內東門南對立,次諸班并常起居。次舍人引宰臣以下應隨駕官,并非泛駕幸諸處并常起居,曾起居止奏萬福。執(zhí)球仗供奉官候引駕回,于內東門南對立,常起居。袍出,降座,鳴鞭出內。至寺觀殿上焚香訖,宣從臣吃茶,舍人引宰臣以下再拜就座。吃茶訖,復再拜退?;蛐郎浺韵鲁圆?,舍人引當御前,躬三呼萬歲,就座。吃茶訖,退,皆躬三呼萬歲。如賜茶絹或茶果,即舍人宣 喝賜如常儀。如宣隨駕官對御食,進酒、賜酒、就座,如大宴儀。應隨駕官宰臣、親王、樞密使以下,學士、三司 皇帝服(副使)[使副]、知開封府、使相、節(jié)度使至刺史、當直修起居注常從外,知制誥、待制、統(tǒng)軍上將軍,合門旋定旨。中書、親王、樞密及宣徽使并禁衛(wèi)內行馬,余官并禁衛(wèi)后序行。駕回,并從至門內方退。應新授職官未朝謝特宣召者,座次合門臨時奏裁。如視朝后非時行幸,宰臣、親王以下并公服系 ,除不赴內東門起居外,余如上儀。
太祖
【宋會要】
建隆元年四月十六日,幸玉津園。八月五日、二年閏三月六日、四年七月六日、干德二年六月十六日、七月八日、八月十二日、開寶三年八月十九日、開寶六年五月十日、八月六日、七年五月十八日、七月六日、八年四月二十六日、九年五月十五日,凡十三臨幸。
六月二十四日,車駕至潞州,幸延唐寺。
九月十一日,幸宜春苑。二年二月十七日、三年二月十八日,又臨幸。
二年正月七日,幸造船務觀習水戰(zhàn)。是月二十四日、二月六日、三年十月二日、四年正月十二日、八月二十日、干德二年八月十二日、五年二月一日、開寶八年三月十三日開寶:原脫,據《長編》卷一六補。,凡八臨幸。
十八日,幸元化門犒設修河丁夫。
二月二日,幸飛山軍閱炮車。
十日,幸城南觀修水柜。
八月二十日,幸崇夏寺觀修三門。
十月九日,幸大相國寺。干德二年二月一日、六月十六日、六年八月四日、開寶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又臨幸。
十二月十二日,幸新修河倉。
三年三月九日「三年」上原衍「開寶」二字,據《宋史》卷一《太祖紀》一刪。,幸(大)[太]清觀。四月十一日、十月二日,又臨幸。
四年七月六日,幸教船池,詔近臣觀習水戰(zhàn)。是月十七日、干德二年二月一日、三月五日,賜水軍將士衣物。六月十六日、七月八日、四年九月十四日、五年二月三十日、三月十七日、開寶三年四月二十四日、七月二十九日、八月十八日、四年三月九日、五月二十七日、五年三月十三日,凡十四臨幸。
九月十九日,幸金鳳園。干德五年十一月五日干德:原脫,據《長編》卷八補。、開寶二年十一月十一日、二十三日,又臨幸。
干德二年七月二十二日,幸北郊觀稼。
二年九月二十一日,幸西水硙。開寶二年七月二十七日、十月二十四日、八年四月二十八日,(又)凡三臨幸。
四年閏八月二十九日,幸皇弟開封府尹北園。開寶八年八月十六日、十月二十七日,又臨幸。
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幸建隆觀。開寶三年二月十九日,再臨幸。
六年七月二十五日,幸鐵騎營,賜軍士錢及羊酒有差。
八月七日,幸飛龍院。九月二十九日;十月十一日;開寶二年正月十一日,賜從臣馬,仍令天雄軍節(jié)度符彥卿等十二人自擇之;十月二十四日,賜近臣名馬;四年二月十一日,賜從臣馬;九年正月十二日;五月三日:凡七臨幸。
開寶二年七月十一日,幸封禪寺。十月二十四日、三年十一月十一日觀新鍾、四年四月十三日、九年八月十一日觀經藏,凡四臨幸。
八月十八日,幸開封府。
三年二月十九日,幸西茶庫。
五月十三日,幸城北水硙。六年八月二十八日、七年正月二十九日,又臨幸。
六年七月十日,幸都亭驛。八年四月十一日臨河亭閱新造戰(zhàn)船,十八日臨汴水觀飛江兵士乘刀魚船習戰(zhàn)刀:原無,據《長編》卷一六補。,凡再臨幸。
七年五月十九日,幸講武池習水戰(zhàn)。是月二十九日;七月六日;
八月十四日,軍士萬人各賜緡錢;二十九日;八年四月二十六日、九年五月〔十〕四日:凡六幸。
八年四月三日,幸東水硙。八月十六日觀魚,九年五月三日又臨幸。
五月十三日,幸新修染院。十月二十七日、九年八月十一日,又臨幸。
十一月三日,幸綾綿院,賜錦工衣有差。
二十八日,幸新修龍興寺。十二月十一日、九年八月五日,又臨幸。
九年二月二十日,幸禮賢院宅。先是,命熏風門外起大第一區(qū),器用儲(待)[舄]之物悉備,以待錢俶,仍賜禮賢宅。至是,聞俶將至,故先臨視焉。及俶至,三十日又臨幸,九月二十七日再臨幸。
三月二十四日,車駕(注)[駐]西京幸龍門廣化寺,開無畏三藏塔。
七月三日,幸晉王第,觀水入新池。先是,命水工自左掖門按地形為大輪,激金水河注晉王邸第,帝自步出宮門相視。及水通,乃臨幸。
八月十一日,幸等覺寺。
九月二十七日,幸城南池亭。
八年十月,將議巡幸,遣莊宅使王仁珪、內供奉官李仁祚與知河南府焦繼勛同修洛陽宮室焦繼勛:原作「周繼勛」,據《長編》卷一六、《宋史》卷二六一《焦繼勛傳》改。明年四月,帝至洛太宗 其壯麗,繼勛等并優(yōu)進秩。
禮 宋會要輯稿 禮五二 巡幸 太宗
太宗
太宗太平興國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幸相國寺。九年三月七日、端拱二年九月十五日,又臨幸。
十二月二十七日,幸玉津園。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再臨幸。
二年正月三十日,幸講武池。五年閏三月二十七日,再臨幸觀樓船卒習船。
二月十四日,幸新鑿池,賜役卒三萬五千人各千錢、布一端。
三十日,幸太平興國寺。四年八月十七日、五年九月十七日,又臨幸。
同日,幸造船務。三年四月十七日、八月二日,又臨幸。
三月二十八日,幸開寶寺。六月二十六日、三年三月二十八日登經樓,九月十六日、五年二月八日,凡三臨幸。
五月五日,幸新水硙。是月二十三日;九月十四日,賜役夫錢帛有差;十二月一日,賜從官飲;四年閏三月三日,召近臣觀魚;九年十二月十九日:凡五臨幸。
六月二十六日,幸飛龍院,賜從臣馬各一匹。三年六月二十九日宴從官;六年十月二日;雍熙二年九月十三日,帝親選名馬賜近臣;淳化三年九月二十四日閱馬,賜從官馬一匹:凡四臨幸。
閏七月十日,幸白鶻橋,臨金水河。
九月十六日,幸造箭院,賜工徒人千錢、布一端。
同日,幸新修三館,賜役夫錢有差。三年二月十六日,再臨幸。
十一月二十七日,幸新修御龍弓箭直,賜軍士錢帛。
三年正月二十八日,幸干明寺。
二月一日,幸鄭國公主第,賜駙馬都尉王承衍銀器百兩、帛百匹。
十六日,幸西綾錦院,命近臣縱觀織室機杼,賜工役人錢帛。四年八月十七日再幸,賜綾錦使襲衣、銀帶、錢十萬,工人衣服□錢。
四月十七日,幸建隆觀。
同日,幸西染院。
二十六日,出景風門,駐輦觀刈麥。
十月八日,幸齊王府,賜銀萬兩、絹萬匹。十一月十九日,再臨幸。
同日,幸武功郡王第。
七年二月六日,幸新修御廩。
十月十日,幸瓊林苑。
十四日,幸新尚書省。
八年三月四日,幸安遠門,賜修城卒人千錢。
九年正月六日,幸景龍門外水硙。帝臨水而坐,召從臣觀之。因謂曰:「此水出于山源,清澄甘潔。近河之地水味皆甘,豈河閘所及乎 」宋琪等曰:「亦猶人性善惡染習所然?!沟墼唬骸盖溲允且病!?
四月十四日,幸金明池習水戰(zhàn)。帝御水殿,召近臣觀之,謂宰相曰:「水戰(zhàn),南方之事也。今其地已定,不復施用,時習之,示不忘戰(zhàn)耳?!挂蛐?謂)[講]武臺閱諸兵,都試軍中之絕技者,遞加賞賚。登瓊林苑樓,樓前百戲皆作,士庶闐咽。擲金錢,令樂人爭之,極歡而罷。雍熙二年四月二十二日,再臨幸。
五月二日,出南熏門觀稼,召從官列坐于田中,令民刈麥,咸賜以錢帛?;匦矣窠驁@,觀魚張樂,習射久之,宴飲極歡而罷。
雍熙二年五月二十日,幸城南觀麥,賜田夫布帛有差。
二年二月二十七日,幸新騏驥院回,召近臣宴于后苑。帝臨池釣魚,令侍臣賦詩。飲從官酒,盡醉而罷。
四年四月十五日,幸金明池觀水嬉,賜從官飲。帝曰:「雨霽天涼,中外無事,宜勿惜醉也。」因登苑中樓,擲金錢繒彩于樓下,令人爭取,極歡而罷。
淳化三年三月二十二日,幸金明池觀水嬉,命為競渡之戲。擲銀甌于波間,俾軍人撇波取之。因御樓船,命奏教坊樂于池岸,都人士女縱觀者億萬。帝顧視高年皓首者,命以白金器皿就賜之。宴從官于瓊林苑,帝作《游瓊林苑》詩賜近臣。
九月二十四日,幸潛龍園,駐輦池東岸,臨水,謂近臣曰:「朕不至此已十年。昔尹京日,無事常痛欽飲上,倒戴者無數。今池邊之木已成喬林矣?!挂蝾櫧谭皇构刂业葦等嗽唬骸溉甑惹叭找詷吠瘡奈?,今亦皓首矣,何光陰易得如此!」嗟嘆之久,帝親引滿舉大白,詔(郡)[群]臣盡醉。
五年二月二十四日,幸南御莊觀稼。
禮 宋會要輯稿 禮五二 巡幸 真宗
真宗
真宗咸平元年八月二十三日,幸諸王宮。九月二十六日;四年四月六日,以曹國公元儼將出閣,臨視新宮;景德二年六月七日,大中祥符元年八月二日,十二月二十四日,寧王〔元〕僖、舒王元捻宮皆臨幸。
二年九月二十四日,幸開寶寺福圣院。四年八月十一日、景德三年四月五日、大中祥符元年十二月十七日、二年二月十九日、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四年五月十七日、六年十二月十八日、七年三月十七日、八年八月四日、天禧元年五月十五日、十一月十一日、二年十月二十七日、三年四月六日、四年七月二十四日,凡十四臨幸。
咸平三年正月十七日,車駕駐北京,幸太安寺紫微宮。
五月十三日,幸金明池,御水心殿,東向觀水嬉。又西向觀競渡,揚旗鳴 ,分左右翼,植木(擊)[系]繒彩以為標,方舟疾進,先至者賜之。移幸瓊林苑,登露臺,鈞容直奏樂于臺下,阛阓百戲競集,有戲熊令捧壺盤槊者,遂宴于前殿。由水殿洎苑中,召從臣坐者五,皆酒數行。帝歡甚,從臣皆醉,善游軍士及諸獻技者賜物有差。
十一月,幸御龍營,閱射弓,遂觀稼于北郊。四年四月十六日。景德元年幸天駟監(jiān)按以上三事文字有誤?!甘辉隆箲獮椤甘蝗铡梗赶唐剿哪臧嗽率蝗?,事見下文?!妇暗略辍箺l為此年正月七日事,后文亦有。是此三事均為錯簡。唯「四年四月十六日」條未知為何事。。
四年四月九日按以下三事,據詩題為「金明池閱水戰(zhàn)」觀之,應為幸金明池明,與上文「五月十三日」條相接。唯末言「凡四臨幸」,而此只三事,疑上文「四年四月十六日」亦為幸金明池。,帝作《金明池閱水戰(zhàn)》詩賜近臣;大中祥符三年三月十三日,帝作七言詩賜,近臣和;六年四月十五日,帝作歌,近臣畢歌。凡四臨幸。
九月十八日據《宋史》卷六《真宗紀》,此指咸平三年九月十八日。,幸大相國寺,升三門。四年十二月八日、六年十一月十六日、景德二年五月一日、三年五月四日、四年八月九日、大中祥符二年二月十九日;四年正月十七日,令近臣留飲行香院;九年正月十四日、天(嬉)[禧]元年正月十六日:凡九臨幸。
四年八月四日,幸左藏庫,賜主藏官吏器帛有差。大中祥符八年八月五日再臨幸。
十一日,幸御龍營,閱射勁弓,賜緡錢有差,遂觀稼于北郊。
五年二月二十三日,幸上清宮。景德四年八月八日、大中祥符元年十二月十七日、二年二月十九日、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四年正月十七日、五月十七日、六年十二月十八日、七年三月十七日、八年八月五日、天禧元年八月一日、十一月十五日、三年四月七日,凡十二臨幸。
四月七日,幸玉津園,觀刈麥。景德二年五月一日、三年五月四日、大中祥符二年五月六日;四年五月四日,觀刈麥秧稻,賜役卒衣服緡錢;五年五月十七日,帝作《觀稼》詩,近臣繼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帝作《觀稼》詩賜近臣;九年五月七日、天禧元年五月二日;三年四月二十三日,帝作《觀稼》詩,(郡)[群]臣畢和;四年五月七日。凡十臨幸。
七月十七日,幸三館秘閣,閱書久之,賜直官校理器帛、書吏緡線有差。景德四年八月八日,再臨幸。
真宗咸平五年七月二十一日,詔有司每行幸,翰林學士、侍講、侍(講)[讀]、樞密直學士并從,不須臨時取旨。大中祥符二年八月十五日,車駕幸金明池,特詔御史中丞趙昌言預焉。憲官從游宴,(日)[自]今月十四日皇帝詣諸宮寺焚香,總三十余處,過百拜以上。臣等侍從,倍增憂灼,昨崇政殿已面奏陳。臣聞尊事萬靈,固先精意,登用百禮,乃貴時中。在經久之從宜,必裁正而惟久。伏望特命攸司,載詳定式,自今車駕幸諸宮觀、寺院,正殿再拜,及諸殿令群臣以下分拜,庶垂億載,允 通規(guī)?!共辉省W允窃偕媳響┱?,乃詔禮儀院詳定差減焉。 昌言始也。十年正月十九日,中書門下上言:「伏
景德元年正月七日,幸天駟監(jiān),賜從官馬。三年九月十五日再幸,賜從官馬,
本監(jiān)官吏、將士綿帛。
十一月二日,車駕駐澶州,幸開福寺、城南臨河亭。
景德二年三月十八日,幸軍器內弓箭庫,賜官吏、兵健綿帛有差。
九月二十五日,幸太平興國寺,至傳法院觀新譯經。又至戒壇(完)[院],召僧官、譯經僧座,賜茶彩有差。入自右掖門,幸殿前指揮使班觀馬射,賜緡錢,宴從官于崇和殿。
三年四月五日,幸御龍直班院,閱弓刀技,第賜緡錢。又幸左騏驥院,賜從官馬,群牧使已下器帛有差?;匦页缥脑海^四庫圖籍及所編君臣事跡,賜編修官品帛、書吏等緡錢有差,遂宴從臣于崇政殿。
四年正月二十九日,詔曰:「朕以春露既降,時感載深,祗謁寢園,躬申奠酌。蓋達誠于孺慕,非取樂于游豫。瞻彼山川,時惟二宅,而守鑰之長,留局之臣,耆耋之氓,緇黃之眾,翹心望幸,掎袂拜章。況數舍之匪遙,且(郡)[群]情之至確,或回輿駕,言歷舊都,慰其徯仰之心,舉此省巡之典。朕以來月二日暫幸西京,所司準式?!?
二月二日,次西京,車駕由上東門,駐蹕于迎鑾彩樓。少頃,入大內。三月二日,至自西京「自」字原脫,據《長編》卷六五補。按「三月二日」條應在下文「二十九日」條后,以下皆述往返西京行程。。
五(月)[日],幸天宮、崇德二寺,回,宴從臣于講武殿。
七日,幸永芳園,謁上清宮,賜道士紫衣、茶帛。
十二日,幸廣化寺,觀無畏三藏真身塔。又至龍門,南望香山寺,還御廣化寺,賜從官食。移幸潛溪寺,所至賜主事僧紫衣、貧民老疾者緡錢。
十五日,幸廣愛寺、會節(jié)園,賜從官食。又幸魏仁浦園。
二十四日,車駕發(fā)西京,幸白馬寺。晚次偃師縣,幸慈云寺,賜知寺僧紫衣、僧眾茶絹。自是所至為常。
二十五日,次鞏縣,幸永福、勝果二院。
二十六日,次滎陽縣,幸大海寺、玉像院、護圣院。
二十七日,至鄭州,幸開元寺、保安院。
二十九日,次中牟縣,幸智度寺。
四月二日,幸秦國主公第。十二月二十四日,再臨幸。
八月七日,幸寶相寺。
四年八月八日,幸內藏庫,賜提點劉承珪以下器幣、官健緡錢。大中祥符八年八月五日,再臨幸。
大中祥符元年四月十八日,幸晉國、魯國長公主第,并賜白金千兩、彩二千匹。
五月二日,幸玉津園南新亭,觀刈麥,監(jiān)園官吏、刈麥軍士賜物有差。先是,每歲有司正設帳殿于園南,主吏言旁有隙地,請構亭以備游幸。及是亭成,始御(馬)[焉]。
九月十八日,幸右騏驥院,賜從官馬一匹。
十二月十七日,幸景德寺。二年二月十九日、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四年五月十七日,凡三臨幸。
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幸崇真資圣院。三年六月三日,再臨幸。
三年閏二月十七日,幸開封府射堂。帝謂從臣曰:「朕昔尹京府,先帝為創(chuàng)此堂,俾之習射?!怪苡[久之,多所感慕。又至西京閱太宗御書圖畫數十軸「西堂」原作「西京」,「畫」原脫,并據《長編》卷七三改、補。,遂宴于射堂。帝作七言詩,從臣畢賦。
十一月二十四日,幸太一宮。
大中祥符四年十二月十七日,幸玉清昭應宮。四年五月十七日、八年八月四日、天禧元年十一月十一日、二年七月二十七日、三年四月六日、四年七月二十四日,凡六臨幸。
五年九月七日,車駕臨視新作延安橋,因幸大相國寺、上清宮。
二十五日,幸故鄆王、兗王宮,奠其畫像。又宴相王元墦宮,從臣官僚畢預,帝作七言詩賜之。元墦等奉觴上壽,咸(陽)[賜]襲衣、(命)[金]帶、器幣、緡錢。又與宗室射于宮之西南亭。申時,從官退,帝獨以中官從,復幸元捻、元儼宮。又宴元墦宮,夜三 而罷。
六年八月十三日,幸瑞圣園觀稼,帝作《郊外觀稼》詩,近臣皆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再幸,帝又作《觀稼》五言詩,近臣繼和。天禧元年八月六日,又幸,帝作《觀稼》七言詩,近臣皆和。
八年七月十九日,幸相王元墦〔新宮〕新宮:原脫,據《長編》卷八五補。。〔元墦〕表獻御衣、金器、銀、繒、綿、錢凡八千,詔回賜之,別賚襲衣、金帶、鞍勒馬、緡錢,悉加常數。又遣使賜城南諸王宮緡帛各有差。
八月五日,幸會靈觀。九年正月十四日、天禧元年八月一日、十一月十五日、三年四月七日,凡四臨幸。
二十四日,幸端王元儼新宮,賜元儼襲衣、金帶、鞍勒馬、緡錢。還幸相王元墦宮。
九年七月二十五日,幸天清寺。
天禧二年八月一日,幸景靈宮。三年四月六日、四年七月二十六日,又臨幸。
同日,幸祥源觀。三年四月七日,再臨幸。
四年正月十四日,幸建隆觀、太平興國寺。
十七日,詣祥源觀,幸資善堂。
禮 宋會要輯稿 禮五二 巡幸 仁宗
仁宗
天圣三年五月十二日,幸南御苑觀稼。翌日,帝諭宰臣曰:「昨親疆畔,聞旁舍軋軋有機杼之聲,因召問,乃一貧婦人紡織耳。尋令賜與茶帛??椩煨量?,不免貧寒。」王曾等奏曰:「陛下深知耕織艱辛,曲軫圣念,實天下生民之幸?!刮迥晡逶氯?,再幸,賜宰臣、刈麥穗兵士等緡錢。
同日,幸玉津園,命殿前指揮使射柳枝。五年五月三日;九年五月十一日觀刈麥蒔稻,賜耕者錢絹衫屨;慶歷四年五月十一日觀刈麥種稻。凡三臨幸。
八月十七日,幸瑞圣園觀稼亭觀刈粟,賜墾田兵士錢有差。六年八月二十一日,御幄殿,賜近臣酒五行、刈粟兵士帛有差;景佑三年八月十七日、寶元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康定二年八月一日、慶歷二年八月二十八日、五年八月四日、皇佑元年八月十五日:凡七臨幸。
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幸玉清(詔)[昭]應宮。
同日,幸建隆觀。
五年十月八日,帝同皇太后幸御書院,翰林(院)學士宋綬撰記,刻石院壁。
六年五月八日,幸開寶寺靈感塔。八年十二月十五日、九年八月二十五日、明道二年十二月八日、景佑二年三月九日、十二月十九
日、四年八月六日、寶元元年十二月八日,凡七臨幸。
同日,幸上清宮。八年十二月十五日、九年八月二十五日、明道二年十二月八日、景佑二年十二月十七日、四年八月六日、寶元元年十二月八日、二年八月八日,凡七臨幸。
十七日,幸顯圣寺天圣塔。
九月十二日,幸新修西太一宮,路次觀農民執(zhí)來種蒔,賜茶帛有差。十二月三日、九年九月八日,又臨幸。
同日,幸晉安禪院。十二月三日、明道二年三月八日,又臨幸。
八年四月三日,幸金明池水心亭觀水戲,移西幄觀棹船爭標。又幸瓊林苑,登望波臺,宴從臣,賜軍士緡帛。九年四月三日、景佑二年四月三日、五年四月七日、慶歷二年四月一日、六年四月一日、八年四月六日、皇佑二年四月一日,凡七臨幸。
十月二十六日,幸洪福院。明道二年三月八日,再幸,命從官游覽山亭,賜道傍耕者茶絹。
十二月十五日,幸景德寺。寶元二年八月八日,再臨幸。
九年九月八日,幸順天禪院。
明道二年十二月八日,幸祥源觀。景佑二年十二月九日、寶元元年十二月八日,又臨幸。
同日,幸會靈觀。景(德)[佑]二年十二月九日、寶元元年十二月五日、康定二年十二月四日、慶歷二年五月十四日、二十三日,凡五臨幸。
景佑元年九月十六日,幸萬壽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四年三月五日、寶元元年十二月八日、慶歷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凡四臨幸。
景佑二年三月十七日,詔開封府:「車駕行幸,今后諸色人不得升屋登高觀看。如違犯,勘鞫,嚴行斷遣。更有合行鈐轄事件,即仰肅整禁衛(wèi)所擘畫條奏?!?
三年二月七日,詔:「今后車駕幸宮觀、寺院,令合門依例喝賜茶酒?!顾脑率?,合門詳定到車駕幸宮觀、寺院支賜茶絹等第例,詔依奏。景靈宮、會靈觀、祥源觀、萬壽觀、上清宮、建隆觀、東西太一宮。道錄絹七疋,茶五斤;副道錄絹五疋,茶五斤;都監(jiān)絹三疋,茶二斤;鑒儀、守闕鑒儀,各絹一疋,茶一斤;宮觀主、本宮觀都監(jiān),各絹一十疋,茶五斤;逐宮觀道眾共絹三十疋,茶二十斤;駕經過起居道眾共絹二十疋,茶一十斤。延祥觀及諸道觀,道眾共絹一十五疋,茶一十斤;駕經過起居道眾共絹五疋,茶三斤。大相國寺、開寶寺、太平興國寺、啟圣院、景德寺、顯圣寺、太清寺、顯寧寺、奉先禪院、普安禪院、慈恩寺,僧錄絹七疋,茶五斤;副僧錄,絹五疋,茶二斤;講諭、講經首坐,各絹三疋,茶二斤;鑒(義)[儀]、守闕鑒(義)[儀],各絹二疋,茶二斤;僧眾共絹三十匹,茶二十斤;駕經過起居僧眾共絹二十匹,茶一十斤。啟圣院、普安禪院、奉先禪院、慈孝寺院,各絹一十匹,茶五斤。開寶寺塔、顯圣寺塔、起居寺僧眾,共絹一十疋,茶五斤。報恩院、惠辯院、惠圣院、奉圣院、水陸院、崇福院、法濟院、明禧院、法云院、承天院并諸寺院僧尼眾,逐院
共絹十匹,茶五斤;駕經過起居僧尼眾共絹五匹,茶三斤。太平興國寺譯經大卿、小卿,各絹七匹,茶五斤;同譯經僧,各絹二匹,茶二斤。上元觀(登)[燈],相國寺佛牙閣僧眾共絹一十疋,茶五斤。
八月十七日,閣門言:「準詔,車駕(寺)[幸]宮觀、寺(寺)院,令閣門依例喝賜茶絹,更不候傳宣。其迎駕起居僧尼道士,欲乞車駕親臨寺觀前后門經過,即依例喝賜。」從之。
十一月一日,詔今后(除)車駕幸宮觀、寺院燒香及諸處游宴,即喝賜茶酒。
二年八月十五日,幸奉先資福禪院。
十二月四日,幸太平興國寺。慶歷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再臨幸。
同日,幸啟圣禪院。寶元元年十二月五日、康定二年十二月四日、慶歷七年十二月十五日、至和二年四月四日,凡四臨幸。
九日,幸大相國寺。寶元元年十二月五日、康定二年十二月四日、慶歷三年五月十四日、二十三日,凡四臨幸。
三年九月五日,幸睦親宅,先詣祖宗神御殿,次 閱第舍,賜帛有差。宴宗室及兩制以上于都廳,教坊作樂,酒七行罷。
寶元元年十二月五日,幸慈孝寺。康定二年十二月四日、皇佑三年九月一日,又臨幸。
慶歷七年三月九日,毀后苑龍船。初,有司請修以備幸御,詔毀之。
至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幸景靈宮、慈孝寺、太平興國寺、啟圣禪院。
景佑三年,幸六親宅。
禮 宋會要輯稿 禮五二 巡幸 神宗
神宗
神宗熙寧元年正月十九日,幸集禧觀、清天寺、醴泉觀、大相國寺。
二年八月二十日,幸太平興國寺、啟圣禪院、景靈宮、慈孝寺。元豐二年正月十一日、五年十一月,凡兩幸太平興國寺、啟圣禪院。
二十二日,幸奉先禪院。
三年四月三日,幸金明池觀水嬉。移幸瓊林苑,登寶津樓,宴從官,教坊作樂。
四年正月十四日,幸集(嬉)[禧]觀,宴從臣于齋殿。幸大相國寺。
二月十四日,合門言:「自來車駕幸宮觀、寺院朝謁燒香,迎駕僧道喝賜茶絹,承例只告報祗候庫就賜。欲乞今后依圣節(jié)、南郊回賜例,告報僧道等赴合門,差合門祗候監(jiān)散。」從之。
六年十月二十九日,馬步軍司言:「乞遇車駕出新舊城門,諸軍正副指揮使內留一名在營部轄。」從之。
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幸太一宮。次詣凝祥池、崇禧殿、集禧觀、奉神殿,以太一宮成也。
九年七月四日,中書門下(奉)[奏]:「中太一宮言,皇帝今后正月十四日詣集禧觀燒香,次崇真殿行禮訖,乞自凝祥池山亭子西街道入本宮凝暉門,入東偏門,至御合降輦?!箯闹?。
九年十月十五日,幸開寶寺福圣院慶壽崇因閣,以閣新成也。
元豐元年正月十四日,幸集禧觀、中太一宮、大相國寺。二年正月十四日,〔又〕臨幸。
元豐二年正月十五日,詔:上元節(jié)車駕登門及行幸燕所,并令樞密副都承旨張誠一提舉幾察。
四月三日,幸金明池觀水嬉。
三年五月十六日,幸蜀國公主第(規(guī))[視]疾,因幸陳國長公主第。
五年正月十五日,幸
集禧觀、凝祥池、中太一宮、大相國寺。
六年正月十四日,幸集禧觀、中太一宮、醴泉觀、大相國寺。
十一月九日,恭謝萬壽觀,乃幸凝祥池、中太一宮、集禧觀。
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宰臣王珪等言:「車駕幸尚書省,自尚書以下并遷秩遷:原作「巡」,據《長編》卷三四一改。。臣等職在外輔,豈可復與諸曹例沾圣恩 竊不自安,乞寢罷?!股吓骸妇贾H,惟義而已。尚書以下既以推恩,卿等義所當得,毋固辭也?!?br /> 禮 宋會要輯稿 禮五二 巡幸 哲宗
哲宗
哲宗元佑元年正月二十七日,幸大相國寺祈雨。
五月十三日,楊王顥、荊王頵遷外第,太皇太后、皇帝幸其第,詔顥二子、(郡)[頵]七子并特轉一官。六月十二日,詔:「自來行幸,職事官帶學士、待制者許隨駕,不帶職合隨駕者仍舊。」
元佑二年十月十二日,幸凝祥池、中太一宮原稿無此條,「四年正月十四日」以下直接前條,然查《長編》所謂「九臨幸」者均為凝祥池、中太一宮、集禧觀、醴泉觀、大相國寺,可知此處必有脫文。茲據《長編》卷四○六補。。四年正月十四日、六年正月十四日正月:原作「六月」,據《長編》卷四五四改。、七年正月十四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八年正月十四日、(詔)[紹]圣三年正月十四日、四年正月十三日、元符元年正月十四日、五月八日,凡九臨幸。
同日,幸集(嬉)[禧]觀。五年正月十四日、六年正月十四日、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八年正月十四日、紹圣三年正月十四日、四年正月十二日、元符元年正月十四日、五月八日,凡八臨幸。
同日,幸大相國寺。五年正月十四日、六年正月十四日、七年正月十四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八年正月十四日、紹圣三年正月十四日,凡六臨幸。
五年三月二十七日,工部言:「車駕幸瓊林苑、金明池,舊制三月下旬取旨。」詔今歲(榷)[權]罷,仍依舊令支賜。
六年正月十四日,幸醴泉觀。八年正月十四日,紹圣四年正月十二日、元符元年正月十四日、五月八日、二年九月六日,凡五臨幸。
九月十九日,幸上清儲祥宮。七年正月十四日、元符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二年九月五日,凡三臨幸。
十月十五日,朝獻景靈宮,退幸國子監(jiān),賜豐稷三品服豐稷:原作「農稷」,據《長編》卷四六七改。當日稷講《尚書》。,本監(jiān)官、學官等賜帛有差。
六年八月二十七日,詳定編修閣門儀制所言:「按舊制,車駕行幸,文臣待制已上并隨駕。自改官制后來,止以舊日兩制即令隨從。看詳典故,兩省常侍、給、舍、諫議正系侍奉及備顧問之官,理當隨從。今欲乞將上件(宮)[官]于新儀內修入。」
紹圣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幸申王府,又幸端王府。元符元年三月二十一日,幸申王府。二十二日,幸端王府。
紹圣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皇城司言:「車駕行幸諸處,即本處官司豫行檢察,整肅排辦,從來未著通用令文。請今后差入內內侍省長立使臣二人,管押禁衛(wèi)并行門親從人員二人,節(jié)級四人,長行二十四人,應車駕行幸處所,即先往本處計會,官司再行檢察。」從之。
四年三月八日,詔:「自今遇車駕出新城,令殿前馬步軍司取旨,權差馬步軍赴新城外四面巡檢下祗應。每壁馬軍二百人,并于城外巡警?!?
四年三月二十日,幸金明池。
九月二十三日,幸中太一宮,為民祈福也。
元符元年四月六日,幸東宮、
莘王、簡王府,因幸睿成宮。二年四月八日,止幸莘王第此條應移「五月九日」條后,下句「二十二日」指元符元年四月二十二日。。二十二日,幸睿成宮。詔先朝從龍官并等第推恩,而朱有童與白身子孫恩澤,亡歿者賜銀絹有差,并付其家。五月九日,詔(北)[以]幸睿成宮,其先朝從龍官等已推恩外,其宮官責授崇信軍節(jié)度副使韓維特復左朝議大夫致仕,(乃)[仍]與一子宮觀差遣。故孫固、邵亢、王陶、陳薦、孫永、孫家恭家,各賜銀絹共三百匹兩。
二年正月十四日,幸開寶寺慶壽崇因閣。
四月八日,幸懿親宅。
三年九月二十三日,幸?guī)t邸,徐績、何執(zhí)中各轉一官。
禮 宋會要輯稿 禮五二 巡幸 徽宗
徽宗
徽宗崇寧元年三月二十七日,幸懿親宅〔定〕王戚第。
三年四月二十四日,幸金明池。大觀元年三月三日,再幸。
十一月四日,幸太學,遂幸辟廱,詔國子司業(yè)吳綱等轉官、改官、循資、賜章服、文武學生授官、免省試、免文解、賜帛有差。宣和四年三月二日,又幸,祭酒韋壽隆等轉官職,諸生賜茶。
四年八月二十一日,幸九成宮。
大觀元年正月十一日,幸興德禪院,以英宗、神考誕育之地,濮安懿王子孫可特與推恩。
三年正月二十三日,幸佑神觀。政和元年正月十三日、宣和三年正月十四日、七年十二月九日,凡三臨幸。
政和三年正月十四日,幸醴泉觀。五年九月八日、宣和元年七月二十三日、三年正月十日,凡三臨幸。
政和三年正月十四日,幸醴泉觀。五年九月八日、宣和元年七月二十三日、三年正月十日,凡三臨幸。
三月三十日,幸東太一宮。
九月一日,幸延福宮。
四年四月五日,幸尚書省。
政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詔今后遇旦、望、冬、年、〔天〕寧節(jié),車駕并詣宮觀燒香。
八月十五日,幸筠莊。
五年二月十五日,幸玉清和陽宮。
四月六日,幸秘書省,在省官皆遷秩一等,人吏轉一資,卒徒支賜有差。
六年六月五日,幸陽德觀。宣和三年正月十日、七年十二月十日,凡再臨幸。
八月二十六日,幸建隆觀,又幸太師魯國公蔡京賜第。
七年正月十四日,幸凝祥池。宣和元年正月十四日、三年正月十四日、六年正月十四日、七年十二月十日,凡四臨幸。
同日,幸中太一宮。宣和七年十二月十日,又臨幸。
三月三十日,幸瓊林苑。
宣和元年三月七日,幸蕃衍宅。十二月十三日,又幸景王位。
宣和三年正月十日,景靈宮朝獻既畢,詣陽德觀等處燒香。道過少保鄧洵武賜第,時洵武在殯,特令止樂。
宣和四年四月十八日此條前當有脫文。、五年三月十三日、十九日,凡五臨幸。
四年三月二日,幸秘書省,御道山堂幄次。俟班齊,御右文殿, 臣起居畢,移幸秘閣,宣群臣觀書及古器。再御右文殿,賜茶,在省官轉官、賜章服。再御提舉廳,宣三公、宰執(zhí)、親王、使相、從官觀御府書畫,賜御書畫有差,又出御墨分賜
臣。是日進早 畢,次幸太學。
八月十九日,幸鄆王府,賜諸王宴。
二十五日,幸太清儲慶宮及重芳貽慶寺。
五年正月十四日,幸上清儲祥宮。七年十二月十一日,又臨幸。
十一月十七日,幸太(博)[傅]王黼賜第,觀芝草,親屬并推恩有差。
十二月九日,幸神霄宮。
禮 宋會要輯稿 禮五二 巡幸 欽宗
欽宗
靖康元年四月二十五日,左司諫陳公輔言:「竊 陛下以孟夏享景靈東、西二宮,遂幸陽德、佑神觀。夫誠心齋戒,以薦明神,瞻其威靈,如在其上,退而思之,不忘于心,豈容此日擁嬪御、具聲樂以肆游幸之樂耶 伏望孟享既罷,實時還宮,其余行幸,皆乞暫罷?!乖t今后并享,更不帶過宮觀,供帳飲食已曾減省,可更令簡儉。
禮 宋會要輯稿 禮五二 巡幸 高宗
高宗
建炎三年九月二十日元年:原作「三年」,據《建炎要錄》卷六改。,詔:「據群臣章疏,請幸東南。金賊狡詐,難以便憑探報,遠去中原,專備一方??蓵厚v蹕淮甸,庶四方有警,皆易接應。除河北、河東已相繼發(fā)兵,及京師已應副運并委措置防托外,可分留精兵,科發(fā)錢物,于應天、拱、泗州等處防守,準備使喚,增重中原之勢。應合行事務,令三省、樞院同共措置施行。今來巡幸,即非遷都,捍御稍定,即還京(關)[闕],以待二圣之復。駐蹕之地,不為久計。仰先次行下,不得輒有興修改易,以致勞費。」先是,詔將來巡幸,駐蹕揚州,行下知揚州呂頤浩修治城池,命膳部員外郎陳兗干辦頓遞行宮一行官吏將佐軍兵安治去處,虞部員外郎李儔干辦舟船并樁辦糧草,發(fā)運使李佑、淮南轉運使李傳正并差隨軍轉運使。
十月一日,車駕登舟,巡幸淮甸,宰執(zhí)、侍從、百官、三衙禁旅、御營使司、五將軍佐扈衛(wèi)以行。
十四日,次泗州。
十五日,詣普詔寺塔下,宰執(zhí)、從臣扈從。
二十七日,至揚州駐蹕。詔:「應軍吏官兵等,昨自應天府扈衛(wèi)從至揚州,道路勤勞,并與轉一官資,合轉(員)[官]者與(員)[官]。該載未盡者,條具取旨?!?
十月十五日,車駕巡幸淮甸壽寧寺,詣僖祖以下神主前燒香。
建炎三年二月三日,詔宰執(zhí)、百司、諸軍并扈衛(wèi)車駕渡楊子江。是日至鎮(zhèn)江府,十三日至杭州。
三月一日,詔:「昨金人逼近,倉卒南渡,暫至錢塘,勢非得已。每念中原,未嘗終食敢忘。今累據探報,金人軍馬已離揚州,錢塘非久留之地,便當稍進,移駐江寧府,經理中原??捎谒脑律涎畵袢者M發(fā),應江寧府合預排辦并沿路一行程頓等事,有司疾速施行,務要前期趁辦。應副諸軍外,余事盡從簡便,不得騷擾?!?
三日,命尚書右(承相)[丞]葉夢得專一提領戶
部財用,充車駕巡幸頓遞使。
二十八日,詔曰:「國家歷運中微,干戈未弭,時因巡省,蓋順權宜。以江寧府王氣龍盤,地形繡錯。據大江之際,茲惟用武之邦;當各路之沖,實有豐財之便。將移前蹕,暫駐大邦,外以控制于多方,內以經營乎中國。尚慮有司排辦過于奉承,百姓追呼,疲于道路,儻齊民之或擾,豈菲德之敢安!將來巡幸,緣路州郡及兩浙路、江東監(jiān)司、江寧府,不得分毫騷擾,以安人心?!?
四月二十日,車駕進發(fā),自杭州幸江寧府。五月八日,至建康府駐蹕。舊江寧府是日改為建康府。
閏六月二十六日,詔車駕幸浙西。二十七日,詔戶部侍郎葉份先次點檢沿路排頓去處。知建康府湯東野充巡幸應辦事務官,先次令往平江府排辦事件。
二十八日,次鎮(zhèn)江府。九月四日,次常州荊溪堂。五日,次無錫縣。
紹興元年十一月五日,詔紹興府駐蹕日久,漕運艱梗,軍兵薪水不便,可移蹕臨安府。令徐康國日下前去權知臨安府,措置移蹕事務,候席益到交割府事訖,依舊同共措置。
十二月二十四日,詔車駕移蹕臨安府,留神武右軍統(tǒng)制官劉寶、張宗顏兩項人馬,仍且在紹興府駐札,聽候朝廷指揮起發(fā)。令張俊統(tǒng)其余兵并中軍將全裝軍兵結成隊伍,準備扈從。
二十三日,尚書省言:「車駕用來年正月十七日移蹕臨安府,所有侍從百司官吏,竊慮難以一并起發(fā)。」詔令侍從及百司官吏并自正月十日許逐旋從便先次起發(fā)前去外,留戶部侍郎并郎官一員,左右司郎官各一員,樞密院檢詳官一員,糧審院官各一員,左藏西庫官一員,量(載)[戴]見錢金銀,隨從進發(fā)。
二年正月一日,合門言:「〔軍〕賀移蹕臨安府,正月十日登舟。今比附舊例,畫一事件如〔左〕:一、車駕登舟日更不視事,至日禁衛(wèi)行門等殿內排立,皇帝出禁,禁衛(wèi)等迎駕,自贊常起居,隨拜三呼萬歲?;实圩祥T官已下,帶御器械官并祗應官等,并一班起居,次管軍一班起居,官(各)[合]宣名即宣名。次引宰臣宣名常起居訖,宰臣并管軍、合門官已下并祗應官等,并頭巾、窄衣、帶子?;实凵?,至御舟降輦?;虺笋R,臨時聽旨。一、沿路逐日住程處,引三省、樞密院起居,升舟奏事,先應奉、合門官已下并管軍并赴起居,如有上殿臣僚并合門官奏事,并升舟奏事如儀。早朝依例放。一、沿路州府縣鎮(zhèn)現(xiàn)任官并就本處迎駕起居,不許輒離本界。一、沿路遇忌辰日,臣僚并免起居。一、沿路如值雨雪沾濕,臣僚等并免起居。一、車駕至臨安府,其日江岸禁衛(wèi)、合門等并排立,并應奉官已下立定,皇帝出禁城,〔禁〕衛(wèi)等迎駕,自
贊常起居。隨拜三呼萬歲。次合門官并合應奉官迎駕,常起居訖,皇帝升輦行宮,或乘馬,臨時聽旨。侍從官并百(歲)[司]欲乞依例于行宮門外迎駕起居?!乖t依。
同日,太常寺言:「正月十日車駕進發(fā),移(畢)[蹕]臨安府,今參酌到合行事件:一、車駕自紹興府進發(fā),登舟日并至臨安府,各合差侍從官一員詣天慶觀圣祖殿燒香。其香并令入內內(寺)[侍]省請降,付紹興府、臨安府本觀收掌,至日供燒。一、車駕巡幸,沿路所過名山大川,系逐州府差官致祭。今來乞令紹興府、臨安府依例施行。」詔依。
十四日,車駕至臨安府駐蹕。
四年十月一日,宰臣趙鼎等進呈韓世忠奏報,番偽賊馬自淮陽軍犯承、楚州。上曰:「朕為二圣在遠,及天下生靈久罹涂炭,屈己請和,而黠虜貪惏不已,復肆侵凌,朕當親總六師,往臨大江,決于一戰(zhàn)?!顾煸t先遣張俊統(tǒng)率所部軍馬前去應援韓世忠,及令劉光世移軍建康。
十一日,殿中侍御史張致遠言:「近緣警報,車駕將親總六師,往臨大江,事屬機密,恐合早降黃榜,預行約束,每事簡省,務在不擾而集。如稍有配率,許人陳告,仍委侍從、臺諫官覺察彈劾?!乖t依。
同日,詔已降指揮,親總六師,往臨大江,其扈從臣僚,從官可差孫近、梁汝嘉、王居正、劉岑,臺諫趙霈霈:原作「沾」,據《建炎要錄》卷八一改。、張致遠,都司王綰,檢詳陳昂,郎(汪)[官]汪思溫、李元瀹、吳并。百司官吏除侍從、臺諫官自合依例,并三省、樞密院已選留人吏外,百司留吏、戶部、祠部、大理寺、糧料院、審計司、左藏東西庫、省倉、內藏庫、榷貨務、官告院、(馳)[駝]坊、合門、御廚、御馬院、禁衛(wèi)所、皇城司、通進司并量留官吏人兵外,其余三省、樞密院諸房及應干曹部官司局所等官吏,并本管下人兵,并令從便于諸州縣權暫寄居。仍仰逐州縣照在行在日文歷,已請終至,接續(xù)批勘請給。內見系行在就都歷批勘。仍令戶部依例分劈小歷前去,合用錢米,許于諸州縣應干見在儲司,不以是何窠名,除朝廷日近樁辦下錢米不許支使外,余并許取撥應副。稍有闕誤,許寄居官司官吏等徑赴尚書省陳訴,具違戾當職官吏重(制)[置]典憲。仍并候春暖,逐旋發(fā)赴行在。
二十七日,車駕至平江府。
五年正月十九日,參(和)[知]政事、行宮留守孟庾恭請車駕暫還臨安府,詔依。
二十七日,行宮留守司言:「臨安府狀,勘會前來車駕進發(fā),于鹽橋章亭驛登舟,出天聰水門。(念)[今]來車駕回鑾,未審于甚處登岸?!乖t章亭驛登岸,備儀衛(wèi)還行宮。二十八日,詔可于二月三日進發(fā)回臨安府,札與諸官司照會。
二月二日,御史臺、太常寺、合門言:「已降指揮,暫回臨安駐蹕,今具儀制條令故事下項:一、《車駕省方儀令》:車駕巡幸請還京,及期出城百里外奉迎,主當物務并監(jiān)臨官免赴。臨京再于五里外起居,次日入問圣體。一、儀制,車駕臨京,詣城外奉迎,起
居依合門儀。內執(zhí)政及兩省、御史臺官并尚書侍郎以上侍從官、節(jié)度使俟迎駕訖,分左右前道入內。一、檢會《因革禮》,太平興國五年,太宗北面回,禮院言鑾駕回京,是日早留守文武百官并出城奉迎,再拜起居如常儀,退。中書、門下兩省常侍以下、舍人以上,御史中丞,并引駕至升龍門下馬,分班序立。駕至,中書、門下橫行,余官不橫行,俱再拜三呼萬歲。俟駕過,其不引駕官先至丹鳳門外立班,俟駕至,橫行起居,再拜,隨拜三呼萬歲,分班,俟駕過。次日,中書、門下、文武百官內殿起居如常儀。一、今來前項儀令故事,比附參酌,若依儀起居訖前導官前導,緣今來車駕系乘御舟進發(fā),竊恐難以前導。兼員數止有三兩員,若依令除主當物務并監(jiān)臨官不赴外,余官出城百里外奉迎,其合赴官數目亦是不多。兼俟迎駕班退,合赴近城五里外起居,其經由道路窄隘,或至日值雨,慮恐難以趁赴。及百里外即非程頓去處,若行倉造侍班幕次,顯是勞費。欲乞并行權免,止依儀集應見任文武臣僚并寄居待闕官京官小使臣以上,出城五里外立班,(奏)[奉]迎起居。一、今擬定將來奉迎車駕節(jié)次。其日留守率應見任文武臣僚并寄居待闕京官小使臣以上,并履笏,內將校止窄衣、執(zhí)杖子。出余杭門五里分立定,俟御舟將至,舍人揖躬喝拜,兩拜起且躬,留守奏圣躬萬福。再喝拜,兩拜訖,各祗候。俟御舟過,并退內。留守先入門,赴章亭驛御幄下側立定。俟車駕降御舟,入御幄坐。管軍官僚并合從駕祗應官,欲乞免奏萬福。留守自赴幄殿下立定,舍人揖,宣名奏萬福。喝祗候,留守升幄殿當頭問圣體訖,兩拜,如有宣諭又兩拜。訖,詣御座左側奏事如儀。俟奏事畢,降階,退?;实凵傔€內。如宣馬,臨時聽旨。沿路官局并履笏迎駕起居,應合從駕官并管軍臣僚、祗應官等,并從駕還內如儀。一、已降指揮,車駕章亭驛登岸,備儀衛(wèi)還行宮,百官免前導。所有城內前導官,緣道路窄(溢)[隘],亦乞依城外禮例,更不前導。」詔依。
三日,車駕自平江府次吳江縣。四日次平望鎮(zhèn),五日次秀州,六日次崇德縣,七日次臨平鎮(zhèn)。
七日,御史臺、太常寺、合門言:「依(修)[條]令故事,俟車駕還內,次日文武百官內殿起居,問圣體如常儀。所有今來車駕還內,次日起居問圣體,伏乞朝廷取旨施行。勘(合)[會]已降指揮,車駕候到臨安府,依例作歇泊假三日。」詔候歇泊假滿日,依自來條例施行。
八日,至臨安府,上乘輦還行宮大內。
詔:「應昨日自臨安府扈從及隨逐官吏、禁軍、內諸司各與轉一官資,余人犒設一次。內有該載不盡之人,令有司取見詣實,比類施行。白身人候有
名〔目〕日收使?!?
六年八月九日,詔:「將來進發(fā),三省、樞密院、百司以紹興四年隨從人數三分為(卒)[率],差撥二分前去。應軍旅非泛支降錢谷、差除,并隨行在所處分外,其余百司常程事務并留臨安府依舊行遣,聽行宮留守司與決。內事有不(缺)[決]者,即申奏行在所。令解巘于本司所管軍馬內,揀選精銳一千人隨逐前去。邊順留臨安府彈壓,兼治殿前馬軍司事務。侍從官更互赴行在所共職。應一行事務并樁辦移運錢糧、草料之類,并令隨軍都轉運使梁汝嘉措置應辦。合行事件,仰疾速條具申尚書省?!?
十四年三月十八日,幸太學,祗謁先圣。禮畢,御敦化堂,頒手詔命禮部侍郎秦 執(zhí)經,國子司業(yè)高閌講《周易 泰卦》,賜閌三品服。已而遂幸養(yǎng)正、持志二齋。太學、國子監(jiān)官各轉一官,選人改合入官,大職事已該永免解人與免省,未該免解人與免解一次,學生支賜束帛,余轉資、犒設有差。
十五年正月十八日,車駕幸景靈宮朝獻。禮畢,次幸天竺寺燒香。
六月三日,幸太師秦檜新第,檜降制加恩,妻封兩國夫人,新婦封郡夫人,孫女封令人,孫并除直秘閣,賜紫章服,干辦使臣推恩有差。
十七年二月十三日,親祀高禖禮畢,幸龍井、壽圣院等處燒香。
十八年正月十四日,車駕御景靈宮朝獻禮畢,幸天竺寺院燒香,次幸玉津園。十九年正月二十日、二十年正月十八日、二十一年正月十八日,又幸。
三月二十二日,以太一宮告成,車駕親詣燒香。
十九年二月十六日,親郊禮畢,車駕詣太一宮恭謝燒香,就西齋殿進早膳,宣臣僚對御,賜酒食。自是郊禮畢并行此禮。
二十一年十月八日,車駕詣景靈宮朝獻禮畢,幸太傅、清河郡王張俊第。制以俊為太師,弟保特轉遙郡防御使,男直敷文閣子顏、直敷文閣子正、直秘閣子仁并升兩職,侄子儀、子安、子文,侄孫宗元、宗弼、宗亮、宗說、宗益、宗穎,各轉兩官。內子儀除兩浙東路安撫司參議官,宗元除大宗正丞,女、新婦、侄新婦并封郡夫人,干辦府以下推恩有差。
二十二年正月十八日,車駕詣景靈宮朝獻禮畢,幸延祥觀等處燒香,次幸玉津園。二十三年二月四日、二十四年正月十八日、二十五年正月十八日、二十七年正月十八日、二十八年正月十八日、二十九年正月十八日,又幸。
二十五年二月十日,御廚、翰林司言:「自今后每遇車駕行幸去處,從駕官令破器食酒果,除宰執(zhí)、親王、使相、侍從、臺諫、三衙管軍正任、(兩)[內]省都知、押班、御帶、御(樂)[藥]、門司、卿監(jiān)、郎官、宗室遙郡、橫行五司官依舊供應,其余除米面對象不給外,將合得豬、羊、酒、果數開具牒臨安府,估定錢數,徑行曉示合赴官等,從人一面赴行在糧審院入歷批勘?!箯闹?。
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九日,詔新知平江府陳正、同知鎮(zhèn)江府楊揆以侍從官補外,未經朝辭,令赴太一宮隨班對御茶酒。
十八日,詔:「軍頭司等子每遇車駕行幸,(牧)[收]接唐突人,除宗室、宗女、宗子、宗婦外,余人各行毆擊。比來諸司人亂有詢問,急于得知,擅行止約,不得毆擊,理宜禁止??勺越窈蟪H從快行按表當詢問,入廂入殿御前祗應許毆擊訖量問事因,余人不得詢問。如尚敢違戾及本司人漏泄,并依無故輒入通進司法斷罪。仍令軍頭引見司覺察聞奏?!?
二十九年四月六日,詔:「車駕行幸,禁衛(wèi)排立之后,尚有諸色人從等坐臥諠嘩,往還不已,甚失恪恭之禮。可令有司立法斷罪止絕?;食撬尽⒔l(wèi)所如輒(從)[縱]容犯者,不行收執(zhí),從杖一百科罪?!?
三十二年八月十七日,孝宗皇帝已即位,未改元。詔:「去年官吏扈從太上皇帝巡幸建康者,并已推恩,自今日以后,凡扈從無券歷者,更不推恩?!挂缘钪惺逃窂堈鹧裕骸附蚨驅偕暾垼瑧鑿墓倮舨辉o券之人,令扈〔從〕官司保明刺報檢正檢詳審度,出給付身。各隨從官吏未有不給券者,今有此指揮,則不系隨從之人例皆附會,貨賂公行,展轉相攀,源源不已。且當時視師,正為捍御大敵,后苑作人吏何緣從行 此一項推恩已至一百十三人,以類推之,必皆非實。若更不為之限,則遷延歲月,無有了時。」故有是詔。
禮 宋會要輯稿 禮五二 巡幸 孝宗
孝宗
淳熙五年九月十二日,幸秘書省。十三日,孝宗幸秘書省,如紹興十四年之儀。帝賦詩,群臣皆屬和。
十年七月四日,朝獻景靈宮回,幸明慶(幸)[寺]燒香祈雨。十四年七月十四日,再幸。
十一月十三日,幸龍山教場抽摘馬軍按閱回,幸玉津園。
十六年十月二十八日,進早膳畢,車駕幸候潮門外大教場閱兵。
孝宗干道二年二月四日,車駕幸玉津園射,次幸龍井。凡車駕行幸出郊,皇太子及管軍、應從駕臣僚并戎服扈從,宰執(zhí)已下免從駕?;蛟壮技笆瓜嘣S從至某所,臨時降旨。
十一月二十四日,車駕幸候潮門外大教場,進蚤膳畢,次幸白石教場閱兵。
四年正月二十七日,車駕幸景靈宮朝獻
畢,次幸天竺寺燒香,(次幸天竺寺)晚幸玉津園。
十月十六日,車駕幸茅灘抽摘諸軍人馬按教。
六年十月三日,車駕幸大教場,蚤膳畢,次幸白石教場按教。
八年正月二十八日,車駕諸景靈宮朝獻畢,天竺寺燒香,次幸冷泉亭,(曉)[晚]幸玉津園。
九年閏正月二十八日,車駕幸天竺寺燒香,次幸玉津園。
禮 宋會要輯稿 禮五二 巡幸 光宗
光宗
【宋會要】
紹熙二年四月八日,進早膳畢,車駕詣重華宮,恭請至尊壽皇圣帝、壽(城)[成]皇后同幸聚景園。四年三月二十六日如之。
五年四月三日,進早膳畢,車駕幸玉津園,進晚膳。
禮 宋會要輯稿 禮五二 巡幸 寧宗
寧宗
寧宗慶元年十月二十九曰,車駕幸候潮門外大教場閱兵。
六年三月十六日,進早膳畢,車駕詣壽慈宮起居,恭請壽成惠慈皇太后同幸聚景園。
嘉泰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幸大教場按閱諸軍人馬。
三年正月二十八日,幸太學,祗謁先圣。先詣至圣文宣王殿行禮,次幸太學講書畢,賜茶。次赴(照)[昭]烈武成王殿行禮,次幸武學賜茶。
三月十六日,幸聚景園。
開禧二年三月十八日,車駕詣壽慈宮起居,恭請?zhí)侍笸揖劬皥@。
嘉定元年閏四月二十七日,車駕詣太一宮祈雨燒香,次詣明慶寺靈感觀音前燒香。
二十四日,御筆:「朕念常(賜)[旸]為沴,夕惕靡寧,雖已齊心致禱于宮中,外命群臣 走名祀,而精誠未至,雨澤尚愆。朕以二十七日親詣太一宮及明慶寺燒香,仍令三省行下諸路監(jiān)(寺)[司]守臣,各體朕意,虔(如)[加]祈求,務獲通濟?!?
八年四月六日,車駕詣景靈宮孟夏朝獻。禮畢,又以禱雨詣太一宮及明慶寺。
禮 宋會要輯稿 禮五三 冊后
【宋會要】
笏,樞密都承旨、祗應諸司使以下并公服系 ,與內侍都知已下常起居,班首奉圣躬萬福。 國朝之制,車駕幸寺觀焚香、園苑游宴,其日內客省使至通事舍人、合門祗候并應起居者皆然。笏,一班常起居。 次殿前馬步軍以下于內東門廊南階下,次執(zhí)球杖供奉官以下于內東門南對立,次諸班并常起居。次舍人引宰臣以下應隨駕官,并非泛駕幸諸處并常起居,曾起居止奏萬福。執(zhí)球仗供奉官候引駕回,于內東門南對立,常起居。袍出,降座,鳴鞭出內。至寺觀殿上焚香訖,宣從臣吃茶,舍人引宰臣以下再拜就座。吃茶訖,復再拜退?;蛐郎浺韵鲁圆?,舍人引當御前,躬三呼萬歲,就座。吃茶訖,退,皆躬三呼萬歲。如賜茶絹或茶果,即舍人宣 喝賜如常儀。如宣隨駕官對御食,進酒、賜酒、就座,如大宴儀。應隨駕官宰臣、親王、樞密使以下,學士、三司 皇帝服(副使)[使副]、知開封府、使相、節(jié)度使至刺史、當直修起居注常從外,知制誥、待制、統(tǒng)軍上將軍,合門旋定旨。中書、親王、樞密及宣徽使并禁衛(wèi)內行馬,余官并禁衛(wèi)后序行。駕回,并從至門內方退。應新授職官未朝謝特宣召者,座次合門臨時奏裁。如視朝后非時行幸,宰臣、親王以下并公服系 ,除不赴內東門起居外,余如上儀。
太祖
【宋會要】
建隆元年四月十六日,幸玉津園。八月五日、二年閏三月六日、四年七月六日、干德二年六月十六日、七月八日、八月十二日、開寶三年八月十九日、開寶六年五月十日、八月六日、七年五月十八日、七月六日、八年四月二十六日、九年五月十五日,凡十三臨幸。
六月二十四日,車駕至潞州,幸延唐寺。
九月十一日,幸宜春苑。二年二月十七日、三年二月十八日,又臨幸。
二年正月七日,幸造船務觀習水戰(zhàn)。是月二十四日、二月六日、三年十月二日、四年正月十二日、八月二十日、干德二年八月十二日、五年二月一日、開寶八年三月十三日開寶:原脫,據《長編》卷一六補。,凡八臨幸。
十八日,幸元化門犒設修河丁夫。
二月二日,幸飛山軍閱炮車。
十日,幸城南觀修水柜。
八月二十日,幸崇夏寺觀修三門。
十月九日,幸大相國寺。干德二年二月一日、六月十六日、六年八月四日、開寶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又臨幸。
十二月十二日,幸新修河倉。
三年三月九日「三年」上原衍「開寶」二字,據《宋史》卷一《太祖紀》一刪。,幸(大)[太]清觀。四月十一日、十月二日,又臨幸。
四年七月六日,幸教船池,詔近臣觀習水戰(zhàn)。是月十七日、干德二年二月一日、三月五日,賜水軍將士衣物。六月十六日、七月八日、四年九月十四日、五年二月三十日、三月十七日、開寶三年四月二十四日、七月二十九日、八月十八日、四年三月九日、五月二十七日、五年三月十三日,凡十四臨幸。
九月十九日,幸金鳳園。干德五年十一月五日干德:原脫,據《長編》卷八補。、開寶二年十一月十一日、二十三日,又臨幸。
干德二年七月二十二日,幸北郊觀稼。
二年九月二十一日,幸西水硙。開寶二年七月二十七日、十月二十四日、八年四月二十八日,(又)凡三臨幸。
四年閏八月二十九日,幸皇弟開封府尹北園。開寶八年八月十六日、十月二十七日,又臨幸。
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幸建隆觀。開寶三年二月十九日,再臨幸。
六年七月二十五日,幸鐵騎營,賜軍士錢及羊酒有差。
八月七日,幸飛龍院。九月二十九日;十月十一日;開寶二年正月十一日,賜從臣馬,仍令天雄軍節(jié)度符彥卿等十二人自擇之;十月二十四日,賜近臣名馬;四年二月十一日,賜從臣馬;九年正月十二日;五月三日:凡七臨幸。
開寶二年七月十一日,幸封禪寺。十月二十四日、三年十一月十一日觀新鍾、四年四月十三日、九年八月十一日觀經藏,凡四臨幸。
八月十八日,幸開封府。
三年二月十九日,幸西茶庫。
五月十三日,幸城北水硙。六年八月二十八日、七年正月二十九日,又臨幸。
六年七月十日,幸都亭驛。八年四月十一日臨河亭閱新造戰(zhàn)船,十八日臨汴水觀飛江兵士乘刀魚船習戰(zhàn)刀:原無,據《長編》卷一六補。,凡再臨幸。
七年五月十九日,幸講武池習水戰(zhàn)。是月二十九日;七月六日;
八月十四日,軍士萬人各賜緡錢;二十九日;八年四月二十六日、九年五月〔十〕四日:凡六幸。
八年四月三日,幸東水硙。八月十六日觀魚,九年五月三日又臨幸。
五月十三日,幸新修染院。十月二十七日、九年八月十一日,又臨幸。
十一月三日,幸綾綿院,賜錦工衣有差。
二十八日,幸新修龍興寺。十二月十一日、九年八月五日,又臨幸。
九年二月二十日,幸禮賢院宅。先是,命熏風門外起大第一區(qū),器用儲(待)[舄]之物悉備,以待錢俶,仍賜禮賢宅。至是,聞俶將至,故先臨視焉。及俶至,三十日又臨幸,九月二十七日再臨幸。
三月二十四日,車駕(注)[駐]西京幸龍門廣化寺,開無畏三藏塔。
七月三日,幸晉王第,觀水入新池。先是,命水工自左掖門按地形為大輪,激金水河注晉王邸第,帝自步出宮門相視。及水通,乃臨幸。
八月十一日,幸等覺寺。
九月二十七日,幸城南池亭。
八年十月,將議巡幸,遣莊宅使王仁珪、內供奉官李仁祚與知河南府焦繼勛同修洛陽宮室焦繼勛:原作「周繼勛」,據《長編》卷一六、《宋史》卷二六一《焦繼勛傳》改。明年四月,帝至洛太宗 其壯麗,繼勛等并優(yōu)進秩。
禮 宋會要輯稿 禮五二 巡幸 太宗
太宗
太宗太平興國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幸相國寺。九年三月七日、端拱二年九月十五日,又臨幸。
十二月二十七日,幸玉津園。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再臨幸。
二年正月三十日,幸講武池。五年閏三月二十七日,再臨幸觀樓船卒習船。
二月十四日,幸新鑿池,賜役卒三萬五千人各千錢、布一端。
三十日,幸太平興國寺。四年八月十七日、五年九月十七日,又臨幸。
同日,幸造船務。三年四月十七日、八月二日,又臨幸。
三月二十八日,幸開寶寺。六月二十六日、三年三月二十八日登經樓,九月十六日、五年二月八日,凡三臨幸。
五月五日,幸新水硙。是月二十三日;九月十四日,賜役夫錢帛有差;十二月一日,賜從官飲;四年閏三月三日,召近臣觀魚;九年十二月十九日:凡五臨幸。
六月二十六日,幸飛龍院,賜從臣馬各一匹。三年六月二十九日宴從官;六年十月二日;雍熙二年九月十三日,帝親選名馬賜近臣;淳化三年九月二十四日閱馬,賜從官馬一匹:凡四臨幸。
閏七月十日,幸白鶻橋,臨金水河。
九月十六日,幸造箭院,賜工徒人千錢、布一端。
同日,幸新修三館,賜役夫錢有差。三年二月十六日,再臨幸。
十一月二十七日,幸新修御龍弓箭直,賜軍士錢帛。
三年正月二十八日,幸干明寺。
二月一日,幸鄭國公主第,賜駙馬都尉王承衍銀器百兩、帛百匹。
十六日,幸西綾錦院,命近臣縱觀織室機杼,賜工役人錢帛。四年八月十七日再幸,賜綾錦使襲衣、銀帶、錢十萬,工人衣服□錢。
四月十七日,幸建隆觀。
同日,幸西染院。
二十六日,出景風門,駐輦觀刈麥。
十月八日,幸齊王府,賜銀萬兩、絹萬匹。十一月十九日,再臨幸。
同日,幸武功郡王第。
七年二月六日,幸新修御廩。
十月十日,幸瓊林苑。
十四日,幸新尚書省。
八年三月四日,幸安遠門,賜修城卒人千錢。
九年正月六日,幸景龍門外水硙。帝臨水而坐,召從臣觀之。因謂曰:「此水出于山源,清澄甘潔。近河之地水味皆甘,豈河閘所及乎 」宋琪等曰:「亦猶人性善惡染習所然?!沟墼唬骸盖溲允且病!?
四月十四日,幸金明池習水戰(zhàn)。帝御水殿,召近臣觀之,謂宰相曰:「水戰(zhàn),南方之事也。今其地已定,不復施用,時習之,示不忘戰(zhàn)耳?!挂蛐?謂)[講]武臺閱諸兵,都試軍中之絕技者,遞加賞賚。登瓊林苑樓,樓前百戲皆作,士庶闐咽。擲金錢,令樂人爭之,極歡而罷。雍熙二年四月二十二日,再臨幸。
五月二日,出南熏門觀稼,召從官列坐于田中,令民刈麥,咸賜以錢帛?;匦矣窠驁@,觀魚張樂,習射久之,宴飲極歡而罷。
雍熙二年五月二十日,幸城南觀麥,賜田夫布帛有差。
二年二月二十七日,幸新騏驥院回,召近臣宴于后苑。帝臨池釣魚,令侍臣賦詩。飲從官酒,盡醉而罷。
四年四月十五日,幸金明池觀水嬉,賜從官飲。帝曰:「雨霽天涼,中外無事,宜勿惜醉也。」因登苑中樓,擲金錢繒彩于樓下,令人爭取,極歡而罷。
淳化三年三月二十二日,幸金明池觀水嬉,命為競渡之戲。擲銀甌于波間,俾軍人撇波取之。因御樓船,命奏教坊樂于池岸,都人士女縱觀者億萬。帝顧視高年皓首者,命以白金器皿就賜之。宴從官于瓊林苑,帝作《游瓊林苑》詩賜近臣。
九月二十四日,幸潛龍園,駐輦池東岸,臨水,謂近臣曰:「朕不至此已十年。昔尹京日,無事常痛欽飲上,倒戴者無數。今池邊之木已成喬林矣?!挂蝾櫧谭皇构刂业葦等嗽唬骸溉甑惹叭找詷吠瘡奈?,今亦皓首矣,何光陰易得如此!」嗟嘆之久,帝親引滿舉大白,詔(郡)[群]臣盡醉。
五年二月二十四日,幸南御莊觀稼。
禮 宋會要輯稿 禮五二 巡幸 真宗
真宗
真宗咸平元年八月二十三日,幸諸王宮。九月二十六日;四年四月六日,以曹國公元儼將出閣,臨視新宮;景德二年六月七日,大中祥符元年八月二日,十二月二十四日,寧王〔元〕僖、舒王元捻宮皆臨幸。
二年九月二十四日,幸開寶寺福圣院。四年八月十一日、景德三年四月五日、大中祥符元年十二月十七日、二年二月十九日、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四年五月十七日、六年十二月十八日、七年三月十七日、八年八月四日、天禧元年五月十五日、十一月十一日、二年十月二十七日、三年四月六日、四年七月二十四日,凡十四臨幸。
咸平三年正月十七日,車駕駐北京,幸太安寺紫微宮。
五月十三日,幸金明池,御水心殿,東向觀水嬉。又西向觀競渡,揚旗鳴 ,分左右翼,植木(擊)[系]繒彩以為標,方舟疾進,先至者賜之。移幸瓊林苑,登露臺,鈞容直奏樂于臺下,阛阓百戲競集,有戲熊令捧壺盤槊者,遂宴于前殿。由水殿洎苑中,召從臣坐者五,皆酒數行。帝歡甚,從臣皆醉,善游軍士及諸獻技者賜物有差。
十一月,幸御龍營,閱射弓,遂觀稼于北郊。四年四月十六日。景德元年幸天駟監(jiān)按以上三事文字有誤?!甘辉隆箲獮椤甘蝗铡梗赶唐剿哪臧嗽率蝗?,事見下文?!妇暗略辍箺l為此年正月七日事,后文亦有。是此三事均為錯簡。唯「四年四月十六日」條未知為何事。。
四年四月九日按以下三事,據詩題為「金明池閱水戰(zhàn)」觀之,應為幸金明池明,與上文「五月十三日」條相接。唯末言「凡四臨幸」,而此只三事,疑上文「四年四月十六日」亦為幸金明池。,帝作《金明池閱水戰(zhàn)》詩賜近臣;大中祥符三年三月十三日,帝作七言詩賜,近臣和;六年四月十五日,帝作歌,近臣畢歌。凡四臨幸。
九月十八日據《宋史》卷六《真宗紀》,此指咸平三年九月十八日。,幸大相國寺,升三門。四年十二月八日、六年十一月十六日、景德二年五月一日、三年五月四日、四年八月九日、大中祥符二年二月十九日;四年正月十七日,令近臣留飲行香院;九年正月十四日、天(嬉)[禧]元年正月十六日:凡九臨幸。
四年八月四日,幸左藏庫,賜主藏官吏器帛有差。大中祥符八年八月五日再臨幸。
十一日,幸御龍營,閱射勁弓,賜緡錢有差,遂觀稼于北郊。
五年二月二十三日,幸上清宮。景德四年八月八日、大中祥符元年十二月十七日、二年二月十九日、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四年正月十七日、五月十七日、六年十二月十八日、七年三月十七日、八年八月五日、天禧元年八月一日、十一月十五日、三年四月七日,凡十二臨幸。
四月七日,幸玉津園,觀刈麥。景德二年五月一日、三年五月四日、大中祥符二年五月六日;四年五月四日,觀刈麥秧稻,賜役卒衣服緡錢;五年五月十七日,帝作《觀稼》詩,近臣繼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帝作《觀稼》詩賜近臣;九年五月七日、天禧元年五月二日;三年四月二十三日,帝作《觀稼》詩,(郡)[群]臣畢和;四年五月七日。凡十臨幸。
七月十七日,幸三館秘閣,閱書久之,賜直官校理器帛、書吏緡線有差。景德四年八月八日,再臨幸。
真宗咸平五年七月二十一日,詔有司每行幸,翰林學士、侍講、侍(講)[讀]、樞密直學士并從,不須臨時取旨。大中祥符二年八月十五日,車駕幸金明池,特詔御史中丞趙昌言預焉。憲官從游宴,(日)[自]今月十四日皇帝詣諸宮寺焚香,總三十余處,過百拜以上。臣等侍從,倍增憂灼,昨崇政殿已面奏陳。臣聞尊事萬靈,固先精意,登用百禮,乃貴時中。在經久之從宜,必裁正而惟久。伏望特命攸司,載詳定式,自今車駕幸諸宮觀、寺院,正殿再拜,及諸殿令群臣以下分拜,庶垂億載,允 通規(guī)?!共辉省W允窃偕媳響┱?,乃詔禮儀院詳定差減焉。 昌言始也。十年正月十九日,中書門下上言:「伏
景德元年正月七日,幸天駟監(jiān),賜從官馬。三年九月十五日再幸,賜從官馬,
本監(jiān)官吏、將士綿帛。
十一月二日,車駕駐澶州,幸開福寺、城南臨河亭。
景德二年三月十八日,幸軍器內弓箭庫,賜官吏、兵健綿帛有差。
九月二十五日,幸太平興國寺,至傳法院觀新譯經。又至戒壇(完)[院],召僧官、譯經僧座,賜茶彩有差。入自右掖門,幸殿前指揮使班觀馬射,賜緡錢,宴從官于崇和殿。
三年四月五日,幸御龍直班院,閱弓刀技,第賜緡錢。又幸左騏驥院,賜從官馬,群牧使已下器帛有差?;匦页缥脑海^四庫圖籍及所編君臣事跡,賜編修官品帛、書吏等緡錢有差,遂宴從臣于崇政殿。
四年正月二十九日,詔曰:「朕以春露既降,時感載深,祗謁寢園,躬申奠酌。蓋達誠于孺慕,非取樂于游豫。瞻彼山川,時惟二宅,而守鑰之長,留局之臣,耆耋之氓,緇黃之眾,翹心望幸,掎袂拜章。況數舍之匪遙,且(郡)[群]情之至確,或回輿駕,言歷舊都,慰其徯仰之心,舉此省巡之典。朕以來月二日暫幸西京,所司準式?!?
二月二日,次西京,車駕由上東門,駐蹕于迎鑾彩樓。少頃,入大內。三月二日,至自西京「自」字原脫,據《長編》卷六五補。按「三月二日」條應在下文「二十九日」條后,以下皆述往返西京行程。。
五(月)[日],幸天宮、崇德二寺,回,宴從臣于講武殿。
七日,幸永芳園,謁上清宮,賜道士紫衣、茶帛。
十二日,幸廣化寺,觀無畏三藏真身塔。又至龍門,南望香山寺,還御廣化寺,賜從官食。移幸潛溪寺,所至賜主事僧紫衣、貧民老疾者緡錢。
十五日,幸廣愛寺、會節(jié)園,賜從官食。又幸魏仁浦園。
二十四日,車駕發(fā)西京,幸白馬寺。晚次偃師縣,幸慈云寺,賜知寺僧紫衣、僧眾茶絹。自是所至為常。
二十五日,次鞏縣,幸永福、勝果二院。
二十六日,次滎陽縣,幸大海寺、玉像院、護圣院。
二十七日,至鄭州,幸開元寺、保安院。
二十九日,次中牟縣,幸智度寺。
四月二日,幸秦國主公第。十二月二十四日,再臨幸。
八月七日,幸寶相寺。
四年八月八日,幸內藏庫,賜提點劉承珪以下器幣、官健緡錢。大中祥符八年八月五日,再臨幸。
大中祥符元年四月十八日,幸晉國、魯國長公主第,并賜白金千兩、彩二千匹。
五月二日,幸玉津園南新亭,觀刈麥,監(jiān)園官吏、刈麥軍士賜物有差。先是,每歲有司正設帳殿于園南,主吏言旁有隙地,請構亭以備游幸。及是亭成,始御(馬)[焉]。
九月十八日,幸右騏驥院,賜從官馬一匹。
十二月十七日,幸景德寺。二年二月十九日、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四年五月十七日,凡三臨幸。
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幸崇真資圣院。三年六月三日,再臨幸。
三年閏二月十七日,幸開封府射堂。帝謂從臣曰:「朕昔尹京府,先帝為創(chuàng)此堂,俾之習射?!怪苡[久之,多所感慕。又至西京閱太宗御書圖畫數十軸「西堂」原作「西京」,「畫」原脫,并據《長編》卷七三改、補。,遂宴于射堂。帝作七言詩,從臣畢賦。
十一月二十四日,幸太一宮。
大中祥符四年十二月十七日,幸玉清昭應宮。四年五月十七日、八年八月四日、天禧元年十一月十一日、二年七月二十七日、三年四月六日、四年七月二十四日,凡六臨幸。
五年九月七日,車駕臨視新作延安橋,因幸大相國寺、上清宮。
二十五日,幸故鄆王、兗王宮,奠其畫像。又宴相王元墦宮,從臣官僚畢預,帝作七言詩賜之。元墦等奉觴上壽,咸(陽)[賜]襲衣、(命)[金]帶、器幣、緡錢。又與宗室射于宮之西南亭。申時,從官退,帝獨以中官從,復幸元捻、元儼宮。又宴元墦宮,夜三 而罷。
六年八月十三日,幸瑞圣園觀稼,帝作《郊外觀稼》詩,近臣皆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再幸,帝又作《觀稼》五言詩,近臣繼和。天禧元年八月六日,又幸,帝作《觀稼》七言詩,近臣皆和。
八年七月十九日,幸相王元墦〔新宮〕新宮:原脫,據《長編》卷八五補。。〔元墦〕表獻御衣、金器、銀、繒、綿、錢凡八千,詔回賜之,別賚襲衣、金帶、鞍勒馬、緡錢,悉加常數。又遣使賜城南諸王宮緡帛各有差。
八月五日,幸會靈觀。九年正月十四日、天禧元年八月一日、十一月十五日、三年四月七日,凡四臨幸。
二十四日,幸端王元儼新宮,賜元儼襲衣、金帶、鞍勒馬、緡錢。還幸相王元墦宮。
九年七月二十五日,幸天清寺。
天禧二年八月一日,幸景靈宮。三年四月六日、四年七月二十六日,又臨幸。
同日,幸祥源觀。三年四月七日,再臨幸。
四年正月十四日,幸建隆觀、太平興國寺。
十七日,詣祥源觀,幸資善堂。
禮 宋會要輯稿 禮五二 巡幸 仁宗
仁宗
天圣三年五月十二日,幸南御苑觀稼。翌日,帝諭宰臣曰:「昨親疆畔,聞旁舍軋軋有機杼之聲,因召問,乃一貧婦人紡織耳。尋令賜與茶帛??椩煨量?,不免貧寒。」王曾等奏曰:「陛下深知耕織艱辛,曲軫圣念,實天下生民之幸?!刮迥晡逶氯?,再幸,賜宰臣、刈麥穗兵士等緡錢。
同日,幸玉津園,命殿前指揮使射柳枝。五年五月三日;九年五月十一日觀刈麥蒔稻,賜耕者錢絹衫屨;慶歷四年五月十一日觀刈麥種稻。凡三臨幸。
八月十七日,幸瑞圣園觀稼亭觀刈粟,賜墾田兵士錢有差。六年八月二十一日,御幄殿,賜近臣酒五行、刈粟兵士帛有差;景佑三年八月十七日、寶元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康定二年八月一日、慶歷二年八月二十八日、五年八月四日、皇佑元年八月十五日:凡七臨幸。
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幸玉清(詔)[昭]應宮。
同日,幸建隆觀。
五年十月八日,帝同皇太后幸御書院,翰林(院)學士宋綬撰記,刻石院壁。
六年五月八日,幸開寶寺靈感塔。八年十二月十五日、九年八月二十五日、明道二年十二月八日、景佑二年三月九日、十二月十九
日、四年八月六日、寶元元年十二月八日,凡七臨幸。
同日,幸上清宮。八年十二月十五日、九年八月二十五日、明道二年十二月八日、景佑二年十二月十七日、四年八月六日、寶元元年十二月八日、二年八月八日,凡七臨幸。
十七日,幸顯圣寺天圣塔。
九月十二日,幸新修西太一宮,路次觀農民執(zhí)來種蒔,賜茶帛有差。十二月三日、九年九月八日,又臨幸。
同日,幸晉安禪院。十二月三日、明道二年三月八日,又臨幸。
八年四月三日,幸金明池水心亭觀水戲,移西幄觀棹船爭標。又幸瓊林苑,登望波臺,宴從臣,賜軍士緡帛。九年四月三日、景佑二年四月三日、五年四月七日、慶歷二年四月一日、六年四月一日、八年四月六日、皇佑二年四月一日,凡七臨幸。
十月二十六日,幸洪福院。明道二年三月八日,再幸,命從官游覽山亭,賜道傍耕者茶絹。
十二月十五日,幸景德寺。寶元二年八月八日,再臨幸。
九年九月八日,幸順天禪院。
明道二年十二月八日,幸祥源觀。景佑二年十二月九日、寶元元年十二月八日,又臨幸。
同日,幸會靈觀。景(德)[佑]二年十二月九日、寶元元年十二月五日、康定二年十二月四日、慶歷二年五月十四日、二十三日,凡五臨幸。
景佑元年九月十六日,幸萬壽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四年三月五日、寶元元年十二月八日、慶歷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凡四臨幸。
景佑二年三月十七日,詔開封府:「車駕行幸,今后諸色人不得升屋登高觀看。如違犯,勘鞫,嚴行斷遣。更有合行鈐轄事件,即仰肅整禁衛(wèi)所擘畫條奏?!?
三年二月七日,詔:「今后車駕幸宮觀、寺院,令合門依例喝賜茶酒?!顾脑率?,合門詳定到車駕幸宮觀、寺院支賜茶絹等第例,詔依奏。景靈宮、會靈觀、祥源觀、萬壽觀、上清宮、建隆觀、東西太一宮。道錄絹七疋,茶五斤;副道錄絹五疋,茶五斤;都監(jiān)絹三疋,茶二斤;鑒儀、守闕鑒儀,各絹一疋,茶一斤;宮觀主、本宮觀都監(jiān),各絹一十疋,茶五斤;逐宮觀道眾共絹三十疋,茶二十斤;駕經過起居道眾共絹二十疋,茶一十斤。延祥觀及諸道觀,道眾共絹一十五疋,茶一十斤;駕經過起居道眾共絹五疋,茶三斤。大相國寺、開寶寺、太平興國寺、啟圣院、景德寺、顯圣寺、太清寺、顯寧寺、奉先禪院、普安禪院、慈恩寺,僧錄絹七疋,茶五斤;副僧錄,絹五疋,茶二斤;講諭、講經首坐,各絹三疋,茶二斤;鑒(義)[儀]、守闕鑒(義)[儀],各絹二疋,茶二斤;僧眾共絹三十匹,茶二十斤;駕經過起居僧眾共絹二十匹,茶一十斤。啟圣院、普安禪院、奉先禪院、慈孝寺院,各絹一十匹,茶五斤。開寶寺塔、顯圣寺塔、起居寺僧眾,共絹一十疋,茶五斤。報恩院、惠辯院、惠圣院、奉圣院、水陸院、崇福院、法濟院、明禧院、法云院、承天院并諸寺院僧尼眾,逐院
共絹十匹,茶五斤;駕經過起居僧尼眾共絹五匹,茶三斤。太平興國寺譯經大卿、小卿,各絹七匹,茶五斤;同譯經僧,各絹二匹,茶二斤。上元觀(登)[燈],相國寺佛牙閣僧眾共絹一十疋,茶五斤。
八月十七日,閣門言:「準詔,車駕(寺)[幸]宮觀、寺(寺)院,令閣門依例喝賜茶絹,更不候傳宣。其迎駕起居僧尼道士,欲乞車駕親臨寺觀前后門經過,即依例喝賜。」從之。
十一月一日,詔今后(除)車駕幸宮觀、寺院燒香及諸處游宴,即喝賜茶酒。
二年八月十五日,幸奉先資福禪院。
十二月四日,幸太平興國寺。慶歷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再臨幸。
同日,幸啟圣禪院。寶元元年十二月五日、康定二年十二月四日、慶歷七年十二月十五日、至和二年四月四日,凡四臨幸。
九日,幸大相國寺。寶元元年十二月五日、康定二年十二月四日、慶歷三年五月十四日、二十三日,凡四臨幸。
三年九月五日,幸睦親宅,先詣祖宗神御殿,次 閱第舍,賜帛有差。宴宗室及兩制以上于都廳,教坊作樂,酒七行罷。
寶元元年十二月五日,幸慈孝寺。康定二年十二月四日、皇佑三年九月一日,又臨幸。
慶歷七年三月九日,毀后苑龍船。初,有司請修以備幸御,詔毀之。
至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幸景靈宮、慈孝寺、太平興國寺、啟圣禪院。
景佑三年,幸六親宅。
禮 宋會要輯稿 禮五二 巡幸 神宗
神宗
神宗熙寧元年正月十九日,幸集禧觀、清天寺、醴泉觀、大相國寺。
二年八月二十日,幸太平興國寺、啟圣禪院、景靈宮、慈孝寺。元豐二年正月十一日、五年十一月,凡兩幸太平興國寺、啟圣禪院。
二十二日,幸奉先禪院。
三年四月三日,幸金明池觀水嬉。移幸瓊林苑,登寶津樓,宴從官,教坊作樂。
四年正月十四日,幸集(嬉)[禧]觀,宴從臣于齋殿。幸大相國寺。
二月十四日,合門言:「自來車駕幸宮觀、寺院朝謁燒香,迎駕僧道喝賜茶絹,承例只告報祗候庫就賜。欲乞今后依圣節(jié)、南郊回賜例,告報僧道等赴合門,差合門祗候監(jiān)散。」從之。
六年十月二十九日,馬步軍司言:「乞遇車駕出新舊城門,諸軍正副指揮使內留一名在營部轄。」從之。
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幸太一宮。次詣凝祥池、崇禧殿、集禧觀、奉神殿,以太一宮成也。
九年七月四日,中書門下(奉)[奏]:「中太一宮言,皇帝今后正月十四日詣集禧觀燒香,次崇真殿行禮訖,乞自凝祥池山亭子西街道入本宮凝暉門,入東偏門,至御合降輦?!箯闹?。
九年十月十五日,幸開寶寺福圣院慶壽崇因閣,以閣新成也。
元豐元年正月十四日,幸集禧觀、中太一宮、大相國寺。二年正月十四日,〔又〕臨幸。
元豐二年正月十五日,詔:上元節(jié)車駕登門及行幸燕所,并令樞密副都承旨張誠一提舉幾察。
四月三日,幸金明池觀水嬉。
三年五月十六日,幸蜀國公主第(規(guī))[視]疾,因幸陳國長公主第。
五年正月十五日,幸
集禧觀、凝祥池、中太一宮、大相國寺。
六年正月十四日,幸集禧觀、中太一宮、醴泉觀、大相國寺。
十一月九日,恭謝萬壽觀,乃幸凝祥池、中太一宮、集禧觀。
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宰臣王珪等言:「車駕幸尚書省,自尚書以下并遷秩遷:原作「巡」,據《長編》卷三四一改。。臣等職在外輔,豈可復與諸曹例沾圣恩 竊不自安,乞寢罷?!股吓骸妇贾H,惟義而已。尚書以下既以推恩,卿等義所當得,毋固辭也?!?br /> 禮 宋會要輯稿 禮五二 巡幸 哲宗
哲宗
哲宗元佑元年正月二十七日,幸大相國寺祈雨。
五月十三日,楊王顥、荊王頵遷外第,太皇太后、皇帝幸其第,詔顥二子、(郡)[頵]七子并特轉一官。六月十二日,詔:「自來行幸,職事官帶學士、待制者許隨駕,不帶職合隨駕者仍舊。」
元佑二年十月十二日,幸凝祥池、中太一宮原稿無此條,「四年正月十四日」以下直接前條,然查《長編》所謂「九臨幸」者均為凝祥池、中太一宮、集禧觀、醴泉觀、大相國寺,可知此處必有脫文。茲據《長編》卷四○六補。。四年正月十四日、六年正月十四日正月:原作「六月」,據《長編》卷四五四改。、七年正月十四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八年正月十四日、(詔)[紹]圣三年正月十四日、四年正月十三日、元符元年正月十四日、五月八日,凡九臨幸。
同日,幸集(嬉)[禧]觀。五年正月十四日、六年正月十四日、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八年正月十四日、紹圣三年正月十四日、四年正月十二日、元符元年正月十四日、五月八日,凡八臨幸。
同日,幸大相國寺。五年正月十四日、六年正月十四日、七年正月十四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八年正月十四日、紹圣三年正月十四日,凡六臨幸。
五年三月二十七日,工部言:「車駕幸瓊林苑、金明池,舊制三月下旬取旨。」詔今歲(榷)[權]罷,仍依舊令支賜。
六年正月十四日,幸醴泉觀。八年正月十四日,紹圣四年正月十二日、元符元年正月十四日、五月八日、二年九月六日,凡五臨幸。
九月十九日,幸上清儲祥宮。七年正月十四日、元符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二年九月五日,凡三臨幸。
十月十五日,朝獻景靈宮,退幸國子監(jiān),賜豐稷三品服豐稷:原作「農稷」,據《長編》卷四六七改。當日稷講《尚書》。,本監(jiān)官、學官等賜帛有差。
六年八月二十七日,詳定編修閣門儀制所言:「按舊制,車駕行幸,文臣待制已上并隨駕。自改官制后來,止以舊日兩制即令隨從。看詳典故,兩省常侍、給、舍、諫議正系侍奉及備顧問之官,理當隨從。今欲乞將上件(宮)[官]于新儀內修入。」
紹圣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幸申王府,又幸端王府。元符元年三月二十一日,幸申王府。二十二日,幸端王府。
紹圣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皇城司言:「車駕行幸諸處,即本處官司豫行檢察,整肅排辦,從來未著通用令文。請今后差入內內侍省長立使臣二人,管押禁衛(wèi)并行門親從人員二人,節(jié)級四人,長行二十四人,應車駕行幸處所,即先往本處計會,官司再行檢察。」從之。
四年三月八日,詔:「自今遇車駕出新城,令殿前馬步軍司取旨,權差馬步軍赴新城外四面巡檢下祗應。每壁馬軍二百人,并于城外巡警?!?
四年三月二十日,幸金明池。
九月二十三日,幸中太一宮,為民祈福也。
元符元年四月六日,幸東宮、
莘王、簡王府,因幸睿成宮。二年四月八日,止幸莘王第此條應移「五月九日」條后,下句「二十二日」指元符元年四月二十二日。。二十二日,幸睿成宮。詔先朝從龍官并等第推恩,而朱有童與白身子孫恩澤,亡歿者賜銀絹有差,并付其家。五月九日,詔(北)[以]幸睿成宮,其先朝從龍官等已推恩外,其宮官責授崇信軍節(jié)度副使韓維特復左朝議大夫致仕,(乃)[仍]與一子宮觀差遣。故孫固、邵亢、王陶、陳薦、孫永、孫家恭家,各賜銀絹共三百匹兩。
二年正月十四日,幸開寶寺慶壽崇因閣。
四月八日,幸懿親宅。
三年九月二十三日,幸?guī)t邸,徐績、何執(zhí)中各轉一官。
禮 宋會要輯稿 禮五二 巡幸 徽宗
徽宗
徽宗崇寧元年三月二十七日,幸懿親宅〔定〕王戚第。
三年四月二十四日,幸金明池。大觀元年三月三日,再幸。
十一月四日,幸太學,遂幸辟廱,詔國子司業(yè)吳綱等轉官、改官、循資、賜章服、文武學生授官、免省試、免文解、賜帛有差。宣和四年三月二日,又幸,祭酒韋壽隆等轉官職,諸生賜茶。
四年八月二十一日,幸九成宮。
大觀元年正月十一日,幸興德禪院,以英宗、神考誕育之地,濮安懿王子孫可特與推恩。
三年正月二十三日,幸佑神觀。政和元年正月十三日、宣和三年正月十四日、七年十二月九日,凡三臨幸。
政和三年正月十四日,幸醴泉觀。五年九月八日、宣和元年七月二十三日、三年正月十日,凡三臨幸。
政和三年正月十四日,幸醴泉觀。五年九月八日、宣和元年七月二十三日、三年正月十日,凡三臨幸。
三月三十日,幸東太一宮。
九月一日,幸延福宮。
四年四月五日,幸尚書省。
政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詔今后遇旦、望、冬、年、〔天〕寧節(jié),車駕并詣宮觀燒香。
八月十五日,幸筠莊。
五年二月十五日,幸玉清和陽宮。
四月六日,幸秘書省,在省官皆遷秩一等,人吏轉一資,卒徒支賜有差。
六年六月五日,幸陽德觀。宣和三年正月十日、七年十二月十日,凡再臨幸。
八月二十六日,幸建隆觀,又幸太師魯國公蔡京賜第。
七年正月十四日,幸凝祥池。宣和元年正月十四日、三年正月十四日、六年正月十四日、七年十二月十日,凡四臨幸。
同日,幸中太一宮。宣和七年十二月十日,又臨幸。
三月三十日,幸瓊林苑。
宣和元年三月七日,幸蕃衍宅。十二月十三日,又幸景王位。
宣和三年正月十日,景靈宮朝獻既畢,詣陽德觀等處燒香。道過少保鄧洵武賜第,時洵武在殯,特令止樂。
宣和四年四月十八日此條前當有脫文。、五年三月十三日、十九日,凡五臨幸。
四年三月二日,幸秘書省,御道山堂幄次。俟班齊,御右文殿, 臣起居畢,移幸秘閣,宣群臣觀書及古器。再御右文殿,賜茶,在省官轉官、賜章服。再御提舉廳,宣三公、宰執(zhí)、親王、使相、從官觀御府書畫,賜御書畫有差,又出御墨分賜
臣。是日進早 畢,次幸太學。
八月十九日,幸鄆王府,賜諸王宴。
二十五日,幸太清儲慶宮及重芳貽慶寺。
五年正月十四日,幸上清儲祥宮。七年十二月十一日,又臨幸。
十一月十七日,幸太(博)[傅]王黼賜第,觀芝草,親屬并推恩有差。
十二月九日,幸神霄宮。
禮 宋會要輯稿 禮五二 巡幸 欽宗
欽宗
靖康元年四月二十五日,左司諫陳公輔言:「竊 陛下以孟夏享景靈東、西二宮,遂幸陽德、佑神觀。夫誠心齋戒,以薦明神,瞻其威靈,如在其上,退而思之,不忘于心,豈容此日擁嬪御、具聲樂以肆游幸之樂耶 伏望孟享既罷,實時還宮,其余行幸,皆乞暫罷?!乖t今后并享,更不帶過宮觀,供帳飲食已曾減省,可更令簡儉。
禮 宋會要輯稿 禮五二 巡幸 高宗
高宗
建炎三年九月二十日元年:原作「三年」,據《建炎要錄》卷六改。,詔:「據群臣章疏,請幸東南。金賊狡詐,難以便憑探報,遠去中原,專備一方??蓵厚v蹕淮甸,庶四方有警,皆易接應。除河北、河東已相繼發(fā)兵,及京師已應副運并委措置防托外,可分留精兵,科發(fā)錢物,于應天、拱、泗州等處防守,準備使喚,增重中原之勢。應合行事務,令三省、樞院同共措置施行。今來巡幸,即非遷都,捍御稍定,即還京(關)[闕],以待二圣之復。駐蹕之地,不為久計。仰先次行下,不得輒有興修改易,以致勞費。」先是,詔將來巡幸,駐蹕揚州,行下知揚州呂頤浩修治城池,命膳部員外郎陳兗干辦頓遞行宮一行官吏將佐軍兵安治去處,虞部員外郎李儔干辦舟船并樁辦糧草,發(fā)運使李佑、淮南轉運使李傳正并差隨軍轉運使。
十月一日,車駕登舟,巡幸淮甸,宰執(zhí)、侍從、百官、三衙禁旅、御營使司、五將軍佐扈衛(wèi)以行。
十四日,次泗州。
十五日,詣普詔寺塔下,宰執(zhí)、從臣扈從。
二十七日,至揚州駐蹕。詔:「應軍吏官兵等,昨自應天府扈衛(wèi)從至揚州,道路勤勞,并與轉一官資,合轉(員)[官]者與(員)[官]。該載未盡者,條具取旨?!?
十月十五日,車駕巡幸淮甸壽寧寺,詣僖祖以下神主前燒香。
建炎三年二月三日,詔宰執(zhí)、百司、諸軍并扈衛(wèi)車駕渡楊子江。是日至鎮(zhèn)江府,十三日至杭州。
三月一日,詔:「昨金人逼近,倉卒南渡,暫至錢塘,勢非得已。每念中原,未嘗終食敢忘。今累據探報,金人軍馬已離揚州,錢塘非久留之地,便當稍進,移駐江寧府,經理中原??捎谒脑律涎畵袢者M發(fā),應江寧府合預排辦并沿路一行程頓等事,有司疾速施行,務要前期趁辦。應副諸軍外,余事盡從簡便,不得騷擾?!?
三日,命尚書右(承相)[丞]葉夢得專一提領戶
部財用,充車駕巡幸頓遞使。
二十八日,詔曰:「國家歷運中微,干戈未弭,時因巡省,蓋順權宜。以江寧府王氣龍盤,地形繡錯。據大江之際,茲惟用武之邦;當各路之沖,實有豐財之便。將移前蹕,暫駐大邦,外以控制于多方,內以經營乎中國。尚慮有司排辦過于奉承,百姓追呼,疲于道路,儻齊民之或擾,豈菲德之敢安!將來巡幸,緣路州郡及兩浙路、江東監(jiān)司、江寧府,不得分毫騷擾,以安人心?!?
四月二十日,車駕進發(fā),自杭州幸江寧府。五月八日,至建康府駐蹕。舊江寧府是日改為建康府。
閏六月二十六日,詔車駕幸浙西。二十七日,詔戶部侍郎葉份先次點檢沿路排頓去處。知建康府湯東野充巡幸應辦事務官,先次令往平江府排辦事件。
二十八日,次鎮(zhèn)江府。九月四日,次常州荊溪堂。五日,次無錫縣。
紹興元年十一月五日,詔紹興府駐蹕日久,漕運艱梗,軍兵薪水不便,可移蹕臨安府。令徐康國日下前去權知臨安府,措置移蹕事務,候席益到交割府事訖,依舊同共措置。
十二月二十四日,詔車駕移蹕臨安府,留神武右軍統(tǒng)制官劉寶、張宗顏兩項人馬,仍且在紹興府駐札,聽候朝廷指揮起發(fā)。令張俊統(tǒng)其余兵并中軍將全裝軍兵結成隊伍,準備扈從。
二十三日,尚書省言:「車駕用來年正月十七日移蹕臨安府,所有侍從百司官吏,竊慮難以一并起發(fā)。」詔令侍從及百司官吏并自正月十日許逐旋從便先次起發(fā)前去外,留戶部侍郎并郎官一員,左右司郎官各一員,樞密院檢詳官一員,糧審院官各一員,左藏西庫官一員,量(載)[戴]見錢金銀,隨從進發(fā)。
二年正月一日,合門言:「〔軍〕賀移蹕臨安府,正月十日登舟。今比附舊例,畫一事件如〔左〕:一、車駕登舟日更不視事,至日禁衛(wèi)行門等殿內排立,皇帝出禁,禁衛(wèi)等迎駕,自贊常起居,隨拜三呼萬歲?;实圩祥T官已下,帶御器械官并祗應官等,并一班起居,次管軍一班起居,官(各)[合]宣名即宣名。次引宰臣宣名常起居訖,宰臣并管軍、合門官已下并祗應官等,并頭巾、窄衣、帶子?;实凵?,至御舟降輦?;虺笋R,臨時聽旨。一、沿路逐日住程處,引三省、樞密院起居,升舟奏事,先應奉、合門官已下并管軍并赴起居,如有上殿臣僚并合門官奏事,并升舟奏事如儀。早朝依例放。一、沿路州府縣鎮(zhèn)現(xiàn)任官并就本處迎駕起居,不許輒離本界。一、沿路遇忌辰日,臣僚并免起居。一、沿路如值雨雪沾濕,臣僚等并免起居。一、車駕至臨安府,其日江岸禁衛(wèi)、合門等并排立,并應奉官已下立定,皇帝出禁城,〔禁〕衛(wèi)等迎駕,自
贊常起居。隨拜三呼萬歲。次合門官并合應奉官迎駕,常起居訖,皇帝升輦行宮,或乘馬,臨時聽旨。侍從官并百(歲)[司]欲乞依例于行宮門外迎駕起居?!乖t依。
同日,太常寺言:「正月十日車駕進發(fā),移(畢)[蹕]臨安府,今參酌到合行事件:一、車駕自紹興府進發(fā),登舟日并至臨安府,各合差侍從官一員詣天慶觀圣祖殿燒香。其香并令入內內(寺)[侍]省請降,付紹興府、臨安府本觀收掌,至日供燒。一、車駕巡幸,沿路所過名山大川,系逐州府差官致祭。今來乞令紹興府、臨安府依例施行。」詔依。
十四日,車駕至臨安府駐蹕。
四年十月一日,宰臣趙鼎等進呈韓世忠奏報,番偽賊馬自淮陽軍犯承、楚州。上曰:「朕為二圣在遠,及天下生靈久罹涂炭,屈己請和,而黠虜貪惏不已,復肆侵凌,朕當親總六師,往臨大江,決于一戰(zhàn)?!顾煸t先遣張俊統(tǒng)率所部軍馬前去應援韓世忠,及令劉光世移軍建康。
十一日,殿中侍御史張致遠言:「近緣警報,車駕將親總六師,往臨大江,事屬機密,恐合早降黃榜,預行約束,每事簡省,務在不擾而集。如稍有配率,許人陳告,仍委侍從、臺諫官覺察彈劾?!乖t依。
同日,詔已降指揮,親總六師,往臨大江,其扈從臣僚,從官可差孫近、梁汝嘉、王居正、劉岑,臺諫趙霈霈:原作「沾」,據《建炎要錄》卷八一改。、張致遠,都司王綰,檢詳陳昂,郎(汪)[官]汪思溫、李元瀹、吳并。百司官吏除侍從、臺諫官自合依例,并三省、樞密院已選留人吏外,百司留吏、戶部、祠部、大理寺、糧料院、審計司、左藏東西庫、省倉、內藏庫、榷貨務、官告院、(馳)[駝]坊、合門、御廚、御馬院、禁衛(wèi)所、皇城司、通進司并量留官吏人兵外,其余三省、樞密院諸房及應干曹部官司局所等官吏,并本管下人兵,并令從便于諸州縣權暫寄居。仍仰逐州縣照在行在日文歷,已請終至,接續(xù)批勘請給。內見系行在就都歷批勘。仍令戶部依例分劈小歷前去,合用錢米,許于諸州縣應干見在儲司,不以是何窠名,除朝廷日近樁辦下錢米不許支使外,余并許取撥應副。稍有闕誤,許寄居官司官吏等徑赴尚書省陳訴,具違戾當職官吏重(制)[置]典憲。仍并候春暖,逐旋發(fā)赴行在。
二十七日,車駕至平江府。
五年正月十九日,參(和)[知]政事、行宮留守孟庾恭請車駕暫還臨安府,詔依。
二十七日,行宮留守司言:「臨安府狀,勘會前來車駕進發(fā),于鹽橋章亭驛登舟,出天聰水門。(念)[今]來車駕回鑾,未審于甚處登岸?!乖t章亭驛登岸,備儀衛(wèi)還行宮。二十八日,詔可于二月三日進發(fā)回臨安府,札與諸官司照會。
二月二日,御史臺、太常寺、合門言:「已降指揮,暫回臨安駐蹕,今具儀制條令故事下項:一、《車駕省方儀令》:車駕巡幸請還京,及期出城百里外奉迎,主當物務并監(jiān)臨官免赴。臨京再于五里外起居,次日入問圣體。一、儀制,車駕臨京,詣城外奉迎,起
居依合門儀。內執(zhí)政及兩省、御史臺官并尚書侍郎以上侍從官、節(jié)度使俟迎駕訖,分左右前道入內。一、檢會《因革禮》,太平興國五年,太宗北面回,禮院言鑾駕回京,是日早留守文武百官并出城奉迎,再拜起居如常儀,退。中書、門下兩省常侍以下、舍人以上,御史中丞,并引駕至升龍門下馬,分班序立。駕至,中書、門下橫行,余官不橫行,俱再拜三呼萬歲。俟駕過,其不引駕官先至丹鳳門外立班,俟駕至,橫行起居,再拜,隨拜三呼萬歲,分班,俟駕過。次日,中書、門下、文武百官內殿起居如常儀。一、今來前項儀令故事,比附參酌,若依儀起居訖前導官前導,緣今來車駕系乘御舟進發(fā),竊恐難以前導。兼員數止有三兩員,若依令除主當物務并監(jiān)臨官不赴外,余官出城百里外奉迎,其合赴官數目亦是不多。兼俟迎駕班退,合赴近城五里外起居,其經由道路窄隘,或至日值雨,慮恐難以趁赴。及百里外即非程頓去處,若行倉造侍班幕次,顯是勞費。欲乞并行權免,止依儀集應見任文武臣僚并寄居待闕官京官小使臣以上,出城五里外立班,(奏)[奉]迎起居。一、今擬定將來奉迎車駕節(jié)次。其日留守率應見任文武臣僚并寄居待闕京官小使臣以上,并履笏,內將校止窄衣、執(zhí)杖子。出余杭門五里分立定,俟御舟將至,舍人揖躬喝拜,兩拜起且躬,留守奏圣躬萬福。再喝拜,兩拜訖,各祗候。俟御舟過,并退內。留守先入門,赴章亭驛御幄下側立定。俟車駕降御舟,入御幄坐。管軍官僚并合從駕祗應官,欲乞免奏萬福。留守自赴幄殿下立定,舍人揖,宣名奏萬福。喝祗候,留守升幄殿當頭問圣體訖,兩拜,如有宣諭又兩拜。訖,詣御座左側奏事如儀。俟奏事畢,降階,退?;实凵傔€內。如宣馬,臨時聽旨。沿路官局并履笏迎駕起居,應合從駕官并管軍臣僚、祗應官等,并從駕還內如儀。一、已降指揮,車駕章亭驛登岸,備儀衛(wèi)還行宮,百官免前導。所有城內前導官,緣道路窄(溢)[隘],亦乞依城外禮例,更不前導。」詔依。
三日,車駕自平江府次吳江縣。四日次平望鎮(zhèn),五日次秀州,六日次崇德縣,七日次臨平鎮(zhèn)。
七日,御史臺、太常寺、合門言:「依(修)[條]令故事,俟車駕還內,次日文武百官內殿起居,問圣體如常儀。所有今來車駕還內,次日起居問圣體,伏乞朝廷取旨施行。勘(合)[會]已降指揮,車駕候到臨安府,依例作歇泊假三日。」詔候歇泊假滿日,依自來條例施行。
八日,至臨安府,上乘輦還行宮大內。
詔:「應昨日自臨安府扈從及隨逐官吏、禁軍、內諸司各與轉一官資,余人犒設一次。內有該載不盡之人,令有司取見詣實,比類施行。白身人候有
名〔目〕日收使?!?
六年八月九日,詔:「將來進發(fā),三省、樞密院、百司以紹興四年隨從人數三分為(卒)[率],差撥二分前去。應軍旅非泛支降錢谷、差除,并隨行在所處分外,其余百司常程事務并留臨安府依舊行遣,聽行宮留守司與決。內事有不(缺)[決]者,即申奏行在所。令解巘于本司所管軍馬內,揀選精銳一千人隨逐前去。邊順留臨安府彈壓,兼治殿前馬軍司事務。侍從官更互赴行在所共職。應一行事務并樁辦移運錢糧、草料之類,并令隨軍都轉運使梁汝嘉措置應辦。合行事件,仰疾速條具申尚書省?!?
十四年三月十八日,幸太學,祗謁先圣。禮畢,御敦化堂,頒手詔命禮部侍郎秦 執(zhí)經,國子司業(yè)高閌講《周易 泰卦》,賜閌三品服。已而遂幸養(yǎng)正、持志二齋。太學、國子監(jiān)官各轉一官,選人改合入官,大職事已該永免解人與免省,未該免解人與免解一次,學生支賜束帛,余轉資、犒設有差。
十五年正月十八日,車駕幸景靈宮朝獻。禮畢,次幸天竺寺燒香。
六月三日,幸太師秦檜新第,檜降制加恩,妻封兩國夫人,新婦封郡夫人,孫女封令人,孫并除直秘閣,賜紫章服,干辦使臣推恩有差。
十七年二月十三日,親祀高禖禮畢,幸龍井、壽圣院等處燒香。
十八年正月十四日,車駕御景靈宮朝獻禮畢,幸天竺寺院燒香,次幸玉津園。十九年正月二十日、二十年正月十八日、二十一年正月十八日,又幸。
三月二十二日,以太一宮告成,車駕親詣燒香。
十九年二月十六日,親郊禮畢,車駕詣太一宮恭謝燒香,就西齋殿進早膳,宣臣僚對御,賜酒食。自是郊禮畢并行此禮。
二十一年十月八日,車駕詣景靈宮朝獻禮畢,幸太傅、清河郡王張俊第。制以俊為太師,弟保特轉遙郡防御使,男直敷文閣子顏、直敷文閣子正、直秘閣子仁并升兩職,侄子儀、子安、子文,侄孫宗元、宗弼、宗亮、宗說、宗益、宗穎,各轉兩官。內子儀除兩浙東路安撫司參議官,宗元除大宗正丞,女、新婦、侄新婦并封郡夫人,干辦府以下推恩有差。
二十二年正月十八日,車駕詣景靈宮朝獻禮畢,幸延祥觀等處燒香,次幸玉津園。二十三年二月四日、二十四年正月十八日、二十五年正月十八日、二十七年正月十八日、二十八年正月十八日、二十九年正月十八日,又幸。
二十五年二月十日,御廚、翰林司言:「自今后每遇車駕行幸去處,從駕官令破器食酒果,除宰執(zhí)、親王、使相、侍從、臺諫、三衙管軍正任、(兩)[內]省都知、押班、御帶、御(樂)[藥]、門司、卿監(jiān)、郎官、宗室遙郡、橫行五司官依舊供應,其余除米面對象不給外,將合得豬、羊、酒、果數開具牒臨安府,估定錢數,徑行曉示合赴官等,從人一面赴行在糧審院入歷批勘?!箯闹?。
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九日,詔新知平江府陳正、同知鎮(zhèn)江府楊揆以侍從官補外,未經朝辭,令赴太一宮隨班對御茶酒。
十八日,詔:「軍頭司等子每遇車駕行幸,(牧)[收]接唐突人,除宗室、宗女、宗子、宗婦外,余人各行毆擊。比來諸司人亂有詢問,急于得知,擅行止約,不得毆擊,理宜禁止??勺越窈蟪H從快行按表當詢問,入廂入殿御前祗應許毆擊訖量問事因,余人不得詢問。如尚敢違戾及本司人漏泄,并依無故輒入通進司法斷罪。仍令軍頭引見司覺察聞奏?!?
二十九年四月六日,詔:「車駕行幸,禁衛(wèi)排立之后,尚有諸色人從等坐臥諠嘩,往還不已,甚失恪恭之禮。可令有司立法斷罪止絕?;食撬尽⒔l(wèi)所如輒(從)[縱]容犯者,不行收執(zhí),從杖一百科罪?!?
三十二年八月十七日,孝宗皇帝已即位,未改元。詔:「去年官吏扈從太上皇帝巡幸建康者,并已推恩,自今日以后,凡扈從無券歷者,更不推恩?!挂缘钪惺逃窂堈鹧裕骸附蚨驅偕暾垼瑧鑿墓倮舨辉o券之人,令扈〔從〕官司保明刺報檢正檢詳審度,出給付身。各隨從官吏未有不給券者,今有此指揮,則不系隨從之人例皆附會,貨賂公行,展轉相攀,源源不已。且當時視師,正為捍御大敵,后苑作人吏何緣從行 此一項推恩已至一百十三人,以類推之,必皆非實。若更不為之限,則遷延歲月,無有了時。」故有是詔。
禮 宋會要輯稿 禮五二 巡幸 孝宗
孝宗
淳熙五年九月十二日,幸秘書省。十三日,孝宗幸秘書省,如紹興十四年之儀。帝賦詩,群臣皆屬和。
十年七月四日,朝獻景靈宮回,幸明慶(幸)[寺]燒香祈雨。十四年七月十四日,再幸。
十一月十三日,幸龍山教場抽摘馬軍按閱回,幸玉津園。
十六年十月二十八日,進早膳畢,車駕幸候潮門外大教場閱兵。
孝宗干道二年二月四日,車駕幸玉津園射,次幸龍井。凡車駕行幸出郊,皇太子及管軍、應從駕臣僚并戎服扈從,宰執(zhí)已下免從駕?;蛟壮技笆瓜嘣S從至某所,臨時降旨。
十一月二十四日,車駕幸候潮門外大教場,進蚤膳畢,次幸白石教場閱兵。
四年正月二十七日,車駕幸景靈宮朝獻
畢,次幸天竺寺燒香,(次幸天竺寺)晚幸玉津園。
十月十六日,車駕幸茅灘抽摘諸軍人馬按教。
六年十月三日,車駕幸大教場,蚤膳畢,次幸白石教場按教。
八年正月二十八日,車駕諸景靈宮朝獻畢,天竺寺燒香,次幸冷泉亭,(曉)[晚]幸玉津園。
九年閏正月二十八日,車駕幸天竺寺燒香,次幸玉津園。
禮 宋會要輯稿 禮五二 巡幸 光宗
光宗
【宋會要】
紹熙二年四月八日,進早膳畢,車駕詣重華宮,恭請至尊壽皇圣帝、壽(城)[成]皇后同幸聚景園。四年三月二十六日如之。
五年四月三日,進早膳畢,車駕幸玉津園,進晚膳。
禮 宋會要輯稿 禮五二 巡幸 寧宗
寧宗
寧宗慶元年十月二十九曰,車駕幸候潮門外大教場閱兵。
六年三月十六日,進早膳畢,車駕詣壽慈宮起居,恭請壽成惠慈皇太后同幸聚景園。
嘉泰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幸大教場按閱諸軍人馬。
三年正月二十八日,幸太學,祗謁先圣。先詣至圣文宣王殿行禮,次幸太學講書畢,賜茶。次赴(照)[昭]烈武成王殿行禮,次幸武學賜茶。
三月十六日,幸聚景園。
開禧二年三月十八日,車駕詣壽慈宮起居,恭請?zhí)侍笸揖劬皥@。
嘉定元年閏四月二十七日,車駕詣太一宮祈雨燒香,次詣明慶寺靈感觀音前燒香。
二十四日,御筆:「朕念常(賜)[旸]為沴,夕惕靡寧,雖已齊心致禱于宮中,外命群臣 走名祀,而精誠未至,雨澤尚愆。朕以二十七日親詣太一宮及明慶寺燒香,仍令三省行下諸路監(jiān)(寺)[司]守臣,各體朕意,虔(如)[加]祈求,務獲通濟?!?
八年四月六日,車駕詣景靈宮孟夏朝獻。禮畢,又以禱雨詣太一宮及明慶寺。
禮 宋會要輯稿 禮五三 冊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