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次大修重新確立了全案移送主義制度,在制度史上呈現(xiàn)出“初創(chuàng)—改革—回歸”的曲折變革。改革的反復性與復雜性既構成案卷移送制度研究的意義,同時也成為促使研究視角和范式轉換的動因。在審判中心主義改革的視野下重新審視案卷移送制度,探索其在刑事訴訟體系中與各相關程序合理嵌套、協(xié)調融貫的路徑,才有可能使改革避免走入“屢改屢敗”的泥淖。我國審判中心主義理論聚焦司法權力結構配置,指向整個訴訟制度的建構和訴訟活動的展開,而作為改革話語,庭審實質化是目前實務部門最傾向的觀點。本書以審判中心主義為理論基礎和研究視角,將分別從庭審實質化和刑事訴訟格局中審判中心地位兩種維度對案卷移送制度的具體制度、規(guī)則的建構和完善提供理論動力和指導性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