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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敗訴案例研究

銀行敗訴案例研究

定 價:¥68.00

作 者: 王世柱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叢編項:
標 簽: 暫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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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9759056 出版時間: 2021-09-01 包裝:
開本: 16開 頁數(shù): 244 字數(shù):  

內容簡介

  本書系商道律師機構編寫出版的系列實務用書之一。 本書系通過檢索近五年來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銀行敗訴案件,并對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案件進行深入研究后形成的參考文集。銀行作為專門的金融機構,其交易行為的合規(guī)性標準遠遠甚于普通行業(yè),但實踐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訴訟時效問題導致敗訴。銀行未在訴訟時效期間內主張權利,對方提出時效抗辯,從而敗訴。 合同無效導致敗訴。包括主借款合同無效導致銀行訴請得不到法院支持,與擔保合同無效使銀行的主債權不能實現(xiàn)兩種情形。 擔保物滅失導致敗訴。在主債務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而作為擔保的抵押物、質押物等滅失而又不存在代位物時,銀行提起對擔保物行使優(yōu)先受償權的訴請未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銀行自身原因導致敗訴。如對銀行工作人員授權不明,銀行負責人違規(guī)操作構成“職務行為”、“表見代理”等情形,而讓銀行在訴訟中敗訴。 金融創(chuàng)新引發(fā)的敗訴問題。信息化條件下諸多金融創(chuàng)新的涌現(xiàn),特別是網絡銀行、快捷支付等領域,產生了諸多法律爭議,實踐中法院往往作出對銀行不利的判決,讓銀行面臨巨大風險。同時,隨著銀行業(yè)務從普通存貸業(yè)務向各領域擴充,銀行面臨的法律風險也在日益升級,如金融案件中的刑民交叉問題,金錢質押權的特定化問題。 這些風險防范,亟需專業(yè)化地研究防控方案,以化解交易風險、維護資金安全。針對以上問題,本書對銀行敗訴原因分析進行了深入剖析,提出對應之策,匯以成編,為金融業(yè)提供切實可行的參考。

作者簡介

  王世柱 執(zhí)業(yè)律師,法學博士,商道律師機構主席,北京商順律師事務所榮譽主任,主要從事建工、金融、股權等商事領域的法律風控、爭議解決與犯罪辯護工作。

圖書目錄

目 錄
第一章 訴訟時效
 01 保證人在經過保證期間的催收通知上蓋章,訴訟時效是否中斷
 02 催收不力及以現(xiàn)金發(fā)放貸款的證明力分析
 03 銀行的單方催收單能否導致訴訟時效中斷
第二章 主管管轄
 01 補充協(xié)議對管轄條款變更的效力分析
 02 未突破專屬管轄、級別管轄的協(xié)議管轄是否均有效
 03 同一合同中的不同爭議標的約定了不同的爭議解決方式的主管問題分析
 04 破產程序中有關債務人民事訴訟的管轄法院
第三章 訴訟請求
 01 二審增加訴求的時限要求
 02 銀行訴請借款關系不成立是否屬于確權之訴
 03 再審案件中當事人能否增加、變更訴訟請求
第四章 賬戶安全
 01 銀行為收回貸款虛假陳述后取得過橋資金的法律風險
 02 銀行卡被盜刷的責任承擔
 03 儲戶銀行卡被盜刷但雙方均無過錯時銀行的法律責任
 04 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賬戶能否排除執(zhí)行
第五章 代理
 01 銀行是否對其行長的借款承擔民事責任
 02 表見代理的適用以合同相對方無過錯為前提
 03 符合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銀行應承擔相應的合同責任
 04 銀行行長簽字并加蓋銀行簽章的行為性質的認定
第六章 擔保責任
 01 銀行能否要求在保證人的委托代理人處簽字者承擔保證責任
 02 銀行未能區(qū)別擔保債務與個人債務的法律風險
 03 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的變更內容的加重債務是否承擔保證責任
 04 采礦權期限對銀行抵押權行使的影響
 05 銀行與借款人協(xié)商改變借款用途后擔保人是否承擔擔保責任
 06 確認書中擔保事項約定不明確之擔保效力
 07 保證人不知貸款為“以新還舊”是否構成免責事由
 08 銀行保證函及律師代理費訴請未獲法院支持之證據分析
 09 因保管不善致質押物滅失的法律責任
 10 銀行設立金錢質押權的特定化條件分析
 11 質物滅失后銀行作為債權人之風險
 12 采礦權許可證到期后銀行抵押權的效力
 13 質押物數(shù)量不確定時質押合同之效力
 14 銀行占有質押物時應當審查的范圍
 15 銀行因自身原因延期行使抵押權的法律風險
 16 保證金賬戶作為質押財產時的特定化要求
 17 銀行放棄物保后擔保人是否承擔責任
 18 銀行能否就僅配偶單方同意抵押之共有財產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
 19 建設工程價款優(yōu)先權優(yōu)先于抵押權的實現(xiàn)條件
第七章 虛構事實騙貸
 01 借款人構成騙取貸款罪時金融借款合同是否一律無效
 02 貸款合同明確約定所有風險由委托人承擔是否有效
 03 明知存單虛假而接受存單質押的,開具存單的金融機構是否承擔賠償責任
 04 債權轉讓中銀行未能收回債權轉讓款之證據分析
 05 騙取貸款罪中借款合同的效力
 06 倒貸中能否突破合同相對性認定銀行承擔補充責任
 07 債務人對轉讓債權的真實性是否負有審查義務
 08 冒名貸款的法律后果
 09 銀行對應收賬款真實性的舉證責任
 10 騙取貸款罪中民事訴訟程序是否適用“先刑后民”的審理原則
 11 銀行工作人員與借款人之間惡意串通時主借款合同與擔保合同的效力
 12 銀行人員假借他人名義借款的法律責任
 13 為套取資金而為他人融資的銀行匯票轉貼現(xiàn)協(xié)議的效力
第八章 其他
 01 債務人清償債務后銀行未及時解押質押物的法律后果
 02 合同上公章與樣本章不一致且無法證明合同實際履行的法律后果
 03 鑒定結論因鑒定機構與人員不具資質的法律后果
 04 償還多筆債務是否要求每筆流水與每筆債務一一對應
 05 金融機構如何避免盲目提出申請再審理由
 06 銀行授信業(yè)務項下借款合同關系成立與否的證據分析
 07 怠于行使權利的債權人能否主張延遲期間的利息
 08 在合同未約定的情況下銀行能否對逾期利息計收復利
 09 金融借款涉及刑事犯罪是否屬于法院民事案件的審理范圍
 后 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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