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苗族的苗師“巴代雄”是苗族巴代的三大種類之一,是苗族原生、本有的巴代,其所持誦的神辭大多是古代苗語,沒有間雜漢語,并且以靜態(tài)為主來舉行儀式。苗師沒有三十六堂神、七十二廟鬼之說,所祭祀的對象不是木偶,也不是牌位,更不是神像,而是活人,是后輩舅爺等代神坐壇領供。其祭祀對象雖然名為祖神,但這個祖神不同于漢文化定義中的靈魂崇拜或鬼神崇拜,而是“自我”,即我就是我的祖先,我的祖先就是我,祖先雖亡,但其基因和血脈流淌在我的身上,我就是我祖先的化身。苗師的祭祀儀式據目前不完全的統(tǒng)計有46堂之多,其中大型的祭祀如“椎?!?、“椎豬”、“吃?!薄ⅰ凹廊赵萝囎嫔瘛保廊赵萝囎嫔窈髞硌葑兂纱笮偷奶枙?、“接寨龍”等,中型的祭祀如“吃豬”“敬寨祖”“接家龍”“招新亡入祖”“安祖壇”“祭雷神”等,小型的祭祀如“小敬祖先”“接墳龍”“洗宅”“敬谷粟米神”“贖墓魂”等。大、中、小型各種儀式,組成了一個大系統(tǒng)、大規(guī)模、大建構的祭祀體系。巴代的祭祀儀式由“寫、畫、雕、扎、剪、吹、打、舞、誦、唱”等形式組成,但其主要的內容與成分是誦功和唱功,而誦、唱的內容又都是神辭。苗師“巴代雄”所主持的祭祀儀式據目前不完全統(tǒng)計有46堂之多,這46堂儀式又是由48種基本模式組成。其中的堂指的是祭祀科儀種類,如“椎??苾x”“接龍科儀”等,而基本模式指的是儀式的具體內容,如“說香”“講原因”“請師”“請神”“通呈保佑”“**除怪”“遣煞”“收祚藏身”“交牲交熟”“敬獻供品”“送神”“拆壇”等。從大體上來說,苗師“巴代雄”的46堂科儀的神辭內容都是由這些基本模式組成,在具體的某堂科儀中,按其祭祀的場地、時間、原因、神名、訴求(目的)等實際情況,將這些基本模式組合成整堂儀式的科儀神辭。比如“敬酒”,在苗師“巴代雄”所主持的46堂科儀中,幾乎每堂都有“敬酒”這個環(huán)節(jié),每種祭祀都離不開敬酒,只是接受供酒的對象不同而已。換句話來說,苗師所主持的46堂科儀,都是由這些基本模式通用神辭組成,只是組合的形式或前或后、或多或少而已。因此,巴代術語把這些通用的基本模式稱為“通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