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學界對“海洋文學”的界定很多。有學者認為,海洋文學“就是寫海洋的文學……包括以海洋為題材的各類文學作品。就內容而言,或描寫海洋的自然景物,或借大海之景抒發(fā)作者情懷,或表現人類海上生活和斗爭,或反映人類對海洋的幻想、探索和征服等等。就形式而言,它包括了神話、傳說、語言、詩歌、散文、童話、小說、報告文學等各種體裁。”【1】也有學者強調海洋“精神”、“意識”和“氣息”,認為“那種滲透著海洋精神,或體現著作家明顯的海洋意識,或以海或海的精神為描寫或歌詠對象,或描寫的生活以海為明顯背景,或與海聯(lián)系在一起并賦予人或物以海洋氣息的文學作品,都可以列入海洋文學的范疇。”【2】還有學者認為“所謂海洋文學,通常是指以海洋為題材或根據海上體驗寫成的文學作品……真正意義上的海洋文學是,主題與海洋具有的特性密切相關,并受海洋的特性支撐的文學作品。”【3】上述說法令人既高興又困惑。它表明國內研究海洋文學學者不在少數,但眾說紛紜,需要進一步交流、統(tǒng)一認識。“海洋文學”的范疇需要廓清,否則,難免會引起不必要的論爭。“外國海洋文學選講” 為浙江海洋大學全校公選課。課程有兩部配套教材,分別為《外國海洋文學十六講》和《外國海洋文學選編》,分別由海洋出版社和中國環(huán)境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