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經濟學角度看,交易費用決定了制度選擇,《審判權的制度經濟學分析》基于制度經濟學,以法律和經濟雙重角度深刻剖析,首先闡述了審判權在更深層面上的公力性、界權性、租值性、代理性和裁量性等屬性;其次在堅持黨對審判權的絕對領導下,從法律和經濟學角度分析了降低審判權制度運行的交易費用合理性和必要性及相關渠道,并在此基礎上闡述如何完善權力分工與監(jiān)督,旗幟鮮明地反對西方的“三權分立;再次,結合相關法律制度,深入分析了法官個人的權、責、利應該如何有機統(tǒng)一,明確界定法官的權限和責任,保障法官能夠獲得與其貢獻相匹配的收入,從而給予法官強有效的激勵和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