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主要研究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及其相關問題,特別是股權轉讓對公司資產轉讓的法律效力問題。股權是物權而非債權,因此股權轉讓事關股東的利益保護和股東的物權保護。中國《公司法》下的股份轉讓有許多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比如,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不是股份轉讓,因為中國《公司法》下的有限責任公司沒有股份,只有股權,這是因為有限責任公司只有注冊資本沒有股份的概念,因此股東之間轉讓股權只能簽署《股權轉讓協(xié)議》而非《股份轉讓協(xié)議》。再比如,中國《公司法》下股東的有限受讓權是強制性的法律規(guī)定,而非任擇性的法律規(guī)定。理論上講,這樣的制度安排更加有利于股東保護,但是事實上小股東保護一直是《公司法》上薄弱的環(huán)節(jié)。再比如,依照《公司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依照三資法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yè)的股權轉讓制度和股東保護機制并不相同。盡管三資法作為外資法應當給予外國投資者更多的意思自治表示,但是《公司法》給予公司股東更多的意思自治表示權利。凡此種種都說明中國公司的股權轉讓法律制度有許多法律問題值得研究。按照LLSV的法律與金融理論,一個法域的股東保護制度有效,這個法域的金融市場就更加強勁。從這個角度看,優(yōu)化股權轉讓制度對于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顯然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