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基于*“兩山”理論、生態(tài)經濟價值理論、科斯產權理論、國民經濟核算系統(tǒng)和國家治理理論,分析了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在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中的作用機制。結合國內學者對相關理論、實踐的研究,本書運用環(huán)境重置成本法,構建了以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為基礎的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框架,明確了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審計目標和方法。本書將自然資源分為土地、水、森林、礦產、草原、海洋六類,根據具體政策建議與實踐經驗,明確了各類自然資源實行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審計目標、審計內容、審計方法與審計程序,構建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并對其結果進行應用,以期提供科學、全面、可操作的審計方法,為推進我國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工作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