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交互設計師和研究人員將知識、經驗以及情感、心理、行為等不確定因素與藝術、科學技術有機地結合起來,探索“學習研究型”的設計方法論。設計方法論與設計方法經常被混淆,在高等藝術教育中實踐型的課程依托設計流程來教授,設計流程又與設計方法混為一談。其實設計創(chuàng)新的核心在于設計思維的激發(fā)。設計思維依賴對人類知識和經驗的總結,固化的設計流程在創(chuàng)造設計效益的同時也束縛了設計思維的創(chuàng)新。設計方法論研究的根本目的與設計教育的目的相同,都是希望在設計思維的引導下使設計流程服務于設計方法,更有效地組織知識、藝術、科學技術的融合。交互設計方法論的研究不是簡單地介紹設計流程,而是關于如何靈活運用設計總體思維的研究。對于交互設計觀念、法則、邏輯、原則的研究,對于現有交互設計方法的反思,對于如何做設計的方法、知識和技巧。《交互設計方法論》的內容主分為五個章節(jié),包括“交互設計本體論”“交互設計認識論”“交互設計方法論”“交互設計創(chuàng)新思維研究”“方法與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