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斯蒂芬??M.班布里奇(Stephen M. Bainbridge),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院William D. Warren杰出教授。在加入UCLA之前,曾在伊利諾伊大學法學院工作,并擔任哈佛大學法學院Joseph Flom商業(yè)與法律訪問教授。分別于2008年、2011年、2012年三度入選《全美公司董事聯(lián)合會》雜志“百位公司治理領域蕞具影響力人物榜單”。研究領域包括公司治理、公司金融、證券監(jiān)管及非公司型商業(yè)組織。 譯者簡介: 羅培新,上海市司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北京大學法學博士,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中國證券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首屆科創(chuàng)板上市委員會委員。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發(fā)表論文若干篇,出版專著、譯著近二十部。 李詩鴻,華東政法大學國際金融法律學院副教授,經(jīng)濟法律研究院副研究員,碩士生導師,北京大學法學博士,華東政法大學—上海證券交易所法學博士后,斯坦福大學訪問學者、臺灣大學訪問學者,上海市晨光學者,中國商業(yè)法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 盧穎,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商事審判庭審判長、三級高級法官,上海市法學會經(jīng)濟法學研究會理事,上海青年法學法律人才庫成員。主要研究方向為公司法、金融法。參與編寫《破產(chǎn)法》《公司法的法律經(jīng)濟學研究》兩本著作,在核心期刊發(fā)表論文多篇。